甘肃省医保局实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六办”服务措施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医保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部署,省医保局迅速行动,推进实施医疗保障“六办”服务措施,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工作。

一是经办服务“不见面办”。自2月3日起,全省各级医保经办大厅暂时停止现场业务办理工作,推行“不见面办”。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或通知,明确“不见面”办理事项名称、办理方式、申办材料和办理流程等内容。积极推行“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邮寄办”等非接触式办理方式。

二是特事急事“及时办”。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开辟集中收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患者的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定点确立、资金拨付和结算等“绿色通道”,疫情防控期间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异地就医的参保患者,可直接通过电话办理登记备案。

三是长门用药“便民办”。出台便民举措,实施门特门慢患者“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3个月,保障参保患者用药需求。

四是部分业务“延期办”。对因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的,将缴费期限延长至宣布疫情结束后两个月内,疫情结束后补办补缴的,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待遇。适当延长2019年度医药费用医疗保障服务窗口报销时限,减少疫情期间人员流动。

五是经办大厅“放心办”。对特殊紧急事项确需到大厅现场办理的事项,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对公共服务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医疗保障经办大厅室内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消除经办场所疫情隐患,为参保群众提供安全整洁的服务环境。有效利用网站、微信及电话等方式做好预约服务,落实好经办大厅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各项防控措施。

六是强化责任“全力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面压实责任,加大对所属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业务指导,确保各项要求落实落地,做好应急管理、值班值守、政策宣传解释等工作,保证经办服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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