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十条措施”为中小微企业“加油”助力

为给中小微企业发展“加油”进一步降低融资成本,从而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作用、实施援企稳岗政策……2月12日,太原下发《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疫控期间推出十条措施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

“十条措施”分别有:一是确保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争2020年中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二是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确保2020年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三是进一步发挥地方金融机构作用,取消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和再担保费率,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争取尽快放贷。四是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养老保险方面,从2019年5月起,企业养老保险费率降至16%。失业保险方面,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补贴标准按半年的2018年下半年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和年度平均参保职工人数实施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五是缓缴社会保险费。六是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七是减免中小微企业税费和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八是加快兑现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优惠政策。九是加大清欠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账款力度。十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本报记者 阎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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