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举报:楼顶有人养鸡 !猜猜看,会咋处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 蔡君彦

有人举报:楼顶有人养鸡 !猜猜看,会咋处理?

“顺河路50号院1号楼楼顶有人养鸡!”2月14日上午10点多,郑州市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人民路执法中队接到社区居民的投诉电话后,中队长翟志伟迅速安排5名队员前往,一番寻找,果然在楼顶一间屋子里发现了一只个头不大的白色活鸡。

有人举报:楼顶有人养鸡 !猜猜看,会咋处理?

这鸡是谁家的?执法队员开始挨家挨户地敲门询问,问了五六家之后,终于找到了鸡子的主人。“我们的队员亮明了身份,告知对方建成区内不允许养活禽,这户居民听了,也很配合,主动提出把这只鸡交给我们处理。”翟志伟说。

于是,执法队员再次返回楼顶,经过几个人围追堵截,终于把这只鸡抓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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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咋处理?执法队员请示后,决定把这只鸡先带到一个原来售卖活禽的店铺内,交给对方先在笼子里看管,再进行宰杀。当天下午,在店主对这只鸡宰杀处理后,人民路执法中队安排人员对宰杀现场进行了消杀。

据悉,根据《河南省实施办法》和《郑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禁止在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禽家畜;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河南省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处理或者予以没收;拒不处理的,可处以禽类每只5元以上、10元以下罚款;处以畜类每头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

“本身就不允许在家养活禽,现在是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大家的警惕性都很高,也请广大市民朋友多理解,多配合。”翟志伟提醒,如果辖区居民家中养的有活禽活畜,不能自行处理的话,可以拨打金水区城市综合执法局指挥中心电话0371-63928110,他们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帮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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