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答疑:購買產權型人才公寓暫不能落戶 市北依規落實商業網點

焦點答疑:購買產權型人才公寓暫不能落戶 市北依規落實商業網點

1、提問:購買產權型人才公寓為何不能申請落戶?

答覆:根據反映的問題,經市公安局進行了落實,青島市2018年3月進行的戶籍制度改革中,對居住落戶限定為限定為一定面積的“單套商品住宅”,主要出發點還是解決擁有商品住宅的存量人口落戶問題。

由於公寓類住房規劃用途、住房用途名目較多,不易掌握,故未列入居住落戶政策範圍內。隨著人才政策完善和變化,已在研究人才公寓是否適用於落戶的問題。

2、提問:市北水清溝的商場何時能落實?

答覆:根據反映的問題,經市北區政府進行了落實,根據《青島市市區商業網點專業規劃(2008-2020年)》和有關項目的規劃方案,該區域將有多個大中型商超和大量的商業網點建成,目前相關部門正依據規劃積極推進。

3、提問:即墨大集何時能夠搬遷?

答覆:根據反映的問題,經即墨區政府進行了落實,即墨因大集當天商販較多導致的交通擁堵情況確實存在。環秀街道綜合執法中心與大集管理方加強對大集的管理,避免商販無序經營影響交通正常通行。執法人員將在大集當天協助大集管理方進行管理整治。疫情期間大集暫時關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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