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工作者都在一心战疫,
但总有那么些人不知足、不听劝、还添乱?
这不,小镇镇今天从区公安分局得到消息,
截至下午4时,
为切实加大涉疫案(事)件执法力度
我区共出具《训诫书》32份,
行政处罚34人,
其中3人因疫情期间抗拒管理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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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
2月4日上午,蛟川派出所民警程雨生带着一份由区公安分局出具的《训诫书》来到位于棉丰村的张某家中,对其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训诫。
原来,张某一家日前从重点地区返镇,根据规定,他需要居家隔离14天。然而,离隔离期满还剩5天,张某却有些“待不住”了,开始出门活动。
棉丰村网格长发现该情况后,及时将该情况通报给责任区民警程雨生,由其负责对张某一家进行劝导、训诫。
经过规劝,张某表示将配合民警及工作人员,主动继续居家隔离。
案例二
而在镇海九龙湖镇,另一名违法行为人则没这么“听劝”了。
2月3日上午,九龙湖派出所接到辖区内某超市报警,称一位民众逛超市时不佩戴口罩,经超市工作人员劝阻后不仅不愿配合,还朝四周吐口水“示威”。民警将该男子带回派出所进行规劝后,男子终于表示愿意配合。
谁料,当天晚上7时许,该男子再次因不戴口罩、乱吐口水等行为与群众发生冲突,引来报警。因其有些醉酒,这一次,他拒不配合警方工作,还大声辱骂上前劝导的民警。
最终,该男子被区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据悉,《训诫书》的发放主要针对两类群体,一是存在重点地区接触史但拒不遵守居家隔离相关规定的,二是聚众活动场所经营者不配合停业的。
警方提醒,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健康权益,遵守法律法规,自觉配合卫健、公安、镇街等部门的工作,齐心协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对于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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