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為戒!5人因違反隔離規定、拒不配合疫情管控被拘留、處分!!

當前,全國上下眾志成城抗擊疫情,為了防止疫情擴散,各地都在進行湖北武漢返鄉人員登記,並採取測量體溫、禁止聚集等管控措施,可是有些人卻拒不配合,甚至辱罵工作人員和民警,最終被拘留、處分!


01 拒測體溫、摔體溫計、辱罵民警,男子被拘留

2020年1月29日,在大興區首座御園小區門前,一名男子和小區保安發生了爭執。原來,這名男子在測量體溫時,覺得體溫計不準確,非要讓保安給個說法,周圍居民看不過去了,上前勸說,沒想到男子根本不領情。在現場,這名男子沒戴口罩,邊抽著煙邊坐在工作臺前破口大罵,無奈之下小區保安報了警。

引以為戒!5人因違反隔離規定、拒不配合疫情管控被拘留、處分!!

據瞭解男子姓梁,今年四十多歲,看到民警手中的體溫計,梁某要求重測體溫,可是對於兩次測體溫的結果,梁某都不滿意。

不管民警怎樣勸說,梁某就是拒絕配合工作,不但辱罵民警,還踢飛了凳子。周圍群眾上前勸說,也成了他攻擊的對象。

目前,梁某因阻礙執行職務被大興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02 湖南一財政所幹部拒戴口罩被處分,叫囂:我傳染的我負責

2月2日,湖南常德一財政所幹部楊亮帶兒子準備離開所住小區散步時,小區保安要求楊亮進行出入登記,並提醒二人佩戴口罩,楊亮拒絕登記,拒不佩戴口罩,現場揚言“我傳染的我負責”。據桃源縣紀委通報稱,經研究決定給予楊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引以為戒!5人因違反隔離規定、拒不配合疫情管控被拘留、處分!!

通報全文如下:

2020年2月2日下午,一段內容為“某幹部在出入康泰花園小區時拒不登記、拒戴口罩與管理人員發生爭執”的短視頻在各微信群傳播。桃源縣紀委高度重視,迅速介入調查。經查,該視頻中出現的“某幹部”為漳江街道財政所幹部楊亮,漢族,中共黨員,1976年1月出生,家住康泰花園小區。

2020年2月2日14時許,楊亮帶兒子準備離開小區到縣文體廣場散步,到達小區門口時,小區保安黃某、張某要求楊亮進行出入登記,並提醒楊亮及其兒子佩戴口罩。楊亮拒絕登記,拒不佩戴口罩,與保安發生爭執,態度惡劣。正在現場值班的縣住房保障中心帶班領導錢某、工作人員高某見狀後,上前對楊亮進行教育勸導和政策解釋。楊亮仍不聽從勸阻,強行離開小區大門,在縣文體廣場停留10分鐘左右後再返回小區。

2020年1月27日、28日,桃源縣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已下發第8號、第9號令。楊亮拒不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且態度惡劣,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2月2日晚,桃源縣紀委監委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相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楊亮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03 以走親訪友為由執意通過警戒區,湖北批捕一名涉嫌妨礙公務嫌疑人

2月4日湖北省人民檢察院通報,湖北省竹山縣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拒不配合疫情管控,破壞疫情管控秩序的犯罪嫌疑人劉某某批准逮捕。

據瞭解,為減少人員流動帶來的疾病傳播,湖北竹山縣得勝鎮政府根據國家和省裡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在得勝鎮花西路口設立了警戒區,對過往人員進行體溫檢測並勸返。

1月26日9時許,該鎮茶場村村民劉某某以走親訪友為由,執意要通過警戒區,現場工作人員反覆向其宣講當前疫情形勢及走親訪友可能引發的疾病傳播風險,但劉某某一意孤行。當在場醫護人員打算為其測量體溫時,劉某某拒絕配合,並試圖搶奪醫護人員手中的體溫計。在現場執勤的得勝鎮政府幹部夏海濤上前阻止,劉某某不但不聽勸告,還對其進行毆打,導致夏海濤面部被抓傷。此外,劉某某還將公安機關設置的警戒帶毀壞,致使該處疫情檢查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檢察機關獲悉該案情況後,及時派員與公安機關進行溝通,通過調取並查閱案卷材料,查驗當事人傷勢,建議公安機關圍繞妨害公務罪方面收集完善證據。2月1日,竹山縣公安局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劉某某立案偵查。2月3日,公安機關提請檢察院批准逮捕。同日,竹山縣檢察院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對劉某某依法批准逮捕。當前,該院檢察干警已提前介入該案辦理,引導公安機關全面梳理現有證據,並提出了補充完善有關書證等客觀性證據的意見。

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規定: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紅十字會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治突發傳染病疫情等災害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三款的規定,以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


04 一男子聚眾操辦喪事,拘了!

1月31日,廣東省梅州市平遠縣公安局東石派出所接群眾舉報,稱東石鎮茅坪村村民李某家無視政府頒發的緊急命令,於2020年1月30日-31日(農曆正月初六至初七),在家中辦理其父親的喪事,聚集多人,影響較壞,請派人處理。接報後,東石所迅速開展調查取證工作。

引以為戒!5人因違反隔離規定、拒不配合疫情管控被拘留、處分!!

經瞭解,李某的父親於2020年1月22日(年二十八)去逝,因春節臨近,李某家決定延後辦理喪事。1月30日(年初六)上午,李某在家中舉辦其父喪事,並通知其親戚到場參加喪事,至2020年1月31日(年初七)早上,聚集人員集體早餐後才離開。

經查,辦理喪事期間,李某共聚集約150多人,共聚餐3次。

引以為戒!5人因違反隔離規定、拒不配合疫情管控被拘留、處分!!

自廣東省啟動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以來,茅坪村委通過廣播、口頭勸告等方式對村民進行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傳達政府嚴禁人員聚集的通知,並通知李某不得聚眾操辦喪事,但李某無視相關規定,仍聚眾操辦喪事。

經公安機關查實,

李某違反了《廣東省防控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一級響應16條措施》第三條規定,其行為已構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2月1日,公安機關依法對違法人員李某依法行政拘留7天。


05 違反隔離規定,母女雙雙確診! 房東被拘留5日!

浙江杭州西湖區某小區業主鍾某某,於2019年11月將房子出租給武漢籍人員蔡某某。

1月22日,蔡某某母親從武漢來杭州探望女兒,母女倆於1月26日下午在某商場購物,1月30日母女倆人被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經公安部門調查,房東鍾某某明知蔡某某母親為重點疫區來杭人員,卻未履行主動報告職責,造成一定後果,已涉嫌違法行為,且情節嚴重。公安機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對蔡某某母女可能涉嫌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還將根據有關法律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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