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 《物權法》第92條

《物權法》第92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九十二條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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