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間從快起訴一起妨害公務案件

2月14日,磐石市人民檢察院從快起訴一起妨害公務案件,這是疫情防控期間,磐石市檢察院提起公訴的首例涉疫情刑事案件。

打麻將被阻,抓傷民警

1月29日,磐石市公安局東寧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稱磐石市居民王某某在自己家中組織多人打麻將,民警到達王某某家中後,依法告誡現場人員,根據防控疫情的相關要求,疫情防控期間禁止人員聚集。在民警調查王某某是否存在聚眾賭博問題的過程中,王某某的鄰居被告人趙某某上前阻撓民警,在未經民警准許的情況下,執意強行離開現場,並與民警發生撕扯,將一名民警的手部抓傷。

提前介入 從快起訴

案件發生後,磐石市檢察院高度重視,立即指派主辦檢察官介入案件偵查,與公安機關共同研判案情,針對證據薄弱環節,提出多條指導意見,引導公安機關進一步完善證據,確保案件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能夠快辦快結。

2月14日,磐石市公安局將趙某某涉嫌妨害公務案移送磐石市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於當日告知犯罪嫌疑人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犯罪嫌疑人,並協調磐石市司法局指派法律援助律師,以充分保障犯罪嫌疑人訴訟權利,犯罪嫌疑人認罪悔罪,磐石市檢察院依法對該案適用認罪認罰制度。2月14日,為進一步加強對妨害疫情防控案件的打擊力度,該院在辦案人員提前介入的基礎上,依法從快對趙某某以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法院審理中。

檢察官說法

在抗擊疫情的特殊時期,被告人趙某某無視國家關於疫情防控的相關規定,以暴力方法抗拒人民警察依法查處有礙於疫情防控的職務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法以妨害公務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新文化報記者 李洋 通訊員 戰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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