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均堰
有一個關鍵點很值得懷疑,那個學生返回住處後,又回來繼續跟這10個人喝酒,然後就莫名其妙的從地上撿起一個器具,將5人刺傷。請問這個隨地撿的器具是啥玩意兒?首先肯定不是磚頭,那個指定扎不動人。如果是刀具的話,那就值得推敲了!請問刀子能在地上隨便撿到嗎?而且又或者是不是二次返回時從住處帶來的呢?如果是這樣,那性質可就完全不一樣了,還請知情者釋疑!
藕塘盆地
我覺得首先,幾個人毆打一個人絕對是不對的,也應該有處罰把,報道中沒有看到。
當事人反抗,傷了幾個人,這也是由於衝動造成的,我覺得也就是防衛過當。可以給一些賠償。
我們還是要抨擊打人者,如果沒有先行兇,就沒有後續的事情。
筱惠27669854
個人意見,本案的關鍵點在於是什麼東西傷了人,是否是二次返回時帶在身上的。如果真是隨手撿的應該是防衛過當。但我覺得玻璃在對別人造成這麼嚴重的傷的情況下,自己的手沒有一點劃傷不太可能。事情沒完全搞明白以前我們還是冷靜。不能被部分媒體帶著跑。
毛茶71277975
十個人打一個人,鬼都知道是不是自衛,打人的是不是黑社會?還是家裡有後臺,上邊有人?怎麼不處理比定他門打人在先。
中國紅君
最痛恨撬別人女朋友的人,所以才會群起而攻之,誰知道別人是帶刀而來,赤手空拳人再多也鬥不過拿刀的。
kmjg1967
理性判斷,第一,怎麼傷的人,是特意帶了刀子去的還是路邊撿的木棍。第二,這夥人為什麼十多人圍攻一人,聚眾鬧事應該判的他們吧。
廣集匯納
要是有十個人打我,反正要死那就只有拚命反擊了!要是有十人打法官,法官為了活命不去反擊嗎!
卡爾莫莫
這是聚眾鬥毆吧,我想問一下那十多個人怎麼判的
用戶6424973593
從文中敘述,應屬於被迫反擊,也屬於自我防衛。
5719244277572
一個人被十個人圍毆沒有被打殘這就是奇蹟呀,怎麼最後被圍毆的判刑了呢?難到被多人圍毆就不能還手,還手時還得頭腦非常理智,打哪裡,用什麼打,用多大力氣,好吧,還是請法官給打個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