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匪搶劫前,“鉤鉤”、“點手”、“長二”、“駝牛”一個不能少

這是根據四川華陽縣石羊場土匪總舵把子善成的自述整理的。善成20歲開始嗨袍哥、當土眶,從老麼嗨到大爺、總舵把子,由三個兩個散匪發展到百十人的股匪。民國5年(1916年)到民國12年(1923年)那段時間,他在成都縣、華陽縣、仁壽縣、簡陽縣、溫江縣、雙流縣、新津縣、彭山縣和眉山縣一帶,搶劫財物,危害人民。到民國13年(1924年)在眉山縣正式受招安,成為清鄉司令彭光烈手下的營長,這段職業土匪生活才基本結束。


土匪搶劫前,“鉤鉤”、“點手”、“長二”、“駝牛”一個不能少


他的土匪活動和當時軍隊、團練等黑暗勢力是分不開的,軍、團裡面絕大部分都是袍哥,也絕大部分都與土匪通氣,可以說軍、團、袍、匪是四位一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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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匪集體出動搶劫時,大體要有四種準備:

一是,平常養有“鉤鉤”。找一些地痞、流氓與瞭解哪家哪戶有貴重金銀財物的人掛鉤,這些“鉤鉤”多半住在客棧、沿江碼頭上和船上,他們一有情報,就來告訴土匪,土匪根據所報情況,暗中再作調查,靠實在以後,約好時間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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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各方面接納“點手”。“點手”對情況十分了解,比如銀子錢埋在哪裡,衣物放在哪裡,家裡有些什麼人,平時的行動如何,有幾間房子,有無後門出口,房間門是什麼方向,由“點手”當場指點,生意做完以後,看情況給“點手”一些油水。如其沒有出問題,事情很順利,錢就拿多一些。如事情不順利,贓物和錢少,就一個子不花,等以後再酬勞。假設“點手"虛謊情事,便要暗地整死,裝在麻布口袋中扔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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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找好帶路的“長二”。長二亦稱“帶線子”,即帶路的人。哪條路最近便,沿路地勢如何,哪些地方是口子,哪些地方有鄉團,如有鄉團的地方,要怎樣繞過才不出事,都由長二先弄清楚。假設長二帶的路與鄉團打了仗,甚至打死了兄弟夥,不但不給錢,往往押到“亂葬墳”或河邊給他一刀,送他見閻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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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事前準備好“駝牛”。根據“鉤鉤”、“點手”報的情況,看金銀財物的多少,找幾個精強力壯的彪形大漢帶上籮筐、滑竿、抬的抬走,擔的擔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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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好這四種功課,便開始行動,而行動之前很講究規矩:初五、十四、二十三不能出動搶劫,所謂“初五、十四、二十三,老君騎牛不練丹”。他們多半選定二十月黑日,白天分散在街上,黃昏時分,約在溝邊、亂墳壩、廟子裡。


土匪搶劫前,“鉤鉤”、“點手”、“長二”、“駝牛”一個不能少


除“鉤鉤”、“點手”、“長二”、“駝牛”以外,團伙還有具體分工。哪些任尖兵,哪些“排扇子”(推門),哪些護貨,哪些堵後門,到了目的地,統由總管事提調指揮。沿途不能喊名字,只能拍掌,或用嘴作“咋咋”聲聯絡前後,在行動前任何人不能“登臺子”(在床上站起),不準犯諱、說鬼、說不吉利的話。準備好“青水子”(用洋油浸入草紙,草紙裹成筒形,插在竹筒裡)。夜裡搶劫,插在頭巾上,以免佔手,走到目的地大家一起點燃,火光燭天,如同白晝。也有用松香合清油,浸入布筋,編在兩塊竹篾塊上,點燃作照明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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