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銀行包攬央行2020頭13號罰單 4項違法遭罰2360萬元

央行2月14日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銀罰字【2020】1號-13號)顯示,中國民生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因等4項違法違規行為,被罰款2360萬元;12名相關責任人亦被處罰,累計罰款45萬元。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民生銀行經營過程中存在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等行為。

時任民生銀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王海峰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7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運營管理部總經理助理段蘭芳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4.5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內控合規部總經理張春方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3.5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法律合規部總經理陳珺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1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法律合規部副總經理、內控合規部副總經理馬麗對民生銀行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1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信息科技部副總經理、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總經理張國勇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6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信息科技部信息管理部副總經理吳加明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3.5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信用卡中心事業部總裁陳大鵬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2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小微金融事業部副總經理陳敏華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5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金融市場部總經理楊越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報送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2.5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公司業務部總經理陳煥德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1萬元。

時任民生銀行直銷銀行事業部副總經理賈鳳軍對民生銀行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報送可疑交易報告、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行為負有責任,被央行罰款8萬元。

民生银行包揽央行2020头13号罚单 4项违法遭罚23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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