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婚前一个月买的房子,妻子是失信被执行人,丈夫的的房子会被牵连吗?为什么?

风雨无阻


丈夫婚前的个人财产与妻子没有关系。妻子是失信被执行人。那是她的事儿!这个法律有明确的界定。不能胡乱搅茄子!


弱者代言人


你的房子没问题,但实际上失信人员的妻子对你以后的生活真是一个大麻烦。婚后你们以后挣的钱就是共同财产了,这个你回避不了,那是一辈子的事情啊。还有一个问题,债权人隔三差五上你家、单位来闹,来烦,你的日子能清静吗?所以如果数额不大,还是还了吧。数额大多的,就协商处理,尽量把数额谈到自己能承受的范围,一次性处理完毕。如果债权人那边无法协商,没办法妥善处理,建议还是不要先急着领取结婚证,只要两个人相爱,一个红本本没法改变你们什么。等把问题解决了,再领不迟。

不过还是想说,欠下的,总是要还的


懒人水培


这个问题的关键是房产所有权的界定,如果是男方婚前用个人财产购房,女方没有参与,又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那该房产属于男方个人婚前财产,不能被当做夫妻共同财产执行。

但如果男方只是付了首付,婚后还贷部分还是可以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

这个问题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谢谢


史本奎律师


这个主要看婚前个人购买的房屋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个要从出资情况以及是否需要用婚后用共同财产偿还贷款来考虑。

第一种情况,也是最简单的,丈夫婚前用个人财产全款买房,这个时候房屋属于丈夫的个人财产,而妻子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是因为妻子个人债务,不能执行丈夫的房屋。

第二种情况,这个情况稍微复杂一点,要具体分析房屋的产权情况。如果妻子在婚前参与了房屋的出资,则房屋属于夫妻共同共有,法院可以按比例执行房屋中妻子的部分。如果房屋是用共同财产偿还房屋贷款,此时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也可以执行这部分财产中妻子的份额。

可以参照以上两种情形结合自身情形确定。

如果双方尚未结婚,可以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同时约定婚后财产归个人所有并经过公证,可以有效避免上述法律分险。


小河滩上


如果是婚前丈夫全款买的房子,那么,应该没什么大问题!办个离婚撇清就可以了!但是,如果是贷款买的房子,那么,麻烦来了~~



王爷猎庄


结婚证是在什么时间办的?是否有婚庆财产公证?,假如没有财产公证,结婚多少年以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仰望天空321


我看过一个法律节目就是说几个女的婚前有房。丈夫婚姻期间恶意借款都是百万以上,然后消失,女的房子被法院贴封条了。各种维权长路漫漫,


qwer猕猴桃


不会被牵连属于婚前财产,如果房产证写的妻子名字就会被执行


利他心思维


不会,法律上婚前财产,主权个人所有


陈工-阿平


婚前与婚后两个性质不同,所以不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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