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物業捕殺小區裡的流浪貓狗怎麼辦,你認為他們有這個權利嗎?

寵物的藍天


有人喜歡貓狗,就有人不喜歡貓狗,一旦流浪貓狗危及人身安全,汙染了環境衛生,物業就可以捕殺清除,這也是大多數人的意願,如果有博愛之人提出異議,就請他領養流浪貓狗,或聯繫收養場所。否則,閉嘴。


ttzhoujx


如果城市養狗貓那白天不能放出來,給他們規定個時間段遛狗晚上十點到次日上午七點以前,只有這樣百姓們白天不見狗還是安全的,這樣一來,養狗的也有個時間段,這樣不影響百姓上班也不影響他們遛狗。(不能養大的狗)


自信1885732


沒有權利,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剝奪一個無辜的小生命,這是對生命的踐踏,可以統一送至收容所,等待領養,但沒有權利捕殺


丫頭遺忘


19年頭條有一案例,一6歲男孩被流浪狗咬傷一個月後狂犬病發作死亡。受害者家屬將小區物業和小區流浪狗飼養人(業主)及醫院三方告上法庭,要求賠償各項費用135萬元。(因為這個婦女不能在生育了)經法庭調查,調查一,流浪狗長期在小區逗留,危害了公共安全,而物業作為小區的管理者沒有盡到管理責任。調查二,有一業主連續12天餵養流浪狗,夠成了事實上的流浪狗飼養人。調查三,醫院沒有在8小時內給受傷男孩注射狂犬疫苗。最後法院判決賠償各項費用96萬元,由三方共同承擔。流浪狗飼養人承擔60%。物業和醫院各承擔20%。


zhou2007


這個問題我分開來答

1、作為一個愛寵人士,我認為他們是沒有資格的,首先他們沒有這些動物的管理權,也就無法對他們的生命生殺予奪,所有的生命都有自由生活的權利,在自然環境中的捕獵和被捕是物競天擇的道理,遵從自然規則誰都無可厚非。但是如果人去插手動物的生死,這是實實在在的人禍,說句不好聽的,他們雖然是流浪貓狗,但是也沒侵犯誰的利益吧?只是為了求生存,不喜歡歸不喜歡,但是天下你不喜歡的東西多了,要滅盡嗎?中華鱘怎麼滅絕的?

其次,就算他們有管理權,一定要以這樣的方式來管理嗎?如果只能通過這樣的手段,那隻能證明管理者的無能。那是命,不是草芥!

2、作為小區的管理者他們是有權利的,作為物業方,有權利保證業主居住的舒適度,為業主們解決投訴和小區管理,但就像上面我說的,難道解決的辦法只有捕殺?我是不認同的,人和自然萬物都是共生共存的,人或許佔據主宰位置,但更應同情保護弱小。什麼叫不人道?這就是。

總而言之,言而總之,捕殺流浪貓狗實在是作為人最荒誕的行為,但是同樣可恨的是那些棄養的,沒有棄養哪來的流浪?希望都實實在在做個人,不要天天作孽。




沾點貓氣


我自己就養狗,也喜愛寵物。簡單說下個人的觀點。從保護業主利益來說,他們是有這個權力的。雖然很殘忍,但不可否認。

在他們的角度來看,流浪貓狗影響了業主的正常生活,如果他們不管,那就有人說是他們不負責;從愛護生命的角度來看,如果他們管了,進行捕殺,那就會有人說是他們無情。

流浪貓狗數量的泛濫,給小區的衛生環境治理帶來了極大壓力。這個可不比有主人文明飼養的貓狗,主人會負責打掃。而且,肯定會有業主抱怨,小孩子在小區綠地上玩耍,不僅要隨時提防踩到糞便,而且回來後身上往往會爬滿黑色的跳蚤。晚間,貓發情的叫聲此起彼伏,影響人的休息。相信很多居民都覺得,小區裡原本有流浪貓狗,但數量很少,影響也不大,然而經過很多業主給它們投餵食物,從而導致了流浪貓狗數量的激增。由此,也引發了不少鄰里矛盾。

我們不妨來探究一下,這麼多的流浪貓狗是怎麼來的?據瞭解,流浪貓狗的產生主要有三個方面:自己走失、主人遺棄、流浪貓狗繁衍。其中主人遺棄是主要原因,而流浪貓狗繁衍則受人的影響很大。根據北京愛護動物協會志願者的一項跟蹤調查記錄發現,流浪貓狗因居住環境、驚嚇、缺乏食物和水等原因,一般壽命不會超過3年,而且新出生的小流浪貓狗的成活率也不高。

也就是說,如果人們徹底對流浪貓狗不管不顧,在一個區域內的流浪貓一般不會出現數量激增的情況。相反,如果有人投餵和照顧它們,則會大大提高它們的生存質量。另外,相對於狗而言,貓對家的忠誠度比較低,哪裡有吃的就去哪裡,投餵也會把周圍的流浪貓都吸引過來。再者,所謂飽暖思淫慾,吃飯的問題解決了,流浪貓狗的本能便開始蠢蠢欲動,投餵也加速了流浪貓狗的繁衍。

不難看出,主人遺棄是產生流浪貓狗的主要原因,而人為照顧和投餵才是造成流浪貓狗氾濫成災的根本所在。

不可否認,我們應當愛護動物,但物極必反,小區畢竟是人活動居住的場所,如果因為流浪貓狗的大量存在,而影響了居民的正常生活,恐怕也是不合適的。

因此個人認為,如果真的愛貓狗,不妨在力所能及的前提下領養幾隻回家,同時做好它們的衛生防疫工作,而不是盲目投餵,或許會適得其反。

這個問題拋給小區物業,也是一個很頭疼的問題。直接進行捕殺,一方面這有悖於人類對其它生命的尊重和保護,另一方面一旦採取強制措施,就一定會有愛貓狗人士站出來制止和反對。然而不可否認的是,流浪貓數狗量過多,確實給很多居民的正常生活帶來困擾。

我個人建議:

物業可以聯繫一個專業的流浪動物救援團隊,請求他們幫助將這些流浪貓狗轉移,並給小區業主發佈一份情況說明。根據通知中的內容,救援行動應該包括幾個環節,先對小區內流浪貓進行抓捕,然後送到動物醫院做絕育手術,同時進行體內外除蟲,最後送往安置點,等待有緣人領養。希望愛貓狗人士能夠配合抓捕,提前一天不要投餵任何食物和水。

貓狗做完手術後會可以送給願意領養的人,或者把送到有鼠患的小區裡,這樣也不會對貓狗造成什麼傷害。

希望想養寵物和已經養了寵物的人都自覺起來,在不影響他人的正常合法權益下,飼養寵物,並且對他們負責。我很看不慣那種又要養,養了又不管,完全不負責的人。

凡事要有理有據,科學的正確對待。大家都文明起來,哪還會有這麼多矛盾產生?








車釐子Cc


覺得沒權利的人可以領回家去養,別禍害別人。

一副聖母的嘴臉,自己又什麼都不做,好像就都沒有你高尚似的。

我討厭流浪貓流浪狗,但是我不討厭別人養,這是每個人的權利,前提是你別牽著你家的貓狗禍害別人。

貓狗有生存的權利。但是你首先是個人,別總把當人的權利等同於貓狗,拜託有點尊嚴。


喜洋洋的小秘密


這不是權利不權利的事。是小區物業的義務!小區是人居住的小區,又不是狗窩?豬圈?有主的在自己家養,出來禍害別人就必須得殺滅!傷了人就是物業管理不到位的責任!


海闊天空8815194423284


我覺得物業有權利也有責任管理小區內的流浪貓狗!應該對社區的流浪狗貓進行處理!畢竟這些流浪的貓狗對社區衛生環境造成很大的影響!它們到處拉屎拉尿,而且時常咬傷社區老人和孩子!由此造成的傷害無人承擔!物業公司的責任就是保證社區居民的環境衛生,和居住環境的安全和諧!


雲水悠悠160114045


這都是那些所未的養狗愛狗人士厭煩後丟棄的,她們才是要遣責的,這些流浪狗也就成為了公害,到處拉屎拉尿,有的還去追咬婦女小孩,在特殊疫情時也會成為傳染疾病的媒介,物業殺狗也是出於小區的總體利益考慮的,如果真有愛心還是管理好自己的小狗狗,既然養了就不要隨便丟棄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