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复工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

小熊传承经典文化


这个问题要分行业、分地域来讲

对于疫情重灾区武汉来讲,提前复工必然弊大于利!

本来就是重灾区,传染人群基数也大,如果提前复工尤其服务业,那武汉传染人数将大幅度增加,并相应的需要其他省份医疗服务支援更多,最终就是投入成本大大增加,而且传染人数增多,陷入恶性循环。

对于疫情相对比较轻的省份,如西藏、青海、吉林等,可以在接触少的行业中做好防护,正常复工。因为工作的人越多,产生的价值就多,而且传染概率会小很多(基数少)。这些省份提前开工就是利大于弊!

对于其他疫情中等的省份情况,要根据交叉传染度,具体选择哪些行业可以开工,哪些仍然不能开工。

以上内容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对您有用。



小鳄鱼生活日记


要看哪个行业,如果是生活必需品,建议提前复工,因为正是国家和人民需要您的时候。如果非生活必须,又是疫情重点区域,为了彻底消除疫情,建议延迟复工。



上海膜王


我觉得这是没有一定的,主要取决于企业负责人的策划跟管理。如果策划的方案好,管理到位又得力,肯定是:利大于弊!反之,如果策划的人思维不到位,管理又松散,那绝对的是:弊大于利!



善感之人


这个不好说,从经济调角度来讲,提前复工当然好,但是从疫情扩散角度来看,能晚点就晚点,复工比较好。


真爱嘟嘟



一个追梦人理想成长记


现在拐点还未出现,个人认为还是不要提前复工,除了医疗民生等特殊行业,2020但是企业整体会损失不小,一些企业撑不过去,但是回头想一想,生命健康于安全始终是第一位。



a000紫石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需要先框定什么行业、在什么时间段、在什么区域提前复工,才能判断利弊得失。

我们伟大的祖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各区域特色各异,有各自的优势产业,关于提前复工,需要因地制宜分类决策。

一、密切关系国计民生的行业、企业,力争尽快复工。

例如,有关医药健康、公共卫生、农业生产的企业要尽早复工,生产有关抗疫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检测设备等)的企业,排除万难也要尽快复工,而且力争满负荷生产。

二、利大于弊的区域

全国除湖北以外,新增确诊病例已12连降,说明已总体控制住疫情。大多数省区,疫情存量低,增量也低,有的省区大多数县域疫情是零发生,当前就应当创造条件尽快复工,提前复工就是利大于弊。

三、弊大于利的区域

湖北已出现向好势头,但多个城市,如武汉、黄冈、孝感等极重灾区,由于疫情存量大增量也大,疫情ABC三者互动密切,形势异常严峻复杂,这些城市内密集高发区域是不宜贸然提前复工的,否则弊大于利,会增加抗疫难度,损失更大。

湖北以外的少数省区,如广东、浙江、河南、湖南确诊病例比较高,集中高发的局限区域(如县域)也是不宜贸然提前复工的。否则有可能造成抗疫形势反弹,导致前功尽弃。

四、弊大于利的时间段

当前正处于第二个14天筛查期,2月7日到20日,上个筛查期(1月24日到2月6日)遗留下来的隐性携毒者,一部分将在此阶段显性化即表现出新冠症状,有利于把这部分人员及时充分找出来给予积极救治,并保护广大易感人群。

如果贸然提前复工,这些隐性携毒者随返程客流分散到复工地区,极可能掀起新一波疫情,增加防控难度,必然弊大于利。

五、利大于弊的时间段

如果经过第三个14天筛查期,即2月21日到3月5日,相当于第三层网,将第二个筛查期的“漏网之鱼”(请原谅这个不恰当的比方,是指遗留的隐性携毒者)再过网一遍,将隐性携毒者尽可能找出来,只有零星的携毒者可能遗留到第四个筛查期。

大多数地区疫情较轻,如果在第三筛查期末复工,即在3月初复工,将利大于弊。

少数灾区疫情深重,可能在过了第四筛查期(即3月6日到19日),即在3月底前复工,将利大于弊。

例如,北京市近日决定,对返京人员实行居家隔离或集中隔离14天,全国很多地方都采取了相近相同的措施,目的就是尽早找到携毒者,力保“内防扩散,外防输入”,这些措施有助于为尽早复工创造条件。

目前,中央把复工决定权下放到各省,由各省评估风险,分区施策,各省可以具体到分县决策复工时间。各地将综合考量疫情存量、疫情增量、筛查进程等指标决定何时复工。


喜阳羊


2月17号之后,我相信很多企业都会选择复工。但是对于企业复工,我们不能用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去衡量,毕竟在这个关键的时期,经济和疫情两手都要抓,各个地方需要在疫情防控和经济发展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这样既有利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防控,防止预情扩大化,同时又有利于经济逐渐恢复,为后续经济的发展奠定基础。


ZY小炎


防疫是必须的,延迟复不应该!


wuuxinnxinn


弊大于利啊,首先自己不安全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