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评定烈士与颁授勋章

曹保印

这几天,网上流传一份倡议书:“国家遭逢危难之际,医护人员逆行奔赴,临危受命,生死度外,伤亡皆为战伤、阵亡。不应以工伤视之,伤者当照军功抚恤,牺牲当以烈士待之!特此倡议,发自民心,请求附议者转发。”倡议书署名北京大学教授朱青生,落款时间是2020年2月14日。

论评定烈士与颁授勋章

朱青生倡议书

第二天,人民网也发表评论《请授予殉职医护人员烈士称号!》,文章说:“他们(指医护人员)的壮举,完全符合《烈士褒扬条例》第八条的烈士评定标准,是纯粹地为抢救公民生命牺牲的。因此,我们呼吁,给所有殉职的医护人员一个应得的烈士称号。”

看完这些,我不禁哑然:评殉职的医护人员为“烈士”,还用得着倡议、呼吁?这不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吗?

而且,按照《烈士褒扬条例》的既定程序,评定烈士县级人民政府就可以:“申报烈士的,由死者生前所在工作单位、死者遗属或者事件发生地的组织、公民向死者生前工作单位所在地、死者遗属户口所在地或者事件发生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有关死者牺牲情节的材料,由收到材料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调查核实后提出评定烈士的报告,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核。”

再看烈士评定标准。《烈士褒扬条例》明确:“公民牺牲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定为烈士:(二)抢险救灾或者其他为了抢救、保护国家财产、集体财产、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殉职的医护人员,不正是为了抢救、保护“公民生命财产”牺牲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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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人李文亮医生殉职

至于“当照军功抚恤”,《烈士褒扬条例》同样写得一清二楚:“现役军人牺牲,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和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牺牲应当评定烈士的,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有关规定评定。”既然已经将抗击疫情定为“战时状态”,那就当然符合条例规定。

实际上,殉职的医护人员更应被评为“革命烈士”。《烈士褒扬条例》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革命烈士:(五)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殉职的医护人员当属第五项情形无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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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中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治工作小组组长、副院长徐辉殉职

关于革命烈士的批准机关,层级也并不高:“因战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团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因公牺牲的,现役军人是军级以上政治机关,其他人员是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至于抚恤,《烈士褒扬条例》规定:“革命烈士家属的抚恤,按照作战牺牲军人家属的有关抚恤规定办理。”

所以,评定殉职的医护人员为“烈士”、“革命烈士”,既不用倡议也不必呼吁,依法按例执行就行。可为什么北京大学教授还要发出倡议,人民网还要发出呼吁,众多网友还要制造舆情呢?显然是因为殉职的医护人员没有及时获此殊荣。这才真正需要反思。

与此同时,倒真有一个问题需要提出来:殉职的医护人员、钟南山、吹哨人李文亮是否应授予“国家最高荣誉”,其他所有参战医护人员是否应授予“国家荣誉”。个人认为,不仅应该而且必须。如果他们都没资格获此荣誉,还有谁包括遗属配站在领奖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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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南山院士

根据《国家功勋荣誉表彰条例》,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为国家最高荣誉。国家勋章包括“共和国勋章”和“友谊勋章”,其中“共和国勋章”授予“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和保卫国家中作出巨大贡献、建立卓越功勋,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共和国勋章”通过评授和普授两种方式产生,特殊情况下可以由党中央直接提出并按程序随时授予。当前的抗击疫情,不正是特殊情况吗?

国家荣誉称号授予“在经济、社会、国防、外交、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各领域各行业作出重大贡献、享有崇高声誉,道德品质高尚,群众公认的杰出人士”。国家荣誉称号的名称一般冠以“人民”,如“人民英雄”、“人民卫士”、“人民科学家”、“人民艺术家”、“人民教育家”等,也可以使用其他名称。具体名称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决定授予时确定。

殉职的医护人员、钟南山、吹哨人李文亮都该是“人民卫士”。要知道,有的年轻的医护人员因为感染殉职,竟导致全家灭门。这样的人不能成为“人民卫士”,谁还有资格?至于为他们塑像立碑,我在前文有详细表述,本文不赘言。

除了他们,所有被感染的医护人员、包括志愿者在内的一线防疫人员都应获得相应的国家级荣誉称号,所有参战的医护人员、一线防疫人员都应被颁授相应的荣誉勋章。凡获得此两项荣誉者,均应享受与军人同等的特殊优待。与病毒生死较量,无异于与敌人生死较量,所有抗疫防疫之一线人员皆为“战士”。

论评定烈士与颁授勋章

面对参战的抗疫防疫之一线人员,与其喊空洞的口号,不如在确保他们各项物资与薪酬待遇的同时,及时给予他们应得的荣誉和荣誉背后的长期利益保障。如果各级各地政府连这一点都做不到,还有什么脸面要求他们“裸奔”、“逆行”?最后我必须要声明的是:给予他们应有的荣誉,并非是将悲歌唱成喜歌,将冬天表述为春天,而是唤醒全社会对他们的尊重,落实全社会对他们的感恩。我们不是常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吗?请自今日始,自他们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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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曹保印

作者简介:曹保印,著名品牌传播与危机处理专家,中国科技新闻学会大数据与科技传播专委会副秘书长,北京智信文化产业研究院院长、中食品牌研究院(CFBI)院长、即刻国际董事长。曾任《新京报》首席评论员、传媒研究院院长,CCTV、CETV、BTV、CRI、CNR等50多家权威媒体时事评论员,著有《全球化生存》《中国社会建设》《总有一条路:新京报十年传奇》等60余部作品,并被翻译成英文、法文、西班牙文等10多种国际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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