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疫·政務 ‖ 縣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 強調依法開展疫情防控

縣人大常委會作出《決議》 強調堅決貫徹落實市人大常委會《決定》


2月15日,縣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依法作出《巫山縣人大常委會關於保證執行〈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依法全力開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的決議》(以下簡稱《決議》),對貫徹落實《 》工作(以下簡稱《決定》)提出明確要求。

一、深刻理解《決定》出臺的重大意義

重慶緊鄰湖北,兩地人員物資來往密切,特別是當前又處於企事業單位復工復崗、學校復學,人口大量流動的特殊時段,這個重要的時間節點對“防輸入、防傳播、防擴散”帶來了新的風險和挑戰,急需將現行有效的防控措施以法規的方式固定下來。

市人大常委會以實際行動及時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與時間賽跑,2月10日,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決定》。該《決定》共十六條,主要從形成聯防聯控、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強化疫情防控支持、保障、宣傳,強化疫情防控法律監督、責任追究等方面作出規定,對全市範圍內防控疫情的有關活動及其管理工作作出規範,為打贏疫情防控提供了及時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加大對《決定》的宣傳力度

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要把《決定》納入普法重要內容,列入普法責任清單,採取靈活多樣、喜聞樂見的形式,抓好《決定》的學習宣傳,讓《決定》進單位、進社區、進農村、進網絡、進人心,家喻戶曉、人人皆知,為《決定》的實施營造良好氛圍。

全縣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媒體要積極宣傳《決定》內容,普及疫情防控知識,宣傳解讀政策措施,推廣防控工作經驗做法,做好輿論引導,回應社會關切,聚集打贏全域阻擊戰、全民保衛戰的正能量。

三、切實抓好《決定》的貫徹落實

全縣各級人民政府要嚴格執行《決定》要求,確保疫情防控、患者救治、物資保障、市場供應、交通物流、民生保障、企業復工復產、重大項目建設等各項工作依法有序開展。統籌抓好疫情防控和改革發展各項工作,盯重點、補短板、強弱項,努力實現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目標任務。縣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要積極履行職責,及時依法處理各類疫情防控相關民商事糾紛,依法嚴懲妨礙抗拒疫情防控等各類違法犯罪行為,為疫情防控及時提供司法保障。

全縣各級各部門要明確責任分工,積極主動履職,抓好任務落實,提高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和在本縣居住、工作、學習以及從事其他活動的個人,要按照《決定》要求,認真履行相應職責,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

四、加強對貫徹落實《決定》的監督

縣人大常委會將通過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專題詢問、執法檢查等方式,加強對有關疫情防控法律法規和《決定》貫徹落實情況的監督。

全縣各級人大代表要充分發揮作用,帶頭落實科學防控措施,廣泛匯聚民心民智,督促有關方面落實疫情防控的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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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巫山縣人大常委會

主辦:巫山縣人大信息中心

主編:劉慶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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