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立市場主體監管事項清單管理制度 500項具體審批事項如何辦理都有“說明書”

封面新聞記者 吳冰清

2月17日,記者從成都市市場監管局獲悉,日前,《成都市市場主體行政審批事項監管清單和分類監管行業主管部門目錄》(以下簡稱:《清單和目錄》)已編制印發,這標誌著成都已建立起市場主體監管事項清單管理制度。

其中,清單所涉及500項具體審批事項,涉及40個監管部門,不僅列明瞭具體審批事項的監管部門,還列明瞭審批部門、審批層級,方便企業、群眾辦理行政審批。目錄則把186個行業對應的36個主管部門和監管依據一一列明。

一項審批,要找什麼部門?如何申請?看著這份“說明書”便一目瞭然。

“解決了監管職責相互交叉、權責混淆的情況。倒逼行政審批部門壓減不必要的審批事項,降低行業准入門檻,切實履行起一管到底的監管職責。”牽頭擬定這份《清單和目錄》的成都市規範經營性無證無照行為聯席會議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說,這份文件的發佈,是成都依法劃分和釐清“先照後證”“證照分離”改革後部門監管職責的重要依據,也是“寬進”後實現“嚴管”的又一重要舉措。

下一步,成都各區(市)縣將根據實際情況,延伸出臺本地區的《清單和目錄》,落實本地各監管部門的職責,明確監管的事項和措施,進一步推進無證無照經營綜合治理工作。

“《清單和目錄》由涉及的市級部門(單位)在門戶網站上公開,方便企業和群眾辦事,同時接受社會監督。《清單和目錄》不是固定不變的,今後會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政權力責任清單調整實際,實行動態調整,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該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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