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從自己家裡搬東西出去要物業開放行條嗎?

MRLOKI


只要不收費,業主搬出大件物品,需去物業開放行條,洽是物業負責任的表現。


城鎮戶籍打工者


八年前我小區有一個人扛著一輛新自行車出小區大門,被門衛攔住了,門衛室問這個人為什麼扛車出門,這個人說把車鑰匙丟了。不一會一個業主來找門衛,說自己剛買了幾天的自行車丟了。

如果是業主的車沒鎖被別人推走了,物業可以不擔責,但是扛著車出大門物業不得不擔責,只好賠償一輛自行車。


用戶6109074331097


必須的開放行條。

因為保安不可以認識每個業主,他們更不知道你搬出去的東西是不是你們家的。為了安全起見,這道手續不能省,也不要認為保安多管閒事,這是對業主負責的態度。假如你搬東西出去而保安不聞不問,你當時是省事了得到了方便,但是如果某一次是小偷搬東西出去呢?所以建議你還是開放行條出去,配合物業工作,負責任的物業正常的工作流程也是這樣要求的。你不要有“我搬自家的東西你管得著嗎”的想法。


鶴城老張


業主從自己家裡搬東西出晾曬衣物、搬運出差行李物品、搬運冰箱、洗衣機去修理等等屬於自己的東西和合法權益,與物業球相干。我們又不是住在希特勒的集中營裡,也不是在監獄裡面生活,憑什麼讓它來開條放行?!你物業以為你就是監獄長?你以為自己是小區的霸主?你以為你用開條放行就可以來敲詐勒索錢嗎?你可以問清業主搬東西是什麼事情,讓業主在門口進行記錄時間和登記事由,不能用非法的沒有任何法律權力的用放行條來彰顯自己的霸道。


睿眼雲鷹


反了吧,物業才是甲方,業主是誰啊?



西門有情天


業主從自己家裡搬東西出去要物業開放行條嗎?這是向業主負責任的行為。應當開放行條。不過並非唯一的辦法。如果業主在制定物業管理合同上寫著由業主簽字即可,並經過業主大會三分二以上業主通過的話,那就不用物業開放行條了。從題內容看,應當是前期物業。要想業主說了算。就得成立業主委員會。由業主給物業定規矩。


溪山山人


業主有絕對權力,你只要提前去物業寫個說明,但凡從你這個房號搬東西,一律放行。那物業應該不需要你開出門條了。


一窩土雞


在本小區業主從家裡往小區外搬大件物品必須要物業辦開具的放行證據→這是一條鐵律。

據說前幾年小區出過事,一戶因與裝修工的矛盾,裝修工人私開業主家門拉走了所有家電。以後就立了這項規矩。


風冷胡楊林


正常來說,應該,這是負責任。但是如果因為這個事物業藉機自抬身價,必須反對



蠻牛在路上


怎麼證明你是業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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