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為什麼物業這麼不受待見?你怎麼看?

鐵錘傳媒


物業忘了一個根本問題,住戶才是房東。反而房東象租戶了[捂臉][捂臉][捂臉]


天池峰的雨一直下


反對取消物業!我有一套房子的小區,因為業主在小區路面亂停車,物業出面制止,於是幾個鬧事的聯合一些不明真相的業主,把物業趕走了。這幾個人忽悠業主說成立業委會大家自己管,結果這話說了10年,業委會也沒有成立起來,誰都不想管,就知道在群裡面發“辛苦了”“好樣的”等等,小區垃圾遍地,沒有門衛天天丟失東西,報警也沒用,還有很多流浪狗。後來,我只有降價1/3,把那套房子賣了(還算幸運)。現在疫情期間,據說他們那裡住了不少外地人,也沒人管。所以,每個業主的絕對自由,就會導致小區亂象從生!國家也是這樣,如果沒有規律,就不能成方圓。而且這些年通過各地業主們的努力,物業都還是不錯的。


黃金白羊


物業公司取消是必須的,業主買房子還要養房子,最氣憤的是還要掏錢養一幫老爺們,你說就算掏錢養一幫祖宗就算了,關鍵是這幫祖宗還要業主們幹這幹那的,每次家裡的門窗或電路出現一點問題你還得看那些祖宗的臉色,每次搞得好像他們是房東我們是租客似的。

比如,我們樓上有戶人家的廚房下水道給堵了,打電話報修7個多小時才去,到了後嘴上還嘟囔著物業公司不是捅下水道的,你們要找專業的管道疏通公司才行,後面問題都沒有解決就走了,害得我們鄰居一天家裡都做不了飯,最後還是自己掏錢請管道疏通公司給弄通的。大家看看,物業公司沒有通下水道的職責,住戶打電話的時候也不說明,拖了幾個小時以後才去,去了也不能解決一下實際問題,那他們是幹什麼吃的呢?住戶能夠自己解決的還找你物業公司幹嘛啊?那業主掏錢不是養的一幫祖宗嗎?

還有,小區的停車收費更是離譜,經常發生業主因停車費與門口的保安打架的事情,還動不動威脅業主要停電停水什麼的。根據《物權法》第73條的規定,小區內的道路、綠地、公用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屬於業主共有。第74條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屬於業主共有,由此可知,土地使用費收費的法律依據是《物權法》,收費主體是業主。業主可以因車輛佔用土地而收取土地使用費。大家看清楚,是業主收費而不是物業公司收費。

綜上所述,取消物業公司勢在必行,建議由社區提供全方位服務,這樣居民既可以享受到買房買車帶來的幸福生活,還可以與屬地社區共建和諧社會。


楓橋溪流


身受感同,確實給小區業主帶來了不小的經濟壓力。自己家購買的高層房子本以為再無特別開銷,但事實是每年的物業費、耗能費、垃圾清理費、停車位繳費、監控器材費、各種明目的土建維修費等,每年總共要繳費五、六千元,最近的電梯說要更換,攤派每戶要另外交五六千元,真的無可奈何,不知道為何這麼多的繳費,不交費就不給門禁卡、停車卡,交晚了都不行。住自己的房子,還要每天交費20~30元費用,真的心情不舒暢,感受到物業的心狠和強勢。總說物業是服務,但繳費這麼多與業主心中的認可相差太遠,畢竟小區業主也都是老頭老太為多的普通百姓而不是個個都老闆有錢人,繳費付出與物業業績的背離,這才是矛盾的中心。真希望不要也罷,改革物業管理勢在必行[捂臉][贊][祈禱][玫瑰][機智]


徐州老千


【“取消物業”呼聲愈發高漲!物業為什麼引發眾怒呢?】

首先大家要知道物業到底是做什麼的。根據規定,物業管理是指業主選聘物業服務企業,再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約定來對房屋以及周圍的配套設施、相關場地來進行維修和管理,你去維持小區內的衛生環境和秩序。說白了物業公司本來應該是為業主服務的,為業主做一些衛生、治安、維修等方面工作,一句話,方便業主的。

那物業公司實際又是如何做的呢?

第一、拿著業主的錢,卻不辦事。

物業除了收費的時候積極,其他的從來沒積極過。不少業主反應:每次報了維修都很久都沒有物業來修,多次催促也沒有結果;平時發生點什麼事總是找不到人,就推卸責任;衛生狀況差,蚊蟲到處飛;社會治安差,經常有小偷出沒等。這才是業主最痛恨物業的根源。既然什麼都不歸你管那你還收錢幹嘛?

第二、服務者成為了“上帝”。

現在的很多物業管理公司,也有著類似的霸道行為,但業主還敢怒不敢言。小區內的廣告位或是電梯內的廣告位,這些東西本應該都是與業主的,將廣告費納入自己的口袋,有甚者將公攤面積改造成停車位,將停車費也佔為己有。像這種需要業主服從、自作主張的物業公司如何令人滿意?

第三、沒事喜歡亂收費

物業通過一些小區的安全、保潔、維修要增加資金投入的噱頭來累加收費。此外物業公司以少修多報"的方式騙取業主的錢,如此想方設法的亂收費,這不導致了相當多業主的不滿嗎?

看過以上三點,也難怪現在的業主對於取消物業的呼聲越來越高。

其實希望人大代表、政府官員應該看到民心呼喚,規範和完善物業管理這方面的國家法律法規。


鵬程贏家


我原來從事過物業管理崗位的工作,隨著國家城市化進程加快,商品房的建設和城市棚戶區改造,各個城市都建成了相當多的大中型的住宅小區,也成立了很多物業公司。近幾年來物業與業主的矛盾衝突很多,導致業主要求取消物業公司。主要有多方面的原因,物業方面:1.很多物業公司的領導都是招聘的,太年輕,不懂物業管理,不會調解處理物業與業主的矛盾衝突。2.物業費較高,而沒有達到相應的服務標準,如:對保安,保潔,工程,客服等人員的配置不夠,年齡偏大(降低成本),處理問題不急時,態度不好等。3.便民服務少,娛樂和配套設施不完善,互動少。4.帳目不公開。業主方面:1.有許多進城務工人員(含返遷戶)貸款買房,每月交幾百的物業費有經濟壓力,因止對物業有牴觸。2.對物業服務質量不滿意,有問題時物業沒能急時處理或解釋不到位,久拖不決或態度不好,業主以此拖欠物業費。3.也有很多業主認為自己是業主,充當大爺,對保安保潔不尊重,悔辱慢罵,產生矛盾。4.物業費的標準差距較大,從1至2元每平米不等,但保安,保潔的年齡偏大,工資就低,加之配置不夠,導致質量差,物業利潤太高,業主有意見。建議:1.物業公司由社區管理,明確各崗位職責,工資標準,測算利潤。2.降低物業收費,減少業主負擔。


資陽快樂一生


朋友們好!我是一名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的工程師。

平時幾個人坐在一塊閒聊:物業公司到底是幹什麼的?要物業到底有啥用?不要物業管理會怎麼樣?

可能聽到更多的是:物業公司其實就是壓在業主身上的一座大山,沒啥鳥用還特別霸道,亂收費,強行攤派,動不動就給你停水停電,個個都牛皮哄哄的……。

那麼不要物業管理可以嗎?大家都一致認為是完全可以的。不就是小區綠化,衛生,維護與維修嘛,可以成立一個業主委員會,全透明化真正為業主服務。

所以“取消物業”是遲早的事,也是大眾的呼聲!


非誠勿擾198132


物業公司本就是房地產開發公司為延續開發小區正常運轉的一個機構,也就是生活必須物品的一個維護機構,主要負責小區水丶電丶垃圾丶綠化等工作,他純屬於一個服務機構,主要職責是業主出錢,我服務。

然而,一是一些物業公司定位錯誤,把領導小區居民作為首要任務,把服務放在第二位,認為自己是業主,業主是客戶,本末倒置,聽以,許多物業公司與業主發生衝突和矛盾。

其二,中國的管理是行政網格管理,每個小區,都應納入相應社區進行管理。然而,似乎是社區把村社行政管理職責交給了物業公司,而物業公司又沒有這個能力,就糊亂行使職權,不但造成矛盾,而且,還使國家政策不能及時傳達。物業公司成了四不像。

通過以上兩點,建設取消物業公司,改設社會服務組,由街道社會設置社區服務組,行使社區行政管理和服務雙重職責。


老鼎


一是關鍵是服務不到位,二是侵佔小區裡(居民)公共財富,三是怎麼能讓居民養活一個私營企業老闆,明顯的是和業主爭利。所以要求他們到社會上去創業掙錢,不要直接和業主爭利。


dzy2257


支持取締物業,可以讓社區管理,這次疫情體現的很好!給物業打電話沒人理,直接說讓找社區!物業費收的挺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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