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河长制九项创新工作受到表彰推介

岳阳日报全媒体讯(记者 刘革 通讯员 杨大智 夏宇)

记者今天从市河长办获悉,省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了《关于推广我省2019年市县河长制湖长制典型经验做法的通知》,我市及湘阴、临湘、平江等9项典型经验受到表彰推介,总数位居全省前列。

  省河长办梳理了全省河长制湖长制在机制体制、基础工作、管理创新、专项治理、联防联控、监督考核、公众参与等7个方面的部分典型做法。岳阳受到表彰的典型经验有:创新运用河长履职”提示函”制度,提示河湖长巡河、问题交办整改、重点任务推进、水质监测警示等事项,为河湖长安上“定时闹铃”;实行”一周一通报、一月一督查、一季一讲评、半年一交流、一一考评“工作督导机制;率先出台《河道采砂统一经营管理办法》;湘阴县探索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监管、公司经营”的采砂统一经营管理模式;突出长江“三治一提”(铁腕“治乱”、高压“治违”、强力“治污”、全面“提质”,强力推进长江岸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最美长江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获评全国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与常德、益阳三市签署《洞庭湖区域联合执法合作框架协议》,建立洞庭湖区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洞庭湖水域涉水违法行为;临湘市与湖北赤壁市签订《黄盖湖水环境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方案》,共同组建执法队伍,携手开展巡湖行动,对黄盖湖实行统一管理;平江县成立河长制综合执法大队,全面整合水政、林业、渔政、环境、治安等水事执法力量,通过非诉执行机制、公益诉讼机制等,做到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基层执法强大合力。

  2019年,我市牢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立足本地实际,建立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实现了从“有名”到“有实”的同步推进,全市河湖面貌得到持续改善。岳阳被省政府评为全面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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