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控疫病過程中,小區物業公司制發通行證,違背相關法律法規不?

農業志士


非常時期的非常產物。我今天下午已剛領到此類通行證,說是居委會發的。正常的做法應是轄區街道社區或至少是居委會來做這事。嚴格地講,物管是不適宜做這事的。居委會做是可以的,居民自治組織嘛。一定要依法防控疫情。不該做的事情最好不做。


牛牛1904


提問題 首先你不懂法。不守規矩 能提這樣的問題說明你 不是根攪屎棍 就是別有用心《試圖挑事》緊急狀態法 聽說過沒?物業是尊從社區印發 緊急情況臨時 出入通行證 控制人員出入以達到控制疫情漫延。疫情嚴重的武漢實行的是 戰時管制法。


用戶9425616804712


咋的?這是非要較真兒呀,疫情防控期間,非得掰扯個一二三?別管小區物業違不違法,有沒有權利,首先詳細解讀一下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是咋回事吧,小區物業得到授權後,可以有條件的限制居民出入。


吉F樂呵


這不違法,若法律未立法支持也不違法。


閻陸


不管出於什麼目的,都想問有沒有這個權力,沒的就是非法現制他人,人身自由。相關部門就應果斷抓捕,從嚴審判!


AKM161


嚴格地說,這麼做不算錯,如果疫情嚴重,這麼做反而是好事。只要別搞得太荒唐就行


應試教育萬歲


首先,小區物業無權印發,否則是違法的。其次,如果實施戰時法律那自當別論。不是戰時法律則是借正義之名行侵權之舉,違背憲法宗旨。


用戶4016565114554


這沒問題,按道理說平時也要這麼做,不是本小區的人就不允如進出,這樣才能起到安全作用。


正正正212規規規


沒資格,做了就違法


用戶107762434370


不違法,非常時期,也是為了保護業主的居家與人身安全,是可以理解的,何況是國家一級響應,相當於是一場戰爭,理解與支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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