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場“沒有”當事人的庭審 ——酒泉中院首次互聯網庭審紀實

為確保疫情期間審判工作穩妥有序推進,切實保障訴訟參與人及幹警的身體健康,儘可能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酒泉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20年2月17日通過“雲間”互聯網庭審系統,在我院互聯網法庭進行了首次線上庭審。

一場“沒有”當事人的庭審 ——酒泉中院首次互聯網庭審紀實

該案系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原計劃於春節後開庭,但恰逢疫情爆發,庭審被迫延期。主審法官民二庭庭長徐林考慮到該案權利、義務關係較為明確,爭議不大,在徵得當事人同意後,決定通過互聯網法庭審理該案。

2月17日早上8:40分,法官、書記員、雙方當事人準時進入庭審系統,身處兩地的雙方當事人同步顯示在了法庭中法官電腦上。而雙方當事人則通過系統發送的短信內容,提前自行下載手機APP,並根據庭審密碼進入庭審並參加開庭。核對身份信息、陳述起訴的事實理由、訴訟請求、答辯、舉證、質證、辯論均在法官的主持下有序進行。最後由書記員通過同步語音識別系統,製作庭審筆錄,法官發起簽名,雙方當事人在確認筆錄無誤後,通過手機客戶端,在庭審筆錄上進行了電子簽名,由書記員現場打印筆錄。這場歷時一小時的互聯網庭審正式結束。

一場“沒有”當事人的庭審 ——酒泉中院首次互聯網庭審紀實

整個庭審過程畫面流暢、程序規範,全面的保障了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庭審結束後,當事人對疫情防控期間,酒泉中院互聯網開庭的做法表示了讚揚。

互聯網在線庭審避免了人員聚集可能引發的安全問題和健康隱患,也縮短了案件審理週期,提高了庭審效率。酒泉中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趙銅山表示,此次互聯網庭審是在疫情防控特殊時期的一次大膽創新和勇敢嘗試,打破了傳統庭審模式,酒泉法院將以此案審理為契機,認真梳理總結相關經驗及問題,在全市法院全面推廣互聯網庭審的全新審判方式,積極發揮現代科技優勢,努力減少疫情對審判工作的影響,為當事人提供規範、高效、公正的司法服務的同時,也充分保障當事人、法院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撰稿:潘濤、王希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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