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祥符:公訴在“雲間” 請您來看看

公訴在“雲間” 請您來看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我受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檢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國家公訴人的身份,出席雲間法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對刑事訴訟實行法律監督……”


開封祥符:公訴在“雲間” 請您來看看

為進一步落實省、市院有關疫情防控期間依法、規範、高效運用信息化技術辦理刑事案件的工作要求,2020年2月17日,開封市祥符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官依法在該院遠程庭審室內,對一起適用簡易程序的盜竊案進行“雲間公訴”,有效避免了疫情防控期間人員聚集,切實做到“防疫”、“辦案”兩不誤。

現年51歲的楊某因涉嫌盜竊罪,於2020年1月19日由公安機關移送審查起訴至檢察院,現羈押於祥符區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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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7日下午3時許,公訴人在檢察院遠程庭審室、法官在法院刑事審判庭、辯護人在家中、被告人在看守所,四地連線,“雲間”開庭。“雲間”庭審現場,畫質清晰、交流順暢,核實被告人身份、宣讀起訴書、舉證、質證、發表公訴意見、法庭辯論和最後陳述等庭審程序規範進行,井然高效。庭審結束後,各方通過“雲間”簽署了庭審筆錄,庭審效果良好。

該院黨組書記、代檢察長賀晨光表示,疫情防控期間,“三遠一網”(遠程提審、遠程庭審、遠程送達和檢察工作網)平臺成為祥符區檢察院開展檢察業務工作的重要載體抓手,下一步,該院將持續按照省、市院工作部署,進一步強化平臺應用自覺、形成應用習慣,提升信息化辦公辦案水平,以高效辦案服務保障疫情防控,護航社會大局穩定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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