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時期,那些被喊著要趕走的物業怎麼樣了

那些被喊著要趕走的物業怎麼樣了

五句話說明今天的內容:

1、物業都堅守在第一線做疫情防控;

2、物業為防疫付出了計劃外的物資和人力成本,在包乾制模式下,沒有業主有額外支付服務費的意向,物業也尚無增加收費的意向;物業接受村居委和街鎮疫情防控的指揮履行職責,但沒有類似村居的財務或物資援助;極個別物業在口罩等緊缺之前購置,但大部分物業沒有做出反應,包括上市公司的物業,因此,防疫物資成本增加數額不等,但一個不到千戶的小區,目前支出超過萬元;物業沒有區分寫字樓和居民,一律按照商業服務,沒有稅務優惠,應該區分對待。

3、對物業服務本身敏感的業主或許對物業的看法有所改變,但需假以時日檢驗;對非物業本身因素導致的宿怨,不會因此次物業服務犧牲得到改善;還有少量業主拒絕繳納服務費,及提出降低服務費標準要求。

4、取消開發商成立前期物業公司的制度,或許可以減少制度缺陷帶來的糾紛;

5、放管服改革下,物業服務的評價和價值交給了業主,但司法處理理念和規則並未跟上來。


特殊時期,那些被喊著要趕走的物業怎麼樣了


特殊時期,那些被喊著要趕走的物業怎麼樣了


特殊時期,那些被喊著要趕走的物業怎麼樣了


特殊時期,那些被喊著要趕走的物業怎麼樣了


特殊時期,那些被喊著要趕走的物業怎麼樣了


下面的內容沒有全部放出來,不用看了:

疫情發生之前,甚至是1月初,我們的一個顧問單位還在和業主鬧矛盾;與此同時及之前,稍微回顧一下,媒體上不斷報道著新物業、老物業、業主之間上演的三國殺。當然,比較準確的說是部分業主與部分物業,或者是部分業主委員會與物業。我曾經在袁貴平的接待室看到有業主代表聯名來告業委會的,我也不止一次接待過業主的諮詢,物業公司的諮詢,業委會的諮詢,在朋友圈也看到有人總結了某某年可以不繳物業費的N個理由之類的短文,甚至於電視電臺節目中也幾乎每年都有類似的節目,去年我和李建鋒還在惠州電視臺做過一次關於物業的訪談,而每年我在315活動現場,也總能接到相當部分與物業有關的反映。

簡單地說,在春節前,我已經在嘗試與物業公司和業委會溝通是否要設立黨組織,為此,我和同事在如何為物業公司服務上,甚至發生了根本的原則衝突,在我看來,那種針鋒相對、你死我活的物業與業主鬥爭,不應該,律師更不應該為此提供法律之外的所謂“謀略”支持。當然,現在看來一切都緩和了,但我還是堅持我的看法,在業主與物業之間糾紛解決的邊界應該嚴格限制在法律的合法權益框架內。如果任由所謂的紅纓槍計劃、大字報行動,社會將有不可承受之痛。業主、物業將都是受害者。

隨著疫情發生,現在看來,似乎都平靜了,因為大敵當前,那些喊著要把物業趕走的業主也戴口罩了,那些喊著要和業主鬥到底的物業也忙著在防疫了。

然而,誰都知道,疫情不可能持續下去,把物業與業主的和平相處、互利相處寄託於疫情是很可笑的。

但是,我今天要說的重點,是來自我對幾個物業公司的訪談情況,我想知道物業公司在疫情防控中做了什麼?付出了什麼?得到了什麼?以及,通過本次疫情,我們應該如何理解物業與業主的關係?

為了說清楚上述大而不當的問題(其實我還是說不清楚,沒有讀過書,但自己認為應該這樣的邏輯),還是得簡單梳理一下物業與業主的糾紛類型。

在我從事法律服務這些年的總結來看,其實幾乎有一半的甚至更多比例的業主對物業的抱怨和不滿意,是開發商的問題,當然,這其中也包括了地產營銷員的大嘴,也就是說,很多時候是物業在背鍋,且這個鍋有的一背就是十多年,一直背到業主也累了不說了還沒有解決,但業主心裡那個結就陳舊性存在,週期性回憶起來。這個問題怎麼解決?在目前沒有廢止開發商設立物業公司進行前期物業管理的框架下,沒有好辦法,在我看來,禁止開發商設立的物業公司進入前期服務市場,才能有效解決。但,這顯然不現實,存量已經很大,那是利益之爭,豈容我們亂彈琴。但,問題的癥結我認為我說清楚了,業主對物業的不滿意不是物業本身的問題,而是對象轉移。因為開發商把樓蓋好,你就不好找到了(指物理空間),一直在現場的只有物業。當然,開發商設立物業公司來前期服務,自然就有讓物業擦屁股的功能考慮,但在法院處理中,叫豇豆一行茄子一行,那個獨立主體說把業主的嘴堵的嚴嚴實實。

大約不到一半的業主抱怨是物業公司服務質量的問題,與開發商無關,比如門禁防火防盜、公共部分支出不透明、修理不及時、甚至打罵業主等。

在我今天訪談的幾家物業公司情況來看,他們都堅守在一線,在各種資源並不充足的情況下,堅持做出入測溫、登記、消毒、宣傳、勸告等工作。有的還設立了比較完備的隔離室。

關於防疫物資:

A、在1月20日即準備,並且購置.....

B、沒有準備,到處找人各種渠道....

C、沒有提前購置....

D、沒有提前購置...

是否有援助:

均沒有,具體為:A、理解居委會...B、只拿來兩張宣傳貼,橫幅都是自己做...C、...D、...

是否有政策支持:沒有,財政部稅務總局沒有把物業納入優惠範圍。

業主的評價:

物業公司的計劃:

2020-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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