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假期怎么休、有多长?工资如何发?

【编者按】在疫情期间,围绕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如何形成相对稳定的和谐劳动关系,在以人社部为核心的相关部门就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出台的相关政策中,要求用人单位同劳动者协商,充分利用年休假等解决不能复工的企业现实困境。但是,令我吃惊的是,竟然有些人力资源工作者,甚至个别裁判者围绕疫情之下人社部有关政策的讨论超出了我的惊讶程度。我们预计,在此疫情阶段,甚至疫情结束以后,围绕停工期间员工休假待遇引发的劳动争议会成为主要争议类型之一。为此,继十二篇“疫情中的劳动法”系列之后,法谷团队专门开设“疫情假期谈”系列。供大家参考。

▲▲▲


员工假期长短不仅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身心健康,而且还关系到企业的正常运转。那么,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一个员工究竟可以享受多久的假期呢?


1、哪些法律政策规定了员工的假期?

:对于员工假期保障的立法,目前有效的法律文件主要有:

(1)《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 》;

(2)《劳动法》第四十条。


2、所有人都应该享受的节假日到底有哪些?

: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共计11天,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定节假日。这十一天包括:

(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2)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注意:自2013年起,国务院修改了以前的春节休假日。2007年的假期管理办法中规定春节是休腊月三十,正月初一,正月初二。这也是在部分微信公众号朋友们的文章中,把1月24日(也就是腊月三十日)错计算为法定节假日的原因。

(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

(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

(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

(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

(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这11天假期对于企业和员工的重要意义在于:

第一,安排劳动者在这些时间段内上班的,用人单位的成本最大。劳动者在上述11天内劳动,用人单位要支付相当于平时正常工作时三倍的工资。

第二,劳动者在此时间段内上班,用人单位不能通过让劳动者提前休假或者推后补假的方式而不支付300%的工资。原因在于:这十一天对我们中国人来说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例如,清明节是祭奠逝去的亲人或者朋友的日子。按照我们的习俗,错过了这个日子就只有明年了。又例如,春节,全民大团员,是一年中最不能错过的日子。一个员工原本已经同他父母说好带女朋友回家拜见双亲的,如果企业安排他加班,那么男孩全家的期待都变为遗憾。

第三,在劳动法上,尽管在这11天内,员工不上班,但是在计算月工作日时是把这11天视同为员工的工作日。企业不能以此为由扣减上述休假日内的工资。


3、哪些属于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内上班,除非周休日重叠,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加班工资。

诠释: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

(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

(2)青年节(5月4日),14周岁以上的青年放假半天;

(3)儿童节(6月1日),不满14周岁的少年儿童放假1天;

(4)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8月1日),现役军人放假半天。

其中,涉及到的劳动法的主体主要是妇女、青年。属于这两个群体的员工如果在这个时间段上班的,用人单位要不要支付工资报酬呢?

首先,要明确这些节日放假的目的是为了“纪念”某项历史上的政治事件,原初目的并不是为了放假休息。在这个时候,主要目的是为了方便女性员工或者年轻员工参加纪念活动。例如,在国际上,妇女节的全称是“联合国妇女权益和国际和平日”,是世界各国妇女争取和平、平等、发展的节日。该纪念日源自1909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劳动妇女罢工游行集会这一政治事件。后来,该节日成为彰显男女平等理念的一种法定形式。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该规定表明两点:第一,八妇女节属于正常工作日,在此期间,若女性工作者没有参加相关的纪念活动,同男性员工一样上班,那么除了恰逢周末休息日外,女性员工不得要求支付加班工资。在我们的正常生活实践中,在妇女节当天,单位主要是组织一些活动庆祝,而非放假休息。第二,在特别的情况下,如果这天刚好是周休日,那么本来这天因为应该休息,但是加班了,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相当于正常上班工资的200%工资。也就是说,该女性不是因为妇女节上班而获得加班工资,而是因为在周休日加班而获得加班工资。

案例: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14)南市民四终字第585号案裁判文书载明: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部分公民放假有关工资问题的函》“在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期间,对参加社会或单位组织庆祝活动和照常工作的职工,单位应支付工资报酬,但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该节日恰逢星期六、星期日,单位安排职工加班工作,则应当依法支付休息日的加班工资”的规定,虽然吴璐在2012年及2013年妇女节均正常上班,但该两日非星期六、星期日,吴璐要求入云公司支付加班工资没有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特别提醒,2020年3月8日是周日。对于在此日上班的全日制女性员工,用人单位应该支付200%工资。2020年3月日历如下图:。

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假期怎么休、有多长?工资如何发?


4、在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加班需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要支付。

诠释: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 》规定,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按照所在地民族习惯,规定放假日期。例如,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凉府办函〔2019〕130号)明确,“火把节:8月13日(农历六月二十四)至8月19日放假调休,共7天。8月9日(星期日)、8月22日(星期六)上班。”因此,如果地方政府立法将某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规定为法定放假日,那么在此阶段加班的,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加班工资。这里需要注意三点:第一是此种假期是某地方政府制定的文件规定的,仅适用于该地方政府的行政管辖范围。例如,凉山州的一位彝族男子在上海上班,那么他就不享有火把节休假权利。第二,在凉山州的辖区的汉族男子如果在火把节期间在凉山州内上班的,用人单位则应支付加班工资。第三,支付加班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全中国人都享有的11天年休假标准执行。


5、哪些纪念日不放假?

:注意凡是纪念日均不是放假休息日。

诠释: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 》规定,二七纪念日、五卅纪念日、七七抗战纪念日、九三抗战胜利纪念日、九一八纪念日、教师节、护士节、记者节、植树节等其他节日、纪念日,均不放假。也就是说,在此时间,应为庆祝纪念日。如果不参加相关的纪念活动,应该上班。


6、年休假和周休息日重合时,如何处理?

:在工作日补假。

诠释:按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 》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注意是补假(不是补休)。2020年的春节假日就是这样的情况。2020年的日历如下:

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假期怎么休、有多长?工资如何发?

当然,2021年的春节同2020年春节一样,也是初二和初三两天假日同周六和周日相逢。恐怕我们大家可以休息的假期就是:2021年2月11日—2月17日,共计七天。

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假期怎么休、有多长?工资如何发?


7、2020年春节假期的工资该如何支付?

:按照下列表中所列标准支付(借鉴了兰军伟律师对陕西情况的统计表)。


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假期怎么休、有多长?工资如何发?

诠释:根据国务院通知,这七天的休假理由和天数包括:(1)三天法定春节日:25日(初一)、26日(初二)和27日(初三);(2)25日和26日因春节假期和周休息日重叠,因此需要补休两天,原本28日和29日的工作日被调整为春节休假日;(3)1月19日(星期日)全民上班,调休到1月24日为春节连休。(4)2月1日(星期六)上班,调休到1月30日同春节假期连休。按照原来计划安排1月31日(初七)应该上班,2月1日(星期六)因提前休假也应该上班。2月2日属于周日本来属于休息日,因此,2月2日休息没有任何法律上的障碍。需要明确的是,1月31日和2月1日本来应该上班的时间被确定为延长假期。显然,这一延长假期乃因疫情原因而做出的不得已举措,但是不否定该两天休假日不能通过今后的少休,即通过减少其他后续休息日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可能。也就是说,劳动者把后续的某两天休息日提前休了。


8、周休日是带薪假日吗?

:周六和周日不是假日,更不是带薪假日。

诠释:《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2013修订) 》之所以没有规定周六和周日休息问题,根本原因就在于周六和周日不是假日。


上班族最关心的问题:假期怎么休、有多长?工资如何发?


本文由法谷团队综合整理

任何人的发声,都可能被关注

我们的思想,终将被时代记录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