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齐齐哈尔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2月17日,黑龙江省6个基层法院对6起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宣判,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六个月至二年三个月有期徒刑。这其中就有齐齐哈尔市拜泉县人民法院和龙江县人民法院宣判的两起案件。

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严惩!齐齐哈尔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严惩!齐齐哈尔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2020年2月5日,被告人王某某拒绝配合疫情检查站工作人员检查登记,驾车强行闯过检查站。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执勤民警对王某某进行防疫教育。王某某不予理会,并带有抵触行为。民警对王某某依法传唤,王某某欲驾车离开被阻拦后,以倒地、辱骂、撕扯的方式拒不配合民警执行公务,并致一名民警轻微伤。王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拜泉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张某某、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

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年六个月和九个月

严惩!齐齐哈尔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严惩!齐齐哈尔法院公开宣判两起涉疫情犯罪案件!

被告人张某某与王某某系夫妻关系。2020年1月31日,王某某在疫情期间,不遵守政府设立道路隔离设施的规定,向他人提供铁锹,并伙同他人破坏防疫路障,给防疫管控工作带来重大安全隐患。

公安机关接到群众报案后,执勤民警到现场对王某某依法传唤。王某某拒不配合,并用拳脚袭击民警,张某某用放羊的鞭子抽打民警,造成两民警脸部、耳部、后脑多处受伤,经鉴定均构成轻微伤。二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认罪认罚。

龙江县人民法院依法认定被告人张某某、王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九个月。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继续加大对妨害疫情防控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强化广大群众的遵纪守法意识,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总体战、阻击战,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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