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启用20处电子监控抓拍设备。具体地点如下:
一、违反交通信号通行、违法停车电子监控抓拍设备16处
(一)建华区11处:
中环豪庭岗(劳动路与游览路交叉口)
观湖国际岗(劳动路与全福路交叉口)
金色世家岗(卜奎北大街与文化北大街交叉口)
飞鹤桥岗(引水街与文化北大街交叉口)
建华医院岗(双华路与东四道街交叉口)
讲武堂岗(双华路与军校街交叉口)
三中岗(双华南路与卜奎北大街交叉口)
运建桥岗(新江路与引水街交叉口)
凤凰大街岗(凤凰大街与站前北大街交叉口)
北京壹号院岗(凤凰大街与双华路交叉口)
金茂府岗(凤凰大街与碾北公路交叉口)
(二)龙沙区1处:
新合家园岗(新立街与长青路交叉口)
(三)富拉尔基区1处:
迎宾街岗(迎宾街与碾北公路交叉口)
(四)昂昂溪区2处:
南外环岗(南外环与齐杜公路交叉口)
齐杜公路岗(水师收费站与南外环交叉口)
(五)梅里斯区1处:
共和岗(G301公路与扎景公路交叉口)
二、违反规定逆向行驶电子监控抓拍设备4处:
1、万达广场滨湖商业东街距南口30米处
2、万达广场滨湖商业东街中段距南口200米处
3、万达广场滨湖商业东街距北口30米处
4、万达广场滨湖商业西街距南口50米处
自2020年1月10日零时起,对上述地点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逆向行驶、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违反规定停放、违反交通信号通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公告
齐齐哈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19年12月26日
閱讀更多 看齊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