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仁學行文至此,美德與內在自主人格的成長在禮樂崩壞的條件下重新建立起有效聯繫,但需要對遵循美德所產生的高昂成本有足夠的認識,否則,遵循美德在大變動社會條件下不具有可行性。因此,這裡的問題就從美德轉化為在大變動社會條件下遵循美德如何是可能的?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仁學提出了兩條根本方法,一是敏於行,建立強大的行動力,即小人革面、君子豹變,大人虎變;二是將美德與日常的行為結合起來,將高昂的成本按時間進行分割,細分為每時每刻的行為,這樣,高昂的成本就會被細分,經過時間的分割,也會成為一般人可以接受的方式。同樣,禮並不是一層不變的,而是需要根據外在的環境和個人的不同條件而作變化,即禮也受“義”的權變的節制。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春秋變動社會對人的發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先王的“厚德載物”之道不足以直接用來應對現實的挑戰,需要在現實中尋求發展,尤其是如何應對紛繁複雜、大量超越人之底線的壓力的挑戰。在“好學”明確了“美德”的功能和作用之後,在實踐中會碰到巨大的問題,即美德使人的生存成本增大,“理想”與“現實”存在強烈地反差。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仁學思想要成為變動社會的人格成長理論和思想,併為人們所接受,就需要加強它的實踐可行性。孔子提出仁學的實踐的兩大基礎,一是“禮”,即將“美德”落實於人的日常行為規範,並以高效實踐之,即“敏於行”,一是“義”,以權宜來應對變化,做到形式多變而實質遵循,即“君子之於世也,無適也,無莫也,義之於比”。(《里仁》)而不能受教條的約束,“子絕四,毋意,毋必,毋固,毋我”。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前文(1.11)講的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是講“權變之義”,要求強大的行動力。強大的行動力是應對大變動社會的壓力的根本之策。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而此章則是講禮。同樣,禮也需要與內在的自主人格的成長建立有效地連接。同樣,與義一樣,禮的根本也在於內在人格的成長,也就是子曰:“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這裡的仁即是指向人的內在自主人格的成長,如果沒有了人的內在人格的成長,禮與樂即便具有複雜、完美的形態,也是沒有意義的。這一點,在後來宋明理學中被完全背棄了,“盡天理、滅人慾”,將人的內在的自主人格的成長完全拋棄掉了。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此章指出,“禮”的功用,在於“和”,指自身內外方面、各項美德、自身和環境的一致和共同發展,即符合人的自然屬性,同時也能夠促進人的內在自主人格的發展,不降志辱身,這裡的“禮”是美德和仁的實現。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而“禮”與“好學”是一體的,因為“好學”指的就是“食無求飽,居無求安,敏於事而慎於言,就有道而正焉”(《學而》),兩者都指向了人的日常行為規範,兩者指向的同一對象。只是“好學”是從“道”等人的基本屬性推演而來,而“禮”是仁學下屬的實踐性概念。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1:12有子曰:“禮之用,和為貴。先王之道,斯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參考譯文]有子說:禮的功用,(並不在於其外在的形式的一層不變,而在於其內在的功能),最大的價值是能夠做到“和”,(包括自身內外方面、各項美德、自身和環境的一致和共同發展)。聖賢君王所倡導和實踐的方法,正是做到了這一點而為人敬仰。(禮)無論大的方面,還是小的方面,都是依其內在的屬性而設計,(能夠做到內外的一致,共同的發展)。禮的設計和理解中有些方面是不可行的,為了能夠實現和,而不考慮用禮的方法來節制、規範,(雖然能夠做到一時之和,但終非長久之計,不是仁學的方法),也是不可行的。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禮”在形式表現上是人的日常行為規範,但是,它的實際功用是人的平衡、全面發展,尤其是外在文與內在的質的平衡發展,這是仁學的宗旨,也是禮的功用。先王聖賢留下來的經驗的意義也在於此。因此,對於“禮”的理解,不應拘泥於形式,而應該從形式出發,理解這一行為規範下的實際意義,有所行,有所不行,有取有舍,同時,確定了取捨之後,一定要與日常行為規範的“禮”結合起來,落實於日常生活細節的遵循,仁學的實現與人格的塑造才有可能實現。否則,“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這裡的禮與我們後來宋明理學的禮教的理解不一樣,它指向內在人格的成長,而非社會大一統秩序。(1)這裡的禮是可變的,並非一層不變。林放問禮之本。子曰:“大哉問!禮,與其奢也,寧儉;喪,與其易也,甯戚。”

(2)這裡的禮是可以選擇的。子曰:“麻冕,禮也;今也純,儉,吾從眾。拜下,禮也;今拜乎上,泰也。雖違眾,吾從下。”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3)禮的運用存在著被世人誤解、匪夷所思的情形,子曰:“事君盡禮,人以為諂也。”

(4)講禮是有條件的,並非無條件的,定公問:“君使臣,臣事君,如之何?”孔子對曰:“君使臣以禮,臣事君以忠。”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此章的思想對日本文化產生巨大影響。聖德太子(公元 574—622 年)在《憲法十七條》中引用了《論語》中(孔子的弟子)有子的話:“禮之用,和為貴”,說明古代日本的統治者深知“和”的重要性。Yamato(大和) 是日語中對大和民族中的“大和”兩字的發音,一般經常用在短語“やまとだましい”(Yamatodamashii,漢字寫法為“大和魂”,即“大和精神”的意思)。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日本統治者在天平寶字元年(757 年)始定用“大和”二字取代“倭”或“大倭”,“大和”作為上好的詞彙,寓意著一種超凡脫俗的理想境界。“和”乃和平、和睦、和諧之總義,亦可視為有小和、中和、大和之別。和平乃為小和,和睦可稱中和,唯和諧方為大和。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在文化上,元、清兩代是能夠改變漢文化的少數民族統治者,宋明理學對儒家的解釋作了大一統範式的改變,而作為春秋禮樂崩壞大變動社會的應對之道的漢唐文化反在日本有較多保留,如和服是根據漢服仿製;日本的音樂、建築保留了大量漢文化(特別是唐代)的精髓;日本的禮儀也保留了宋以前的特點,而這些在中國本土卻很少能再看到這些的傳統服飾、禮儀。如唐時管日本式的跪坐方式為文明坐法,而有椅子的坐法為胡坐(即北方少數民族坐的方式),而後者胡坐方式則成為後來中原的文化,而唐時的坐法在日本則保留至今。

“大和”與“豹變”:從“據於德”到“立於禮”(1.12)

用仁學來解釋經典,可以讓我們瞭解到仁學的強大解釋力,同時,也可以豐富仁學的內涵。

如果需要進一步瞭解仁學的內涵,敬請加入視頻慕課《論語啟蒙:論語的法典化解讀》,或參考《仁者無敵:仁的力量——大變動社會的生存之道》(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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