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亞: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需實名登記

三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關於印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三亞市零售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方案》的通知

各區人民政府、育才生態區管委會、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根據疫情防控的需要,我指揮部擬製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三亞市零售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三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2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三亞市零售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方案

為進一步強化三亞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方位排查、掌握和登記發熱、咳嗽人員相關信息,保障全市人民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省政府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Ⅰ級響應期間,全市零售藥店銷售退燒、止咳類藥品實行實名登記報告制度,現將有關事宜明確如下:

一、職責分工

(一)全市零售藥店必須做好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人員的信息登記工作,核實購藥人身份信息,並如實登記,可通過電子登記系統或紙質登記表進行實名登記(登記表見附件,各零售藥店自行下載打印填寫),對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購藥人員,不得向其出售退燒、止咳類藥品。

(二)社區網格管理人員負責收集轄區內零售藥店每日購買退燒、止咳類藥品的人員信息(紙質登記信息),並上報社區,由社區統一報送區政府。

(三)各區政府、社區負責對轄區內相關購藥人員的健康狀況進行跟蹤監測,如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要第一時間報告並採取相應防控措施。

(四)市衛健委負責指導各區政府有序開展疫情防控工作,對疑似感染者的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流行病學調查等疫情處置工作進行安排部署。

(五)市市場監管局要及時將實行實名登記報告制度有關要求傳達至轄區內所有零售藥店,並加強對零售藥店的監督檢查,對不按照規定進行登記報告的零售藥店要及時約談,並責令其改正,對涉嫌違法違規的要依法進行查處,確保信息登記完整準確。

二、電子登記系統

電子系統登記流程:

(二)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收集彙總電子登記系統的購藥信息,並反饋給各區政府。各區政府選派一名工作人員與市市場監管局聯繫,收集各自轄區的購藥信息。

(三)網絡技術支撐:中國聯通三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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