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縣:違反疫情防控限行規定 需發朋友圈集30個贊才放行

猛獁新聞·東方今報記者 龔雪 萌友 邵家瑞/文圖

“今天我違反了疫情防控車輛限行規定,未經批准隨意駕車上路行駛。在此請各位朋友不要像我這樣......不要隨意出門,切莫扎堆!防控疫情,人人有責!覺得我說的有道理的請點贊。”2月17日,信陽市新縣的曾先生因違反疫情防控限行規定被新縣交警查處,原本以為要被罰款處理,沒想到處理方式是發微信朋友圈檢討並集贊。

新縣:違反疫情防控限行規定 需發朋友圈集30個贊才放行

當天,10餘名不遵守疫情防控限行規定的摩托車、電動車駕駛員在受到現場警示教育後,被新縣交警要求對自己的違規行為受教育的圖片發至自己微信朋友圈,集齊30個贊或評論後,截圖發至自我警示勸誡群,經交警確認後,被現場教育放行。

據悉,這是新縣交警在疫情防控下,結合全國各地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經驗開展的新嘗試,一人違法違規、好友一起受教育,旨在幫助違規者加深印象、服從管理、改掉陋習。

新縣:違反疫情防控限行規定 需發朋友圈集30個贊才放行

新縣交警表示,這種方式並不適用所有違法行為,特殊時期根據具體情況而定。新縣交警今後擬將此教育行為擴大至機動車其他違法違規駕駛人,讓違法違規者本人印象深刻,讓身邊更多人接受教育,幫助違法違規者改掉陋習、規範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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