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發配罪犯,來回幾千里路,為何很多衙役爭著去押送?

史學達人


我說幾句 衙役並不像我們想象的那麼好 在過去很大一段時間 衙役只是下等人 社會地位還沒自由農民 地主高

衙役從字面看 帶一個役 在富裕縣 衙役由縣令僱傭也有徵用的 窮縣就只有徵用 家傳的也有 但是級別就更低了 算是賤籍 不得考取功名平常百姓尊稱一句官差而已 實際卻道出實情 官員的差和使

說那麼多 只是說明 衙役去送發配之人其實是個好差事 先不說能從官員那裡能拿到的盤纏(畢竟少 可能還不夠)犯人家屬的孝敬 就一個心理上的滿足感就值得走一遭 不是隨隨便便什麼人都夠資格發配的 要麼重刑犯 要麼曾經社會地位高 再者說 過去交通不便 出去走一遭也算是有了吹牛的資本

不要說我心理黑暗 衙役 捕快 仵作被列入賤籍 下等人不是沒有道理


張帆91


古代發配罪犯,在大一統王朝通常2000裡起步。所以基本上大部分時間裡不太會像《水滸傳》裡寫的那樣,由衙役把犯人直接押送到地頭。因為在古代交通狀況下,哪怕一個衙役押送一個流放犯人,來回4000裡地,走個1年時間是非常正常的。


而衙役的工資通常是由縣太爺發放的,所以一個縣裡養的衙役數量必然是有一個均衡值,不會太多。如果都按照這個邏輯,通常一個縣,如果在一兩年之內只要超過幾十個流放犯人,那這個縣衙都要停擺了。

其實從劉邦作為一個亭長也負責押送過一批勞力去修秦始皇陵的過程也可以看出,劉邦並非正式秦朝廷政府人員,但是他負責到縣丞蕭何處領了差旅費出發。而這個差旅費基本上對於劉邦而言,就是主要收入了。所以押送流放犯人在秦末,基本上就是一個“外包”業務。縣衙負責出錢,當地的黑惡勢力負責拿錢辦事。

而到了唐朝,李世民正是因為看穿了這些問題。所以對流刑准許“花錢贖買”、或者以勞役代替。


這裡有一個重點,押送流刑犯人,這裡面是有固定收入的,這與被流放的犯人本身有錢無錢無關。衙門給的補貼是足以考慮到押送人員在這押送時間內,差旅費用和誤工費用的。

而到了宋朝之後,士大夫階層的崛起,導致了“流刑”反而成了普通百姓犯不起的刑法,而成為了士大夫們“專屬刑法”。流放甚至成了一種政治資本。

這樣一來,押送這些流放的士大夫們,那幾乎就成了大美差了。因為這些流放犯人身份地位都比較特殊,最關鍵的一點是不差錢。大多數都是因為“新舊黨爭”等因素,而被流放的。


而且宋朝的國境面積並不大,流放的路程相對其他大一統時期,要短得多。宋朝被流放的名人很多,包括我們熟悉的寇準、胡旦、蘇軾、蘇轍、黃庭堅、蔡京等等。這些人實際上並非去坐牢,一路上游山玩水,跟著他們基本上算是公費旅遊。而且他們隨時可能還會被起復,回到朝廷。所以這又是個賺人情的大買賣。

即便像《水滸傳》裡那樣,押送個宋江到江州,一路上跟他吃香的喝辣的,還有人送銀子拜託衙役照顧好宋江。此等好事,跟著出去旅遊一趟,賺一筆錢回來,這個賬哪個衙役都是玩擠破頭的。所謂路上道阻且長,瘴癘橫行,這都不是事。


到了清朝,朝廷已經明文規定,衙役將犯人押送出省境,交換文件,換當地的衙役再繼續執行下一程的押送任務,到地方後,核對押送憑證,交差了事。程序改了以後,雖然本質上是為了防止押送流放犯人的衙役長期霸佔利益渠道,但最終就變成了利益均沾了。害怕去寧古塔受罪,需要打通的關節就更多了,搶著去押送犯人的衙役就沒有以前那麼積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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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要糾正一下,押送罪犯的衙役並不是全程不變的,同一個衙役並不需來回奔波幾千裡的路程。

以清朝為例,比如押送罪犯從北京出發,那麼到了河北地界,犯人就交由當地衙役押送了,雙方只需辦理一下交接手續即可,隨後原先從北京出發的衙役就可以回去交差了。

同樣,在河北接到罪犯的衙役只需將罪犯押送至鄰縣,任務就算完成。以次類推,這樣一來,罪犯不變,衙役總是在變,這就減少或避免了當差人的辛勞。

如果真的來回跑上好幾千裡的話,那麼衙役和罪犯就沒什麼兩樣了,說不準死的比罪犯還要早。到時候就沒有人爭著搶著去了,而是惟恐避之不及!

既然許多衙役搶著去,肯定是有利可圖了,先舉個例子。

清朝皇親貴胄們早上第一件事情就是“衝龍溝”,也就是我的俗稱的刷牙。

古人沒有牙膏,而皇帝的龍嘴又精貴,所以就會用上好的茶葉泡水漱口。

通常茶葉泡上一遍就被丟棄,皇帝自不會吝嗇這點東西,所以在一旁侍候的宮女就會將泡過的茶葉涼幹收起來,或是日後自己飲用,或是搗騰到外面再賣個好價錢。如此一來,就會出現爭著搶著侍候皇帝“衝龍溝”的現像了!

而衙役押送罪犯也是同樣的道理。

一般普通老百姓犯了重罪直接就砍頭了,根本享受不到流放、發配的待遇。只有那些達官顯貴,或是特殊身份的人犯了罪,才會體驗到“皇恩浩蕩”的機會。

漢朝前後,罪犯一般都流放到蜀地,比如呂不韋、嫪毐及其門客都被秦王贏政流放到了蜀地。宋朝前後,流放地多為嶺南地區,比如岳飛被害後,妻兒老小全被髮配於此。而到了清朝,犯人就會被流放到西藏或是令罪犯聞風喪膽的寧古塔,比如紀曉嵐曾被流放西藏,但大多數會流放到寧古塔墾荒了。


其實,古代的流放比死刑還恐怖,因為去往的地方都苦寒的不毛之地,再加上千裡迢迢,跋山涉水,遠離故土,心情惆悵,許多人還沒到目的地就因病痛死去了。

即便如此,罪犯還都會希望能活著到達目的地,因為如果趕上皇帝大赦天下,那麼他們就有了出頭之日,再說了,好死不如賴活著。所以,他們就將希望寄託於衙役身上,希望路上得到照顧,或是少些虐待。因此,就少不了給他們點恩惠,而被流放者能花錢免災,衙役又能得到時好處,彼此心照不宣,於是一條產業鏈形成。


所以,正是由於形成了衙役業內的潛規則,有衙役爭著搶著去拔這層皮也就不足為奇了,畢竟這是一個創收的好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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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史春秋


說到押送犯人,水滸傳想來大家一定都看過,水滸中有很多押送犯人的場面,比如林沖被刺配滄州,武松發配孟州,就是把犯了法的犯人從一個地方押送到邊疆等偏遠的地方去服役充軍等,途中為防止犯人逃跑,政府會派官差一路押解護送犯人到目的地,押送犯人通常一名罪犯由兩名衙役押送,犯人一路要披枷帶鎖,衙役雖無需帶枷,但和犯人一樣,都必須步行到邊關,忍受長途跋涉,風餐露宿的折磨。

押送目的都是當時極為偏遠的地區,好像宋朝時網紅流放點滄州、海南等,明朝多為雲貴地區,清朝則是寧古塔,這些地方都有一個特點,那就是偏遠,人煙稀少,來回大都數都是需要幾個月乃至半年之久,古代的交通又極為不便,沒有火車飛機大輪船,這一路上就像“唐僧經歷九九八十一難”一般。

在很多人看來這的確是件苦差事,按理說應該不會有人願意去做,可是現實卻恰恰相反,古代押送犯人其實是件挺受歡迎的事,可算是個肥差,有很多衙役都會爭著去做,這是為什麼呢?因為押送犯人“油水很大”!

古代的衙役其實是一件很辛苦的工作,衙門裡的各種體力活就先不說,還要經常冒著生命危險抓捕逃犯,縣太爺家裡的私事也經常要勞煩衙役,而衙役獲得的回報卻與付出的勞力根本不成正比。壓抑屬於古代衙門中的最底層,收入極其微薄,每天幾文錢的收入,一年也就幾兩的收入,養家餬口都難,所以對於一些有好處的差事,衙役們自然都不會拒絕。

押送犯人雖然要經歷一些長途跋涉之苦,但卻是有很多好處的,比如最直接的好處就是金錢,看過水滸就知道,很多犯人的家屬為了讓犯人少受些苦,通常會給衙役一些報酬,用錢賄賂負責押解的衙役,讓衙役一路上對犯人好點,犯人的親屬會給衙役一些好處,或者這些犯人本身就很有錢會給衙役一些金銀貨物,而這些報酬通常比衙役在衙門裡的工資要高很多。

如果碰到家裡比較有錢的犯人,那就更舒服了,一些有錢的家屬為讓犯人少受點罪,甚至會打點好犯人一路的行程,出門用馬車,不用步行跋涉,到了比較繁華的城鎮,住客棧,喝好酒,吃好菜好肉,伙食不知道要好多少,這就相當於一趟免費的旅遊,比呆在衙門裡的待遇要好得多。

不僅免了衙門裡亂七八糟的體力活,還被好吃好喝招待,還有更多的收入,而且出門在外,不用受衙門裡條條框框的約束,是相對自由很多的,雖然要忍受些奔波之苦,但相比而言利要遠遠大於弊,衙役們何樂而不為呢。所以押送犯人也是一件肥差啊!

總的來說,押解犯人這門差事雖然看著很苦, 但其中的好處也是很多的,起碼比呆在衙門裡要強的多。在衙門裡被捕頭、縣太爺呼來喝去還不如押送犯人。

在押送路上兩個衙役押著一個披枷帶鎖的犯人,危險係數很低,不用冒著生命危險追捕逃犯,並能得到平日裡根本沒有的不少的額外收入,一路伙食也挺好,不受衙門拘束,自由,而且時間也很長,唯一可能要忍忍的就是跑路的幸苦,孰輕孰重衙役們不會分不清,所以這門差事是很受衙役歡迎的。

衙役和監獄典獄官是一樣的,看起來是一個苦差事,可是實際上卻是一個肥差,你想在監獄裡面犯人想要過得好一點不就就要像衙役一樣“賄賂”典獄官,家裡有錢的上下打點打點監獄裡犯人的生活會好過不少。

在衙役押送犯人之時也是需要打點一二,這小小的“賄賂”可能就抵得上小衙役的一年的俸祿。誰不想既輕鬆又能賺到錢呢?


無筆


古代的的罪犯有一種處罰是發配邊疆,也稱流放。這種刑罰表面看是去很遠的地方執行苦役,但是在這之前,還有一道坎要過。

那就是千里萬里的距離,這樣的距離在古代,是一道很難逾越的鴻溝。能夠成功到達流放的地方,已經成功,畢竟在這段路程之中,無數人死亡,而他們的死亡,不值一提,就像這世界少了一隻螞蟻。


這段路程,對於帶著枷鎖的犯人是一場煉獄,對於押送的衙役也是一種考驗,畢竟這段漫長旅行帶來的痛苦,對誰都很公平,唯一的好消息就是衙役不用帶枷鎖。

押送流放犯人的苦差事,大家肯定以為沒人願意幹,實事恰好相反,押送流放犯人的活兒衙役都會搶著幹。原因很簡單,我給大家講講。

衙役的活兒,或許在各位的眼中類似今天的公務員,其實不然,衙役的工作並不那麼美好。他們一天賺的錢沒多少,夠吃飯養家已經不錯了,沒有什麼存款的機會,衙役不是什麼六扇門之類的高級特警,只是底層的勞役。他們每天需要執行公務,甚至一些長官私人的活他們也得幹。

枯燥勞累的工作,微薄的工資,讓他們不滿意現狀,又沒有更好的工作,於是,當有流放犯人押送的活兒,儘管很累很累,但是他們還是會爭搶著幹。

流放犯人的活兒缺點很明顯,路程遠,耗時長。但是好處也很誘人。

第一,押送犯人當旅遊

時間久了一些,但是也是好事兒啊!這樣的話就可以在外邊混,不用在衙門裡當差了,雖然有時間限制,但是一般都很充足,每天趕路可以看到不少風景,好歹也算是一場旅遊。

一次押送的差事,能夠躲開不少衙門的活,在外沒人說沒人管,在行動方面比較自由。

第二、有錢賺

咱們出來幹活兒為了啥呀?當然是賺錢了,在衙門當差沒什麼錢賺,出差押送犯人卻可以賺更多的錢。

多賺的錢主要有兩個來源,一個是罪犯家人的打點錢;一個是差旅費。

一般衙役押送犯人,在路上對待犯人都很苛刻,不拿犯人當人看,在《水滸傳》中大家對林沖一定印象深刻。當時林沖被流放,衙役拿了打點錢,同時還拿了殺林沖的錢,賺起錢來衙役失去了人性,好在被魯智深救起。



當然了,衙役不一定都這樣惡毒,犯人呢也不一定都林沖這樣的好漢,更多的犯人還是罪有應得,所以,在路上衙役對犯人打壓也很正常。

犯人的家人為了讓犯人在路上能舒服一點,不至於受虐待死在半路,於是會孝敬打點錢給衙役,衙役拿了打點錢,自然會對犯人好點兒,有的犯人還會在吃飯的時候去除枷鎖,如果是有錢人家的犯人,路上還會有肉吃,有酒喝,畢竟衙役也想跟著打打牙祭。


當然,也有衙役賺殺人越貨的錢,有的犯人仇家很有錢,出錢買他性命也是常有的事情,這樣的差事誰敢幹,誰才能接,一般人就不會接了,畢竟這種錢有命賺不一定有命花。

第二種錢的來源就是差旅費。出門在外,沒有盤纏肯定不行,去押送犯人自然有差旅費拿,如果節省一點或者錯過了宿頭,有時候就在破廟對付一夜,這樣也能省出不少錢來。

但是有一點要注意,押送犯人不是真的旅遊,如果犯人跑了,那可吃不了兜著走。所以在住宿的時候,他們還是要看好犯人為主,不敢有絲毫懈怠,也不敢過多喝酒。



但是在返程的時候,衙役哥倆就可以寬鬆一點了,睡個好覺,做個好夢,喝點小酒兒,帶著節省下來的錢,回到家媳婦兒還開心,何樂不為呢。

其實古代的衙役,並沒大家想象的好,古代所謂的盛世,也就是可以一天吃飽飯,和今天無法比。儘管押送犯人的差事辛苦,但是為了養家,都想走一趟賺點錢,不過這種活不多,能不能搶到還是兩說。但是爭搶一番,那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野史日記


這個問題老梁來回答。

瞅著這題目,估計大傢伙口水都要噴在屏幕上了。這不就是造謠嗎?哥幾個這題主腦殼殼不會是漏風了吧。

畢竟大傢伙都知道,擱過去,這要是人犯被整個流放,二千里這就是個起步價,沒這價碼,您也別談啥流放不流放的。

這衙役要是陪著犯人走上這麼一遭,來回可就是四千裡,哎呦,就這路,您沒個一年半載的壓根就回來不來呀。

畢竟那會還沒有啥高速公路不是,綠皮火車頭他也沒有,全憑倆大腳丫子硬趟。

而且這流放地,哪裡荒蕪,皇帝就喜歡往那裡流放,瘴氣呀,蚊蟲呀,老虎呀,豺狼呀,這要是不小心讓叮上一口,您也就不用回了,死那埋那也就算了。

就這工作環境,還搶著去,這不是造謠是啥?騙騙小孩子就得了,還跑這嘚瑟,這也太過分了。

呵呵!一口氣整這麼多反對意見。

說道這裡估計有人就要說了:“上邊這說的對不對呢?”

這上邊說的,他對也不對。

“拉倒吧!這都整成順口溜了,到底對還是不對?”

聽俺給大傢伙分析分析這個事。

話說,這擱過去,衙門口那扶著水火棍杵在屋子裡的人,雖然也穿著國家發放的統一制服,但朝廷壓根就不負責他們的薪水問題。

每個月領的薪水,那都是由縣大老爺統籌發放。

如果要按照這個流程來看,這衙門口一年撞上三五個流放的犯人,縣大老爺,這就要哭了,脾氣暴躁的這就要抽自己個大嘴巴,為嘛要整這麼多流放,弄個斬立決這多省事。

畢竟出這麼一趟差,路上的消耗,那就是個大數,再加上出差你也得發薪水,這一進一出錢沒了不說,這幹活的人也少了不是。

這要是來五個流放的,二五一十,這就是十個拿水火棍撐場面的人沒了,你還談啥威嚴不威嚴的,這事就不能整啊!

那麼真要遇到流放的,這咋辦呢?

簡單就倆字——外包。

有了要流放的案子,這就從財政上出錢(縣大老爺不掏腰包),畫一個槓槓,召集當地的地痞流氓來辦這趟差。

話說那會說的地痞流氓,他也沒個正經的收入來源,就是一幫子無業遊民,跑這麼一趟,有錢賺,這當然都樂意啊,所以就搶著去。

說道這裡,估計就有人要問了:“這事不是衙役辦的嗎?咋又跑到地痞流氓的身上了?”

這事也好解釋,那會衙役雖然是公務員,但他也有高低貴賤之分,那衙門口的衙役,他分兩類——內班和外班。

這內班就是給衙門口提供服務的,比如車伕,做飯的老頭。

這外班有壯班,皂班,快班,這就是所謂的三班衙役。那麼這壯班他屬於民壯掌管緝盜的事,比那倆班要高一級。

剩下這倆班,那都是來自於市井無賴,有事就臨時召集一下,沒事回去當你的平頭百姓,屬於賤役。當然平時維持幾個人在,還行,但要是一直維持,這縣大老爺他也不答應。

所以後來這就成了,天天蹲衙門口領薪水的衙役,手底下就帶著那麼幾個不領薪水的白役。

您就說吧,就這種組織結構,一個領薪水的衙役他從縣大老爺哪裡也就能領到一天的口糧,他再帶幾個人,擱那養活這幾個人呢?

所以欺壓老百姓的事可就出來了,那麼能欺壓老百姓的事,是一般老百姓能幹的嗎?不能啊,所以這幫人基本上都是市井無賴。

這也就是為嘛,有時候咱看歷史中有些小人物,本來身份就是一流氓,居然能走進衙門口弄套公務員的差事,原因就在這裡。

據說滿清的時候,擱四川有一個叫巴縣的地方,那衙門口的衙役,都達到了七千多人。

這都趕上一個師的編制了,他一個縣大老爺能養活的了嗎?當然不能了,其實這裡邊更多的是白役,壓根就沒啥薪水可領的。

所以這要是碰上出一趟流放的差,那打破了腦袋的要去,畢竟衙門口發錢不說,那犯人的家裡邊,還要給他們打點一番。

這可都是收入啊!不去才見鬼了呢?運氣好的話,去這麼一趟都夠好幾年花銷的了。

畢竟能整個流放的罪名,大多數情況下,這主的家庭環境不會太差。

到了滿清的時候,就為這事,還做了明文規定,這要是整流放,這趟差不再是一波人一整到底,而是將犯人押出了省,由下一個省的的衙役代勞過境。

由於需要打通的關節變多了,犯人的家屬他也負擔不起,所以這事衙役們的熱情下降了不少,但搶著去的還有,畢竟蹲在當地也沒幾個錢可撈不是。

好了,今天就寫到這裡,喜歡的朋友加個關注,順手點個贊呦!


梁老師說歷史


聊“流放”這麼沉重的話題,不如先看個押解的笑話。

古時候有一位衙役揹著包袱押著一個犯罪的和尚去流放,這衙役忘性大,每天起床後就要清點:我.包袱.和尚,清點完才上路。

這天半夜和尚起來悄悄把衙役剃了個光頭就逃跑了。

衙役早上起來清點:我.包袱.和……和尚呢?和尚到哪裡去了?

衙役慌了神,忽然看到水缸水面上有個光頭:咦!和尚在這兒,我到哪裡去了?

笑話好笑,流放可一點不好笑。


作為一種刑罰,流放是中國古代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的歷史悠久,從遠古到清末,歷經了幾千年。

古人大多被束縛在家鄉的土地上,安土重遷。人們普遍強調家族主義,子多福多。在這樣的環境中,無論是誰,一旦遭受到流放的刑罰,一定會生不如死。

流放是 “不忍刑殺,流之遠方”,體現了儒家所提倡的仁政和慎刑。

在流放手段和形式上,歷代統治者不斷翻新,流放地點的選擇也費盡心機,西北絕域、西南煙瘴和東北苦寒之地以及一些海島都是最熱門的流放地,這些地方也形成了諸多的流人聚居處。

流放之路苦不苦?我們看一則資料:《虞初新志》裡面說道:

“ 而王夫婦即就道,每經郡縣驛舍就驗時,儼然官役解罪婦也。歷數千里,抵徙所,風霜艱苦,甘之不厭。”

看到沒有,“歷數千里,風霜艱苦”,短短八個字就把流放旅途的艱苦說得一清二楚。


清朝最著名的流放地是寧古塔。 寧古塔在今天黑龍江省的安寧縣,那裡氣候惡劣,冬天特別冷特別長,是典型的苦寒之地。

很適合犯人悔罪反省。流放到這裡的人,實際上是為滿人做牛做馬。

如果一個衙役全程押送一個犯人去寧古塔這樣的地方,那不死也得脫層皮。

清朝衙役:

犯人是單程的,衙役可是雙程的。要是身體稍微差一點的,絕對是有去無回。

還有別的流放地,比如新疆、貴州、海南,就是在今天,您兩三個人徒步走一趟,我敢保證九成的網友都堅持不下來。

所以流放押送不是全程的,而是接力賽。這個有點類似驛站制度。

一個府或者州的衙役,只負責把犯人押送到下一個州府,就可以交棒了。

然後下一州府的押送人員再押送至下一個目標,以此類推。 就算是這樣,衙役們也不會搶著幹這種事。

古代衙役和現代公務員差不多,拿的是薪水俸祿,雖然押解犯人出差也許會有補助,但絕對不會太多。

古代的犯人,並不都是《水滸》中的宋江,有錢人犯法的本來就少,流放幾千裡的就更少。

絕大多數犯人都是一窮二白的,指望他們送你賄賂,省省吧。也許他們在路上還要蹭衙役的,畢竟你押解犯人不能看著他餓死。

也有極少數有錢有勢的,這類人大多是政治犯。政治犯流放大多有一個前提,就是抄家。

您想想,家被抄了,哪來的錢孝敬您?

押解是一站一站的,兩三千里至少有十幾站,要多少錢孝敬不同的差役?絕大多數人是做不到的。

古代押解人,沒有什麼交通工具,全靠一雙腿走,一兩百里地,犯人帶著枷,要走好幾天的。

路上幾十裡地不見人煙也是常事,遇到強盜土匪或者毒蛇猛獸也不是不可能,押解並不是什麼美差。

清朝流放犯人:


古代衙役平時都有辦法弄點外快的。什麼跑腿費,消息費,茶水錢,車馬費,只要你想打官司,或者經營特殊行業,衙役們就能在你身上榨點外塊,他們何苦冒著危險去搶押解這個活。

反正我要是古代衙役,我是不會去搶的。

不知道您搶不搶這活,歡迎評論區討論。


剛日讀史


這個問題其實有兩個主要原因。

衙役送犯人,工作比較單純。如果在縣衙聽差,他們不光要聽長官呼來喝去的訓令,有時甚至還要換打受罰。碰到出了人命案子,還要風裡來雨裡去。這是其一。

其二,衙役押送犯人,犯人家屬一般會送錢送物給他們,以求他們一路上不要呵待犯人,而犯人如果身邊有錢,為求得少受辛苦,也會主動出錢打點,購物孝敬衙役。看過《水滸傳》的人都不會忘記,武松結識了孫二孃後,孫二孃便主動地送了不少銀子給公差。

所以說公差很多人都搶著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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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對於那些犯了罪的人是有相應的處罰的,犯的罪比較小的人被打個幾十大板,關幾天就夠了,而對於那些窮兇極惡的罪犯來說,就沒有那麼好過了。他們就會被處以死刑,要麼被斬首,要麼凌遲處死等。

除了死刑之外,還有其他的能夠處罰那些罪犯的方法,那就是流放。流放在古代來說,僅次於死刑,更甚至有的人寧願被判死刑也不願意被流放。我們都知道被流放的人是永遠不能重回故鄉的,除非被特赦。不過,押送犯人到流放地點的衙役卻是掙著去攬這個活,這是為什麼呢?

第一:工資比較高。

在古代,衙役可以說是在官府任職的一個小職員。衙門中除了縣太爺可以指示那些衙役,也是縣太爺給那些衙役發放工資。衙役雖然是在公家供職,還算體面,但是他們的工資並不高。如果遇到衙門有案情的時候,他們還可以有工作做,但是如果是空閒時間,他們就很可能被縣太爺指派去給他做私人苦力,並且沒有工資。

但是如果遇到有要流放犯人的工作,那就不一樣了。流放犯人需要走很多路,而途中的所有花費都是公家報銷的,甚至還有補貼。這對於工資比較低的衙役來說,是很好的待遇呢。

第二:公費旅遊。

犯人一般都是被流放到比較偏遠的地區,比如海南、廣東等偏遠地區,清朝時期還有寧古塔等地。這些地區雖然非常偏遠,但是途中有不少的美景和奇聞趣事,還是非常值得遊玩的。對於罪犯來說可能是被降罪了,但是對於那些沒有犯罪的衙役來說,就是一場旅遊。同時,因為途中的所有花銷都是差旅費用,可以上報公家報銷。這樣一來,那些衙役就可以免費地“遊山玩水”。

第三:工作簡單。

犯人雖然都是被流放到非常遠的地區,但是並不是同樣的衙役陪他們走完所有的路程。剛開始押解犯人的衙役將犯人送到下一個轄區,再由下一個轄區的官府指派相應的人員繼續流放罪犯。

一般來說,一個階段的衙役只需要工作十天左右,並不是從從始發地到目的那樣長途的工作。相對於古代那些征戰沙場的將士來說,這樣的工作可以說很輕鬆了。

第四:有利可圖。

被流放的犯人中也是有高低貴賤之分的,有的罪犯是普通人,但也不乏那些本來就“富有”的士大夫們。那些士大夫們一般都比較富裕,他們為了不在途中受苦,就會給那些押送他們的衙役“小費”。

這些有錢的士大夫的家人還會將路上的吃住等安排好,那些衙役也因此能夠享受到比較好的待遇。不僅如此,衙役們收到的“小費”就是他們自己的收入了,這樣一來除了衙門給的補貼之外,他們還有豐厚的額外回報,所以,很多衙役在有流放犯人的工作時就會爭先搶後地去。


舊時樓臺月


生產隊的時候有馬車,一輛馬車有一個車把式,一個跟車的。馬車負責生產隊里拉莊稼送糞什麼的,每天都很忙。一天一工掙十分,合幾角錢,還要到年底才結賬。

有時候,馬車要出車,就是到遠處去拉送東西,一去或一天或數天,每天補助一元或二元飯費。即輕鬆又能改改膳,所以大家都樂意搶著去。凡是在過去生產隊裡當過車把式或跟車的都熟知這件事。

古代發配罪犯,動輒幾千裡,風餐露宿,跋山涉水,很辛苦,但衙役們卻搶著去押送。這原因跟生鄉隊時車把式和跟車的搶著去出車很相似。因為有利可圖。

首先,一般判長途流放的,多是官宦之人,家裡有錢。為了減輕沿途親人苦楚,一般罪犯家裡都會送錢給押送的衙役,求他們照顧。有這樣的外快,衙役當然願意去。

其次,衙役在衙門裡,在長官的眼皮底下,忙東忙西,累而且不自由。押送流放的犯人,可就自由多了。這就象鳥兒離開了籠子,自然是高興的。

底層的人容易滿足。生產隊的車把式和跟車的,為了一元多的補助費,便樂意去出車。衙役們為了自由點兒和得點兒外快便樂意去押送犯人。可憐天下底層人。

歡迎點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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