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嚴重,員工不能按時到崗,公司勸員工辭職,怎麼處理?

用戶6038651849273


以下是小北的見解

不可以勸人辭退,疫情期間,為了安全與防控,加以考慮政府管制,是無法復工的,根據人力資源部勞動部門申請,再有效合同內,企業是無法辭退人員,如果在合同期內辭職員工,必須做合同期內的違約賠償金,




西北的灰太狼


員工不能按時到崗,公司恢復生產,那就需要人做事啊!你因為特殊情況不能前來上班,那這個崗位上有人而沒有人做事,你讓公司怎麼辦?公司肯定會安排有條件的人過來上班,你做不到的事情總有人會做到。所以這個沒有辦法,只能你做出讓步了,沒有必要糾纏,所以公司就讓你辭工了,我覺得相對是比較合理的。

公司也可以在條件範圍內最大程度保留你的崗位,等疫情結束後有合適的崗位再安排你,當然這取決於你平時的表現,如果公司覺得不能失去你,應該會等。目前的困難需要公司自己去克服,如果什麼困難都拋給公司去解決,公司要員工有何用?這可能就是公司讓員工辭職的原因吧。


流年3128


首先是能不能“勸員工辭職”?

如果你的意思應該是和員工達成一致解除勞動合同那麼是可以的,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關於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規定,協商解除,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完全自願的情況下,互相協商,在彼此達成一致意見的基礎上提前終止勞動合同的效力。具體怎麼說服員工更多是看員工的要求是否能夠得到滿足。

其次是如果說服不了怎麼辦?

如果說服不了,對不能按時到崗的情況要分具體原因。

1)如果是隔離原因,根據《傳染病防治法》和《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對因政府採取延遲復工或其他緊急措施期間,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用人單位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這個時候顯然不能直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解除員工提起仲裁很可能認定違法解除。

2)如果是非隔離原因,如因交通原因無法返回工作崗位的員工,可以先安排年假和倒休,然後調休,輪休等方式。如果沒有辦法安排以上形式,與員工協商安排其待崗,按照各地工資支付規定支付待崗工資(蘇州的標準為最低工資的80%)。如果公司確實經營困難,連待崗工資都付不起,連生活費都不想負擔,可以按程序要求返崗,如果不能返崗按事假處理。


宣律師


依據人社部《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規定,對疫情防控期間受影響的企業,若不能正常復工的,應當向處於待崗期間的員工發放生活費用,或者採取靈活用工的方式,或者延期發放工資,而不能採取簡單的裁員辦法。對於員工而言,若在此期間主動離職的,則無法享受經濟補償金,建議可以與企業協商,讓企業發放待崗期間的生活費用,等疫情防控結束後再讓企業補上工資。


唐朝公主5678


用人單位是否可以因疫情原因進行裁員?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對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等經濟性裁員有明確規定,履行相關程序後,可以裁減人員。但是在當前情況下,即使因疫情原因導致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仍然不建議用人單位進行經濟性裁員。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採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儘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阿麗婭


根據2020年1月24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發佈的《關於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係問題的通知》第一條規定,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並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採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梓寶寶呀


疫情導致員工不能準時上班,公司勸員工辭職是不合理的。非常時期,特殊情況,領導要人性化,必須考慮員工們的利益。…………首先與領導勾通,如遭拒絕堅決尋求有關部門解決!


湯士武


這個問題就不好說了:

1.從公司角度來講:既然通知你復工了,就和從前上班一樣,要保證按時打卡等活動,沒有按規定完成 那是你自己的問題。不能因為堵車等作為理由。難道你從前上班就不會堵車嗎?(此處只是以堵車為例),所以 員工還是要遵守公司規定,但是一次倆次應該不至於辭退,應該是因為其他的事情吧。

2.從員工角度來講:突然復工的消息可能一下子不適應,再加上疫情確實讓人恐慌,心裡也的確會害怕,充滿了各種擔心,這也是人之常情,公司也應該予以理解。


蘿蔔的賬號啊


員工不能按時到崗,公司恢復生產,需要人做事,你因特殊情況不能來上班,你的崗位沒人做事,你讓公司怎麼辦,公司當然會安排有條件的來上班,你做不到的事情別人可以做到,所以這個沒有辦法,你只有讓步,沒必要糾纏,公司讓你辭工,相對也是合情合理,公司可以在條件範圍內最大程度保留你的位置,等疫情結束後有適合你的崗位在安排你,當然敢決你平時表現,如果公司離不開你,有可能會等,


抗揍王啊章


這時比較敏感處理這樣的情況要慎重,但為了公司正常運營對無法到崗人員按勞動法規定與其多次溝通確認,無法到崗可以勸其離職。部分會答應,針對無法到崗還拒不離職的,可以通知其調離崗位。讓其他人接手,並給未到崗人員知曉。如那些薪資不高,每天在崗時間不長的崗位。既維護了公司利益,亦沒有違反勞動法的要求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