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市防空辦公室原主任夏春明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普洱市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普洱市委批准,普洱市紀委監委對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市防空辦公室原主任夏春明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夏春明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公務接待無公函、超標準;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並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普洱市紀委常委會議、普洱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普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夏春明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