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特的《存在與虛無》和老子的《道德經》,哪一個更有道理

西方哲學名著中有很多“燒腦”的作品,而存在主義宗師薩特的《存在與虛無》絕對是其中名列前茅的一本,僅僅看一個書名,就能讓人感到雲山霧罩,完全不知道他在說什麼,事實上,我嚴重懷疑,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

不過不管怎樣,在我們認知世界的過程中,“存在”(Being)和“虛無”(Nothingness)確實是一對極為重要的概念,在老子的哲學體系相當於“有”和“無”,而在現代認知科學中則相當於“對象”和“背景”。

大家想必都記得,老子在《道德經》中開篇所寫的那一句很拗口的名言:“道,可道,非恆道;名,可名,非恆名。”老子口中的“道”是指世界的本質,可道的“道”,也就是西方哲學家們的本體論,即探討世界的本質是什麼的哲學。而“名”則是指對世界的定義和描述,可名的“名”,也就是西方哲學家們的認知論,即探討人類如何認知世界的哲學。

老子,就像蘇格拉底一樣,在闡明自己哲學理論之前,就先謙卑的將自己放在了“無知”的狀態,聲明說:“我唯一知道的就是,我不知道。”在老子眼中,我們人類所“看到”的世界的本質,以及認知世界的方法,都不是絕對的,而是相對的;不是靜止的,而是變化的;不是保持“恆”的,而是可以“易”的。世界,是可知的,而是又不可盡知的;是可言的,而又是不可盡言的。

很顯然,“道”或者說是“世界的本質”,只是一種抽象的概念,也就是所謂的形而上學的東西,只能出現在我們的理性思維中,並不能被肉眼直接觀測到。所以,我們只能通過“現象”來認識“本質”。

打個比喻來說,“紅”是一種“本質”,紅色的光就是一種“現象”,你只能通過看到紅色的光,在大腦中抽象出“紅”。探討一朵花是不是紅色的,就是在研究紅花的本質的“本體論”,也就是在做“可道”的活;探討如何從紅色的光看到了這朵紅色的花,就是在研究紅花的現象的“認知論”,也就是在做“可名”的活。

通過對一朵紅色的花的觀察,我們可以得到一個結論,紅色的光是“存在”的(花自然反射的紅光,是客觀的,被薩特稱為“自在的存在”,而我們大腦中反映出來的紅光,是主觀的,被薩特稱之為“自為的存在”)。

發現了“存在”(Being),就必然會發現它的對立面“虛無”(Nothingness),因為“存在”不可能孤零零的存在,在“存在”之外的現象,薩特稱之為“虛無”。如果,紅是“存在”,非紅就是“虛無”。由於人們是先觀察到“存在”,然後再注意到“虛無”的(甚至是抽象的聯想出來的)。所以,大家普遍會認為,“存在”是第一性的,“虛無”是第二性的,“存在”先於“虛無”。然後,這其實是一個錯誤的觀點。


薩特的《存在與虛無》和老子的《道德經》,哪一個更有道理

這一組圖在認知科學中被廣泛的使用,有些人會在圖中看到老人和巫婆,另一些人則會看到壯漢和美女。而這完全取決於,你將圖片的哪一些部分當成了主要的“對象”,又將哪一部分當成了無關緊要的“背景”。人對於“存在”和“虛無”的判斷同樣如此。如果你注意的是紅花,綠葉就成了“虛無”;可如果你反過來注意綠葉,紅花就又變成了“虛無”。“存在”和“虛無”,是一個摻雜著主觀感受的認知結果,都只不過是一種“可名”而已,但從客觀角度而言,它們是同時並立的,相互可以轉化的。“存在”可以轉化為“虛無”,“虛無”也可以轉化為“存在”;“存在”可以包含著“虛無”,“虛無”也可以包含著“存在”。

老子在三千多年前,就已經清楚地做出瞭解釋。指出“有”和“無”這一對概念是“同出異名”的。並進一步指出,這一對概念,是“名”學(也就是認知論)中最根本和最重要的一對概念,所以說他們是“玄之又玄的眾妙之門。”

“有無”的這種不分彼此的、一體兩面的關係,可以推演到更多的“名”的概念上,例如“難易”、“長短”、“高下”“音聲”和“前後”。它們兩兩之間都是相生相成的,並不存在先後的關係。提出“存在”和“虛無”誰先誰後的問題,無異於在問:“先有雞還是先有蛋?”事實上,蛋是還沒有孵化的雞,雞是破殼而出的蛋。雞和蛋本來就是“同出異名”的,怎麼可能分出先後呢?

現代科學也證明了,即便嚴格意義上的真空狀態,也並非空無一物的“虛無”,而是充斥著真空能(又被稱為暗能量、宇宙常數)。甚至真空可以通過同時產生正粒子和反粒子的方式,憑空的“無中生有”。反過來說,一塊看上去“存在”感很強的石頭,在高倍的顯微鏡下,真空佔據的“虛無”要比原子佔據的“存在”多得多。所以,“有”中也生“無”。

當然,由於“存在”是對象,“虛無”是背景。人們難免會給予“存在”更多的關注,難免會用“存在”去定義“虛無”,把“存在”放在了過高的位置上。對於這種現象,老子說:“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已;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盈,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恆也。”人們往往只看到了“存在”,沒看到“虛無”;只看到了“對象”,沒看到“背景”;只看到了“有”,沒有看到“無”。這樣的認知是片面的,是“惡”的,是“不善”的。

如果你贊同老子的觀點,就會意識到薩特思想上的侷限性。他將“存在”放在了過高的位置上,不僅認為“存在”高於“虛無”,甚至認為“存在”先於“本體”,這就相當於在說“有”高於“無”,“名”先於“道”,“現象”先於“本質”,這怎麼可能呢?

人類有一種獨特的能力,那就是“反思”,或者說是“內省”,也就是說人能夠把自我當成關注的“對象”,當我們處在這個狀態時,非我的世界就成了“背景”;“我”就成了“存在”,“非我”就成了“虛無”。所以,薩特把“我”視為一種至高無上的自由存在,提出了“他人即地獄”的觀點,認為人類都生活在一個與自己對立的、失望的世界之中。

然而,我更相信老子的觀念,“存在”和“虛無”並不是絕對對立的,“有”和“無”也不是絕對對立的,“我”和“非我”(世界或他人)不是絕對對立的,而是可以和諧共生的,彼此平等的。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