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文言文新校注版第二十一章至第三十章

開經語

宣道貴德抱無得一 行善利生濟世救人

虛靜恬淡寂寞無為 知強守柔神定氣閒

求真返樸天地人和 慈心大用智慧超逸

道常無名玄同無礙 上德無己法雨無邊


學習道德經,開啟大智慧

第二十一章

第一段:

孔德之容,唯道是從。【德不自德,以道為德。世人修德我修道,修道證果大德成。修德不修道,盲人摸大象。修道不修德,德不少分毫。修得純白心,纖惡無處逃。】

第二段:

道之為物,唯恍唯惚。【

世人聽說修道好,以為道是某一物。我暫且手指一伸,眾人急看是何物?道如一道閃電,恍惚不見其形。】

惚兮恍兮,其中有象;【閃電已逝,眾人驚愕,道不是一物,而是一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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恍兮惚兮,其中有物。【又一道閃電,道不是一象,還是一物。此物是無物之物。

窈兮冥兮,其中有精;【閃電過後,一切歸於寂靜,太虛空深邃無比,無聲無形,如此純粹,有不滅者存,此存為精。

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萬物滅盡,寂滅現前,此乃證道者所證之真。此真離言絕待,在證悟者心中,如長空中之明月,可鑑可信,不生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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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閱眾甫父。【道之威名,超越古今。我已見證萬物之父在此。

吾何以知眾父之狀哉?以此。【萬物之父何在?如何名狀?以上乃萬物之父名狀。我何以證得?我入玄同大定中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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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第一段:

曲則全,【曲己全德,輔萬物生。曲,無己者能曲。全,全德之謂。

枉則直,【因物之性,直不在一。枉乃校直之術,恆順眾生。】

窪則盈,【低下為窪,反能藏水。】

敝則新,【衣弊則更新,蛇蛻皮則更生,此死則彼生。】

少則得,【無慾無求,真我乃得。

多則惑。【可欲無厭,終於敗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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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是以聖人抱一為天下式。【曲中有全,枉中有直,窪中能藏,弊則更新。求少則得,求多必失。一,渾然不可分別,不正不反,守反得正,今日雖反,他日必正。聖人抱一,不求全、直、盈、新、多,自守曲、枉、窪、弊、少,此抱一之旨。虧於此則得於彼,虧於彼則得於此。天道自均,無私乃成。

第三段:

不自見(xiàn),故明;【修心四德之一。不炫耀自己,則明明若月。】

不自是,故彰;【修心四德之二。不是己非人,則德彰。】

不自伐,故有功;【修心四德之三。不自伐其功,則功不失。】

不自矜,故能長。【修心四德之四。不以德臨人,則德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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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四德乃不爭之德。不爭之德為大德,天下豈能與不爭者爭?

第五段:

古之所謂“曲則全”者,豈虛言哉!【恆順眾生,不伸我意,則德全。此非誑語。

誠全而歸之。【德全而萬物歸之。】

宣守反得正之道,此謂抱一。註釋家多解為委曲求全,錯會也,實乃反向而修,修全德之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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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此章章序有誤,應為二十四章,與二十五章關聯。希言自然與道法自然相應,以道獨尊,天地人三者都有缺陷,故需修行。道

者,自然也;德者,天地也;失者,人也。】

第一段:

希言,自然。【從事於道者玄覽獨照,離言冥悟,妙契自然】

故飄風不終朝(zhāo),驟雨不終日。【飄風驟雨,天地所生。違道發聲,故不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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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孰為此者?天地。【天地本為神物,然修道尚在現實地,未達究竟地。

天地尚不能久,而況於人乎?【天地神物,違道尚不能久,奈何下劣之人行違道之事?

第三段:

故從事於道者,【修道士也。

道者同於道,【道者與道者同於道。修道士與修道士乃同道,故妙契於道,目擊道存。道者與上士類。王弼本重複“道者”,保存經義。他本不解,誤刪“道者”二字。同之一字,唯釋德清作玄同解,文意大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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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者同於德,【道者與德者同於德。修道士與修德者雖不同道,然能玄同於德者,使德者發起修道之心,轉凡成聖,上歸於道者。德者與中士類。上句“道者”貫通此句和下句,不可誤讀。多數註釋家刪除“道者”,錯會經義。

失者同於失。【道者與失者同於失。失者為未修道者,修道士雖與失者懸隔,然以道蒞之,能玄同於失者,使失者發起修德之心,再發起修道之心,逐級而上,轉惡為善,歷劫亦轉凡成聖,達究竟地。失者與下士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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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同於道者,道亦樂得之;【與上士玄同,妙契於道,法喜充滿。道者與道者目擊道存曰同樂。道者:聖者

同於德者,德亦樂得之;【與中士玄同,妙契於德,令之修道,同登聖果,法喜充滿。道者不棄德者曰同樂。德者:善者。】

同於失者,失亦樂得之。【與下士玄同,妙契於失,令棄惡從善,同登聖果,法喜充滿。道者不棄失者曰同樂。失者:不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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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段:

信不足焉,【德者初始或有不信,如畏壘之民,最後祝禱庚桑子。庚桑子不受,唯相忘於江湖。】

有不信焉。【失者初始全然不信,道業顯現之時,亦祝禱聖者。聖者不受,唯相忘於江湖。此句亦見十七章。上中下三士道也。】

宣天地雖是神物,修道未達究竟,尚應修道。人豈不應修道乎?二十五章則道天地人並立為四大,天地人修道已達究竟地,與道合體。此章文意較晦,註釋家多修改文字,至令失去經義,惜哉!今依王弼原本經典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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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一曰:此章意較晦。“從事於”三字貫通後文。所謂同者,玄同也。

第二十四章

【此章章序有誤,應為二十三章,與二十二章為姐妹章,文意關聯。修心四戒乃修心四德之反說。帛書在二十二章之前,與之相連】

第一段:

企者不立,【踮起腳趾,欲求高瞻,終不可久,非守常也

跨者不行。【奮力跨步,欲求速行,不可久行,非守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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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自見(xiàn)者不明,【修心四戒之一。不可自現,跂者、跨者足戒。

自是者不彰,【修心四戒之二。不可自是他非,跂者、跨者足戒。

自伐者無功,【修心四戒之三。陶冶萬物,濟世救民之聖功,亦不可伐,伐則盡失。況世間之微功乎?】

自矜者不長。【修心四戒之四。不可自重他輕,以德臨人,而應恆順眾生,謙下不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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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其在道也,曰餘食贅形。【修心四戒枉正修行人修心四失,故棄之如敝屣。餘食:殘羹。贅形:癰贅之形,真體之累。二者皆可棄之物。

第四段:

物或惡之,【天人共遣。

故有道者不處。【有道者遠之。

與二十三章互為補充,反向重申修心四法四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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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章

【此章緊接二十三章,宣道天地人四大同登自然聖果】

第一段:

有物混成,【物者,言稱而已,如同“那個”,象也。混成,道之真體乃無分別性,不可用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分割。一而非一,非一而一。

先天地生。【世人誤以為天地最為古老,天地雖為神物,猶有待者,非無待者,故非先也。唯道為大,唯道為先,不可名矣,無以加矣。道即西哲之第一因,無因之因,無因有果。四章曰“象帝之先”,道為天帝之先,故道為四大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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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寂兮寥兮,【虛極靜篤,無聲無形,肉眼不可見,凡心不可測。】

獨立而不改,【恆也常也,無古今變化,唯道獨尊。贊其靜。】

周行而不殆,【周流宇宙,充滿虛空,暫不停息,贊其動。二句合稱,靜而非靜,動而非動,即靜即動,非靜非動,動靜二相,瞭然不生。俗眼中有動靜二相,聖心中無動靜二相。借俗言之動靜而遣之。】

可以為天地母。【道,天父也,地母也,造物者也。物物而不物於物,故雖物而非物,雖象而非象,象而非象,是為大象。王弼本:天下母。天下之萬物,二者可互換,經義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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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吾不知其名,【道本無名。無名,真也;有名,妄也。離言離名,無得而稱焉。

強(qiǎng)字之曰道,【

今強為之名,比喻而已,道者妙契,不可執之。

強(qiǎng)為(wèi)之名曰大。【可名為道,可名為大,可名為玄,可名為妙,可名為父,可名為母,不可執也,唯妙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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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大曰逝,【為何名大?道運轉不已,遍滿虛空,大而無已,因其轉運轉大,不見其蹤。

逝曰遠,【不見其蹤,消失於玄遠無境。】

遠曰反。【道雖消失於玄遠無境,然如如不動,就在眼前,因其反也。道似物理之震動,即上即下,即遠即近,即逝即反,即陰即陽,陰陽不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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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段:

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道之大已證之矣,道為母,天地人為子。子因母貴,道為大,天地人亦為大。歷劫修行,天地人同登聖果,與道比肩。此贊天地,更贊人也,為一讚人大。亦字有深意,重音在此。王弼本“王亦大”,奚侗曰古之尊王者妄改之。賴傅奕、範應元本定之。】

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 【二贊人大。王弼本“王居其一焉”,尊王者妄改,同上。賴範應元本存之。楚簡“域中”為“國中”,古本國為邦,因避劉邦諱而改為國。楚簡“國中”是簒經的另一痕跡,因為“國”與“域”可以混淆,“邦”與“域”無法混淆。可見簒經時代極早,或在《道德經》老子之世。

人法地,【三贊人大。修行四法第一步。人應該效法地,與地合為一體。

地法天,【修行四法第二步。地亦是修行者,地應該與合為一體

天法道。【修行四法第三步。天亦是修行者,應該與道合為一體。合而言之,人法地,人法天,人法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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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段:

道法自然。【修行四法第四步。此句獨立,道效法自己,不效法什麼。王弼注:自然者,無稱之言,窮極之辭也。河上公注:道性自然,無所法也。但弟子有疑,故有此句。自然是道之因地,與道本為一體。自然,本然也,自在神物,任運自成。自然,然乎然,然乎不然;無物然,無物不然。無彼無我,無外無內,無古無今,無生無滅,能令宇宙縮為芥子,能令芥子大若宇宙。四法即四和,人和,地和,天和,道和。四和乃老子之宇宙觀。】

道一曰:本章三申人為大,因人能弘道。王弼本“人亦大”作“王亦大”,與下文不連,違反自然主義主旨。詳考見《道德經精注》。奚侗說“古之尊王者妄改之”,唐傅奕、宋範應元本為“人亦大”,據改。《禮記》載:“天之所生,地之所養,人為大”這句名言是老子傳給孔子,孔子傳給曾子,曾子傳給樂正子,四代相傳,可見是老子心法。《曾子養老第三》

道法自然單獨一句,言道法自己,因無有法者。人地天道四大前後相法,不然陷入五大之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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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六章

第一段:

重為輕根,【重猶錨,船有錨則定,無錨則漂。重如根,樹有根則活,無根則死。根的教育

靜為躁君。【躁罷必歸於靜。躁,妄動也。世人雖好妄動,然必歸於靜。躁罷歸靜,乃死滅,非歸根曰靜。世人不知,逞強極躁,躁勝熱是也。君,根同義

第二段:

是以聖人終日行,不離輜重,【聖人終日行,猶如大統帥(周武王)行軍不離輜重,守道不離,道為重也。帛書“聖人”為“君子”,此乃比喻,經文有省略。君子不確。輜重,大都注為重要戰爭物資。河上公注“輜”為“靜”,輜重即靜與重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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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有榮觀(guàn)燕處(chù),超然。【世間大統帥雖有殿宇後宮,超然不顧。道為聖人之重,聖人之根,豈不守道不離?前人以“雖有榮觀,燕處超然”斷句,不確。燕處,後宮燕樂處。超然,視之若無,棄之不顧。經文非言聖人有行軍、殿宇後宮之事,以世間周武王等大統帥為喻耳。若聖人化現於世替天行道,降魔除妖,不得已用兵則可。

奈何萬乘之主,而以身輕天下?【大邦之主。奈何,深嘆之也。周武王等大統帥替天行道,尚能捨棄榮觀燕處等輕物,視之若無,一以輜重為重為根,須臾不離。撮爾大邦之主,竟為一身之慾棄天下於不顧,大宗師訓誡之。奈何二字,暗指萬乘之主為下者。超越萬乘之主之聖人猶不離輜重(即輕不離重),奈何下者以身輕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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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輕則失根,【重身輕天下,尚矣。以輕為重則失根,失根必亡。老子勸誡之深

躁則失君。 【情慾躁動,則失君。君猶根也,本也

宗旨:根的教育,訓誡大邦之主。】

道一曰:常規斷句為“雖有榮觀,燕處超然。”,此處“燕處”指笙歌燕舞之處,與榮觀對。故斷句為“雖有榮觀燕處,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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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章

第一段:

善行無轍跡,【救人五妙法之一。善法即妙法,聖人入濁世,必以妙法濟世救人。世法不可救人,眾人無始以來已迷失自我,故大宗師宣說五妙法。世人行必有轍跡,鳥飛豈有轍跡哉?救人之法是心法,心法遠勝鳥飛無跡之法,故能救人。】

善言無瑕謫,【救人五善法之二。世人以言勸人,冀世人棄惡從善,然世人怙惡不悛。讓惡人生起善心,唯有不言之教。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心法迴歸地,再回歸天,再回歸道,最後安住在本性中。善惡雙冥,安住於無善無惡之不動地,轉凡成聖,世間無惡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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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數不用籌策,【救人五善法之三。籌策為算卦計數用,然令惡人棄惡從善,籌策不能運,故卜者曰“尺有所短,寸有所長,籌策誠不能知其事。”

善閉無關楗(jiàn)而不可開,【

救人五善法之四。世人閉門需用關楗,聖人關閉情慾之門不用關楗。有形之門可用關楗,無形之門豈能用關楗?情慾之門最難關閉,最牢固之關楗亦無濟於事。聖人修道,凝神抱一,情慾自閉,豈非妙法?關楗:閉門木栓,橫曰栓,豎曰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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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結無繩約而不可解。【救人五善法之五。世人捆縛需用繩約,母子連心,勝過有形繩約;聖人守道抱一,不離不棄,豈非無繩約而不可解?濟世救人乃道德經本懷,唯有妙法能之。妙法與世間法大異,老子舉五以喻萬,令世人對妙法生起信心。不可思議法為妙法。】

第二段:

是以聖人常善救人,【聖人救人,用不可思議妙法,必獲成功。】

故無棄人;【救度一切眾生。能令一惡人生起一顆善心即為聖人,能令虛空法界一切惡人生起善心,此為“故無棄人”。地藏菩薩大願:地獄不空,誓不成佛;眾生渡盡,方證菩提。經文即此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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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善救物,【聖人以不可思議妙法能救一切眾生,此為救人;能令形而下之器復歸形而上之道,此謂救物。令萬反三,令三反二,令二反一,令一反道。道安住於自我本性中。物,一切有情,一切無情。救拔有情,佛教本懷。老子為何要救拔一切無情?因一切無情失無入有,失妙入徼故也。嬰兒守柔,猶有妙也。恢復萬物之本妙,即救物之意。有註釋家不明救物之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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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棄物;【地獄空矣,形而下盡矣,徼復歸妙矣。

是謂襲明。【因物之性,因物性之本明而救之。唯內明能破千年愚痴,一切有情,一切無情,皆有物性之本明,聖人因襲而暢發之。釋德清注:襲,因也。襲明是專有名相,因襲物性之本明也。莊子曰:聖人其神凝,能令萬物不疵厲。

第三段:

故善人者,【不教而有善心,聖人之妙種。】

不善人之師。【可為惡人之師,善人與惡人同處,最易使惡人潛移默化,培養善種。

不善人者,【雖心懷兇惡,然道性不滅。】

善人之資。【善人教化惡人,令惡人生起一顆善心,惡人轉惡成善,善人則轉善成聖矣。善人以惡人為資,成教化之功,轉為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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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不貴其師,【師可貴,世所難得。

不愛其資,【惡人之資以難得。

雖智大迷;【獨覺大道而不入濁世救人,非聖人也。善人惡人名稱雖異,皆是四大之一大。二者差距幾微,善人退轉即為惡人,二人生起善心即為善人,世間無不變之善惡。善惡豈有種乎?聖人八萬四千妙法,能斷八萬四千種惡。善人惡人皆是道生德蓄,和氣所化,本性是妙。不知此理,乃大迷也,其智何用?老子不用惡人一辭,慈悲也。

是謂要妙。 【此理為眾妙之門,妙中之妙,不可不知。

宗旨:濟世救人之本懷。讀懂此章,方能讀懂《道德經》。宋晁說之謂“常善救人,常善救物”非老子之旨,大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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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此章是常德章】

第一段:

知其雄,【聖人為大雄,無不可勝者。世人之雄,一時之雄,昨雖勝,今已敗矣。莫為世人雄,應學聖人雄。

守其雌,【處靜守柔,如處子雌牝。進化論謂“雄性競爭,雌性選擇”,老子知此理。雄,爭也;雌,不爭也。柔,妙未失也;剛強,妙盡失也。世上無柔,則萬物不生。】

為天下谿(xī)。【守謙下也。世人守之,則天下不爭,道行在地上矣。老子曰:大邦者。天下之所流,天下之交,天下之牝。牝常以靜勝牡,以靜為下。谿:低下處

。】

為天下谿,【細流歸之,同奔更低處。】

常德不離,【守常德也。】

復歸於嬰兒。【嬰兒相乃守常德之驗相,和氣失而復得,如嬰兒之柔性。修道能令剛強人心恢復嬰兒般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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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段:

知其白,【萬物爭光,世人亦如是。聖人合而成體,散而成章。合則顯露形體,散則化為萬道光芒,聚散任運,龍之象也。聖人知白,故其宜矣。

守其黑,【聖人受國之垢,不與萬物爭光也。蠟炬成灰淚始幹,照亮俗世,犧牲自我。又曰:不自彰,故明。

為天下式。【世人若皆修道而奉獻光明,則天下之光明不可窮盡,此為天下法式也。

為天下式,【為世人之楷模。

常德不忒(tè),【常德不棄我而去,此謂不忒。忒,乖離也。】

復歸於無極。【常德在我,和氣充滿,不壯不老,歸於無窮極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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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知其榮,【聖人自有無上榮光,出汙泥而不染。可謂知其榮矣

。】

守其辱,【聖人奉獻光明,蠟炬成灰,無怨無悔。】

為天下谷。【此天下之最低處,亦是最含藏處。心包太虛,乃為天下谷。谷雖虛而能含藏萬物,亦能生萬物。天地之間,其猶橐龠乎!虛而不屈,動而愈出。至虛至靜,萬物所歸。】

為天下谷,【慧能曰:何其自性本自具足,何其自性能生萬法。

常德乃足,【常德遍滿心性,遍滿虛空法界,我心與虛空法界混而為一,陸九淵“宇宙便是我心,我心便是宇宙”之旨。常德乃足,方能入濁世救拔群迷。

復歸於樸。【令有情安住於純樸,無情恢復和氣,有情無情,皆離徼入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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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樸散則為器,【劫運不止,真樸始散,聖人哀之。器,低劣之稱,猶如珍品掉落在地,破為碎片。惜哉!

聖人用之則為官長(zhǎng),【聖人哀閔,善法救之,用碎片為官長。人間官長,實為聖人救人救物,廢物利用而已,不可自伐自矜,臨人以威。註釋家多以為官長是褒義,錯會經義。】

故大制不割。【聖人告誡,常德為最,真樸為貴,不可自敗。大制不可散為器也。樸散為器,非劫運焉能如此?大制,常德也,真樸也。割,自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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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此章接上章經義,告誡人間官長,勿認己德高望重,能力超群而應居高位,實乃樸散之器,聖人哀閔,廢物利用而已。申侯王無以“貞而貴高”將恐蹶之意。】

第一段:

將欲取天下而為之,【既為殘質,何為自視貴高,而取天下任意為之?

吾見其不得已。【必不可得。已,語氣詞。

第二段:

天下神器,【何故?天下神器,主也,可敬畏之;器長,僕也。僕安可逆主為之?天下神器一詞,驚醒爭天下之君王。神器,大器,功器。

不可為也,【不可妄為。

不可執也。【不可執為私物。不可為其事,不可執其功。】

為者敗之,【既為神器,應以恭敬心奉之。妄為則必敗也。

執者失之。【執功則敗。】

是以聖人【聖人告誡之深。】

無為,故無敗;【無為,因而不為,輔萬物自然,順之而已,故無敗。彼主我僕,不順何為?

無執,故無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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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段:

故物【事也,理也。

或行或隨,【欲急行為先,反而落後掉隊。欲為引領者,反為眾人拋棄。

或噓或吹,【欲猛吹作響,反而後氣不接。應為“或吹或噓”,為叶韻而顛倒次序。

或強或羸,【欲為強梁,反而加速衰竭。

或培或隳(huī)。【欲築高臺,反而墮隳。王弼本:或挫或隳,挫或借為坐,或為培之訛誤。此據帛書乙本“或陪或隳”,陪借為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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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段:

是以聖人【聖人立戒。】

去甚,去奢,去泰。【去癲狂之舉。甚、奢、泰皆癲狂之舉,物極必反,《易經》泰卦否卦可驗。三去嚴詞之威,令人不敢也。

注:不得已,即不得,見《呂氏春秋·貴生篇》:“復來求之,則不得已”。 老子“或...或...”句法,欲A反得B,欲正得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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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反戰章之一。老子反戰宣言】

第一段:

以道佐人主者,【河上公注:“以道自助之主,不以兵革,順天任德,敵人自服”。

不以兵強天下,【人心向道,各相忘乎江湖,何用兵為?去兵最為第一。

其事好(hào)還。【好殺者天殺,勇於敢則死,因果報應,豈有爽哉!

第二段:

師之所處(chù),【戰爭烽起。

荊棘生焉。【人類文明化為廢墟。

大軍之後,必有凶年。【大軍過後,災難饑饉接踵而至,餓殍遍野,白骨相撐。

《道德經》文言文新校注版第二十一章至第三十章

第三段:

善有果而已,【世間或有妖魔作祟,有道者亦用兵鎮之,此謂不得已。降魔除妖之外,不敢用兵。妖魔已除,即赦其脅迫之眾,令其自散,勿追殺。

不敢以取強。【並非逞強而用兵。

果而勿矜,【降魔除妖,勿矜己能。

果而勿伐,【勿伐己功。

果而勿驕,【切勿驕縱。

果而不得已,【妖魔作害,不得不除,心中勿喜。

果而勿強。【妖魔已除,即返修己德,復守雌柔。

《道德經》文言文新校注版第二十一章至第三十章

第四段:

物壯則老,【復守雌柔,如嬰兒乎。不壯不老,可得永年。反之,壯而近老,老而近死。】

是謂不道,【世人惡老,老近死也。世人喜壯,不知壯近老也。近壯近老,是謂不道。

不道早已。【逞強為壯,是謂不道,不道早死,不如守柔。】

為戰五戒。

《道德經》文言文新校注版第二十一章至第三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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