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迁安」迁安市关于全力防止疫情向外输出的通告

关于全力防止疫情向外输出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控,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防止疫情向外输出,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严控制人员离迁。从即日起,除从事卫生防疫、民生需求、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紧急公务等相关人员,持所在单位书面证明离迁外,原则上其他人员暂时不得离迁。

确因特殊情况需离迁的,由所在镇乡、街道党委出具书面证明,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核准后,方可离迁。

二、切实加强村(居)管控。各镇乡、街道要通过开展村(居)疫情大排查活动,加大社会宣传,加强帮助引导,严格出入管理,确保居民少出村(居)、不出迁安。外地回迁人员严格落实居家隔离14天制度,最大限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三、货运车辆持证通行。各厂企在做好职工防疫工作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货运车辆的管理,随车配备驾驶员和车辆的书面证明,主动接受检测查验,确保车辆顺畅通行。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上述规定,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对违反规定、不听劝阻、寻衅滋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防大疫、迎挑战、同呼吸、共命运!让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绝地反击战,守卫人民的安康,守卫美丽的家园!


迁安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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