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罪己诏”,一般什么情况下才会有“罪己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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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人认为皇帝是天子,而往往大灾之年或瘟疫流行被认为是上天降罪的预兆是天在惩罚皇帝。皇帝都会下罪己诏。以示知道了自己的错误。


我本逍遥客


说起“罪己诏”,中小学教科书里应该没有,大多数人都是看了《康熙大帝》等清宫剧才了解的。在清代的12位皇帝中,大家对清顺治帝都是比较熟悉的。

这位少年天子亲政后,自然灾害很多:比如水灾、旱灾、地震,以及“冬雷春雪,陨石雨土”等。他把这一切自然现象都归罪于自己的“不德”引起的上天震怒。所以,顺治帝不断自我反省,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他还留下了一道罪己遗诏,为自己列举了十四条罪状。后人评价这份“罪己诏”:全面、深刻!在盖棺论定的“自我鉴定”中,能进行如此彻底的自我批判,顺治帝实属亘古第一人。

01何为“罪己诏”?

用我们普通人的思维来理解,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之后,有时要做个口头的检讨,有时要庄重地做个书面检讨。所谓“罪己诏”就是皇帝作的书面检讨。看来,我们是没机会下“罪己诏”了!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的一种口谕或文书。

“罪己诏”中的“诏”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告也,从言从召。东汉郑玄为“诏”作注,谓之:“诏,告也”。告,告诉,对人说。这个人有上,也有下。

在古代的典籍里能够找到的“罪己诏”模本,是《尚书》中的《汤诰》和《秦誓》。文字比较详细并且能够作为模本的,是《吕氏春秋》里出现的这句后代“罪己诏”常用的格式语言:“余一人有罪,无及万夫……”讲的是商汤罪己的故事。所以,“罪己诏”的起源,古人认为是从“禹、汤罪己”开始的。

回望历史,最有名的“罪己诏”是汉武帝、唐太宗、宋徽宗、崇祯和顺治的罪己诏。可以说,至今读来仍感人至深。

尤其是明朝的崇祯皇帝朱由检,在位十七年,《明史》中就记载,他下罪己诏达五次之多,平均三年多点就下一道“罪己诏”。崇祯皇帝自缢前下诏“罪己”:“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

崇祯皇帝作为明朝末年的最后一个皇帝,并非荒淫无道之辈,而是希望做一个有为明君,力图以自己的力量中兴大明,奈何才能不足以至于失败,因此他多次下诏罪己,也是表明自己求治的决心。

崇祯八年,当时的农民起义军在闯王高迎祥的带领下攻克了大明中都凤阳,火烧皇陵和龙兴寺,挖掘明朝祖坟,天下震动。

崇祯皇帝作为大明皇室子孙不得不素服避殿,哭告太庙以表悲痛之情,大明正统之神圣在此刻被人狠狠地踩了一脚,统治的威权被人撼动,崇祯皇帝为此颁布罪己诏,表明祖坟被挖自己有不可推卸之责任,并将凤阳地方官处以死刑。

02何时下“罪己诏”?

2018年01月20日,网友“取舍担忧迷恋沉”在新浪网发文指出: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

包括袁世凯在内的话,在中国历史上,总共有八十九位皇帝下过罪己诏。最早的一份是汉文帝在公元前一七九年下的,最后一份是民国五年(公元1916年)下的,整个时间跨度为两千零八十五年。如果以“二十五史”为限的话,那么最后一份“罪己诏”颁布的时间应为一八九五年五月二日,时间跨度是两千零七十四年,平均八年就下有一份罪己诏。

古代帝王,虽为王,却也是人,是人,难免也会犯错误。“罪己诏”本来是帝王们知错改错的好机会,可相当多的帝王们,却拿了它来装点自己,或者只是应急,并不真的要改正,这一来,下“罪己诏”的次数越多,也就越是不把“罪己诏”当回事,“罪己诏”反而成了他们的挡箭牌,所以,越到后来,问题就越严重,以致到了国难不可收拾的地步。

这大概是“知易行难”的最好例证吧。


马哥日记


罪己诏就是君王自我反省、悔过的口谕或者诏书。一般是三种情况下,皇帝会发布罪己诏:

一是出现了天灾人祸,天降灾异;二是皇帝意识到自己做错了事情,比如穷兵黩武,导致民变;三是出现统治危机,皇帝罪己以示悔过缓和矛盾。

历史上有以下皇帝发布过罪已诏。

1.大禹。大禹登上帝位后,有一次看见一个罪犯路过,伤心地哭了。左右问其缘故,大禹说,"尧舜之时 , 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 , 而予为君 , 百姓各以其心为心 , 是以痛之”。也就是以前尧舜在位时,人人都能坚守本心。可是当我在位时,却出现了犯罪之人。这是我的过错。

2.商汤。商汤灭夏后,发布了《商诰》,他痛陈了夏王朝的暴政。指出灭夏的责任都在于自己,与他人无关。因此商汤树立了威信,诸侯分封归附。

3.周成王。周成,周成王平定管叔蔡叔的叛乱之后。反思祸乱产生的原因,并作诗自己警诫自己,以防再次出现大灾祸。(《诗经.周颂.小毖》。

4.秦穆公。在崤之战中,秦穆公不顾蹇叔劝阻,师出无名,劳师袭远,攻打郑国,三帅为晋所掳。秦穆公穿着未染色的白麻衣,亲自到国境边上迎接三帅,并为崤山战役中牺牲的战士堆土筑坟,大哭三日致哀。还亲自做了《秦誓》通告全军,悔恨自责,溢于言表。

5.汉文帝。汉文帝共下过八次罪己诏。其中一次是因为两次出现日食,认为出现日食是"不善政之谓也。"

6.汉武帝。汉武帝继位后穷兵黩武,又喜好神仙方士,大造宫室,挥霍无度,使民力枯竭。第晚年有所悔悟,驳回了桑弘羊等人轮台(新疆轮台)屯田的奏请。这就是著名的《轮台罪己诏》。

7.汉明帝。永平八年(65年),出现日蚀,汉明帝颁布罪己诏。

此外,还有唐太宗、宋徽宗、金禧宗、崇祯、顺治、光绪等。

所谓罪己,实则为在天降灾异(古代有天人感应说,认为地震水灾干旱等灾祸是因为统治者没有实行仁政,上天降下灾难警示),或统治出现动乱时,统治者缓和矛盾,调整政策以巩固统治的一种做法。


文史清谈


“罪己诏”是古代帝王向天下检讨自己过错的文书,历史上共有89位皇帝下过罪己诏。可以说罪己诏是一种政治需求,但也受儒家思想的影响,古代帝王追求德治天下,无可厚非,古代帝王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但俗语云“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当国家遭受天灾、或政权处于危难之际、或国家连年打仗造成百姓生活贫困等,都是促使古代帝王进行自我反省,向天下百姓下“罪己诏”的动因。

历史上记载的第一位下罪己诏的皇帝是汉文帝刘恒,公元前163年,由于全国自然灾荒不断,百姓生活贫困,汉文帝忧心忡忡,出于爱民和抚民的需要,汉武帝决定下罪己诏:

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欤?何其民食之寡乏也!”

历史上所有皇帝下罪己诏都是以稳定民心,减缓社会矛盾为目的,至于背后的道德约束,大概可以划分为两个方面。

一类、尊民爱民思想

儒家思想是古代社会的主流思想,其提倡“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的治国谋略,引导统治者实现仁政爱民和自我反省的道德标准,即追求“行有不得,反求诸己”的价值观。

为了政权的持续,当社会有动荡趋势时,帝王能够独揽责任。如,汉文帝是历史上第一位下罪己诏的皇帝,罪己诏表达的含义便是反省自谦之词。

再如,汉武帝穷兵黩武,连年对匈奴作战,造成国库亏空,百姓怨声载道,汉武帝晚年反省自身,下了《轮台罪己诏》,同样是基于仁政思想,追求尊民爱民的道德标准。

如,宋理宗于嘉熙四年下达的罪己诏: “朕德不类,不能上全三光之明,下遂群生下过罪己诏的之和,变异频仍,咎证彰灼,夙夜祗惧,不遑宁康。乃正月辛未,有流星见于营室,太史占厥名曰彗,灾孰大焉。天道不远,谴告匪虚,万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痛自刻责,岂声利未远而谗谀乘间欤?举措未公而贤否杂进欤?赏罚失当而真伪无别欤?抑牧守非良而狱犴多兴欤?封人弛备而暴客肆志欤?道相望而流离无归欤?四方多警而朕不悟,郡黎有苦而朕不知,谪见上帝,象甚著明。爰避正殿,减常膳,以示侧身修行之意。”

二类、天人感应

古代社会经济是小农经济体制,百姓应对自然灾害的能力有限,但我国自古便是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度,据《中国救荒史》记载,以明、清、宋三朝为例,每个王朝通知期间,自然灾害次数都超过了1000次,因此,一旦爆发天灾,百姓生活就会遭受巨大的影响,甚至造成食不果腹、居无住所的状况。

由于古代社会科技并不发达,无论是君王还是平民百姓都信奉“君命天授”,灾害由于“人主不德,布政不均,则天示之灾以戒不治”造成,大儒学家董仲舒也曾提出“凡灾异之本,尽生于国家之失。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谴告之而不知变,乃见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尚不知畏恐,其殆咎乃至”。

因此发生较大自然灾害时,君主往往会进行祭祀悔过,除此之外,君主还会下罪己诏,向百姓表达失职之意,根统计,在历代罪己诏中,近一半是由于自然灾害爆发,帝王下的罪己诏。

如,汉安帝下达的罪己诏:永初三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壬辰,公卿诣阙谢。诏曰:“朕以幼冲,奉承洪业,不能宣流风化,而感逆阴阳,至令百姓饥荒,更相啖食。永怀悼叹,若附渊水。咎在朕助不逮。

结语

罪己诏对于封建统治者而言,罪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表明政权的合法性,稳定社会秩序。虽然罪己诏是帝王对自身的反省和批评,但这并不会有自己的通知产生威胁,相反,还会强化封建统治。

封建帝王下罪己诏,表现出自身谦和爱民的态度,往会往会赢得民心,能够缓和社会矛盾,达到加强统治根基的效果。


文史印象


罪己诏就跟现在的检讨书差不多,不过它是帝王专用:检讨自己过错、自我责怪反省的语言制成文书,然后诏告天下。罪己诏的发布:一是 君臣错位,即帝王发现问题后自责,把臣下的不遵循指令或过失归为自己的错误,自责反省。二是发生无法解释,认为是不吉利的自然异象或天灾瘟疫,帝王认为是上天的谴告或惩罚,向天检讨反省改过。三是在政权危难之时,以检讨自己来笼络军心民心,维护统治。


夜西楼


罪己诏这个东西很有意思,看上去好像是古代君王多么反躬自省,多么体恤百姓,其实不过是一块帝王术的遮羞布而已。

顾名思义,所谓罪己,就是责备自己,“万方有罪,罪在朕躬”,天下哪里有不好的事儿,责任都在我呀!

听听,多么谦恭。可是实际上呢,大多数帝王发了罪己诏之后,该干啥干啥,什么痛定思痛、痛改前非,那都是不存在的。

关于罪己诏的形成,尽管从后世文献中能找到很早的例子,比如传说夏禹看到罪人,觉得这是因为自己不好,不如前两任尧舜,即“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予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

可是,这些记载可不可靠,那就另说了,文献中记载的比较成熟的罪己诏,还是从汉代开始的。

最早这么做的是汉文帝,起因居然是……日食。即“日有食之,谪见于天,灾孰大焉 !”

甭管为什么发,总之从此以后,罪己诏就被皇帝们当成家常便饭了。自然灾害,发罪己诏;百姓生活苦,发罪己诏;自家事儿扯不清,发罪己诏……

据统计,汉代有18位皇帝,发过80多条罪己诏。俗话说得好,多演穿帮,这罪己诏发多了,也就不足以发挥作用了。文武百官和老百姓都不傻——若皇帝批评自己几句,就能立刻风调雨顺,那天下早就太平了不是?

其实从皇帝的角度来看,发罪己诏,名义上批评自己,内核是在宣示自己的君权神圣。

为何这么讲?我们不能不提到一个人,董仲舒。

相信很多朋友都听过一个词“天人感应”,这就是董仲舒总结出来的一个概念。今天有些人把这个概念阐发为保护自然,纯属乱联想。其实董仲舒想要表达的意思就一个:

皇帝是天子,皇帝的所作所为会引发祥瑞或灾异。

这里面有两层意思:

  • 第一层,当然是我们都能看到的,皇帝做好事儿,上天就降下祥瑞作为表扬;反之,如果一个昏君倒行逆施,老天爷就要搞点地震、冰雹之类的警示一下他。
  • 第二层,是天子才有这样的“感应”能力。普通人作奸犯科,虽然别人会诅咒他“天打五雷轰”之类的,可是实际上发生了吗?没有对不对?只有合法的天子才有这个本事。

所以,皇帝们发罪己诏,表面是承认错误:我没有尽到自己的职责,导致上天震怒,错误在我。隐藏的意思就是:我虽然没做好,但我还是天子。

既然这么想,那么他们就不会真心认错并改悔。

最有名的罪己诏,恐怕就是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汉武帝亲政之后就是一连串的大手笔,又要打南越,又要伐匈奴,又要通西域,又要征辽东。这套组合拳把西汉七十年的积蓄耗光了,眼看着就要农民起义了。

怎么办?发个罪己诏呗。暂停轮台屯田之事,批评自己两句,提倡大家发展经济。实际上,汉朝还在继续开边,即使汉武帝驾崩,到了汉昭帝手里,也并未改变这个基本国策。

那么这个罪己诏拿来忽悠谁呢?

忽悠当时的老百姓,以及后世愿意相信帝王的人呗。


考古军中马前卒


小编认为这最罪己诏是皇帝发布的,对自己过失和国家出现的灾祸,皇帝反省的诏书。

各朝颁布罪己诏有汉朝有15位皇帝颁布过。接下来三国就有一位。就是魏文帝。再有吴国两位。两晋七位。南朝有14位,北朝一位。隋朝一位。唐朝八位。五代六位。宋代七位。辽代一位,金代一位。元朝四位。明朝3位,清朝八位。

以上看来主要都是一些天灾人祸。比如像汉武帝晚年发布的罪己诏。是对他劳民伤财和对他所作所为做了一个深度的检讨。总而言之罪己诏相当于我们现在的检查书。只是写这份书的人身份特殊。是当时的天子,皇帝。其实我认为这是一个皇帝对自身的反省跟转折。虽然这份诏书不能从实质上改变什么。但是最起码代表了皇帝对天下人的负责。汉武帝的轮台罪己诏是我国历史上第一分保存完好,内容丰富。皇帝对自己所作所为所做的批评诏书。谢谢大家欣赏,希望大家多多点评,关注评论。点赞,谢谢大家!


最强大的我们


诏书自秦始皇宣告“命为‘制’,令为‘诏’”之后就成为皇帝才能用的专属特权了,因此“罪己诏”顾名思义就是皇帝责怪自己宣告天下的诏书。

“罪己诏”的渊源

其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大禹时代,大禹登上帝位后,有一次,无意中看见了犯罪的人,就伤心地哭了起来,左右问其故,禹曰:尧舜之时,民皆用尧舜之心为心,而予为君,百姓各以其心为心,是以痛之。

商灭夏后,汤也布告天下,安抚民心,此布告史称《汤诰》。在“汤诰”中,汤检讨了他自己的过错。

周成王平定管叔、蔡叔的叛乱之后,他担心“家国多难不堪忍,又陷困境多烦恼”(《诗经·周颂·小毖》),就反思了祸乱产生的原因并做诗自诫:“莫予荓蜂,自求辛螫”。

《尚书·秦誓》记述了秦穆公也曾在劳师远征惨遭败绩、付出数万将士的性命后,做了“罪己诏”,结语曰:“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邦之杌陧,曰由一人;邦之荣怀,亦尚一人之庆。”提出了一国之君与 国家安危的关系:国家有危险,是因为我一人之过;国家安宁,也是因为我的原因。

而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份罪己诏是在公元1797年,汉文帝在位时期颁布。汉武帝颁布的著名的《轮台罪己诏》更是被历代所推崇,扭转了汉武帝的很大部分负面评价。

历史上崇祯皇帝和顺治皇帝是发布罪己诏比较多,也是比较悲惨的,特别是崇祯皇帝十七年中发布罪己诏六次,最后一次更是在煤山上吊之前发布“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覆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成为大明最后的绝唱,也让无数人同情和惋惜,亦让无数人为之愤恨。

顺治皇帝十四岁登基,在位十年就去世了,天灾人祸不断,顺治皇帝不断下罪己诏,在临死更是列举自己的十四项罪过。

自汉文帝开始到袁世凯终结,中国历史上有89位皇帝都下过罪己诏。

“罪己诏”大体会在天灾、兵变、皇帝悔悟改变国策等时刻使用,更多的是起到鼓舞人心,稳定统治的作用

著名的《轮台罪己诏》就是汉武帝在有感国家虚弱,穷兵黩武不是长久之策,更何况给予厚望的“李广利”却投降匈奴之后,武力征服匈奴最终不得不宣告终止,再加上巫蛊狱兴,卫皇后和太子刘据俱死于此,株连甚广之后却查出冤假错案,国家动摇如此的情况下汉武帝这才下了罪己诏,重启汉初黄老无为而治,与民休息。


唐太宗也下过许多罪己诏,比如蝗灾时期,比如徇私将该斩首的将领流放等等。唐玄宗也下过罪己诏,马嵬坡兵变,李隆基不得不低下高贵的头颅向士兵百姓认错,杀死杨贵妃和杨国忠这才平息叛变逃亡蜀中。

金兵马踏黄河,包围开封的时候,宋徽宗也临时下罪己诏承认错误,退位给太子为宋钦宗。慈禧太后西逃的时候,也以光绪帝的名义下了罪己诏安抚人心。

在面临重大灾难和过失的时候,皇帝无法对天下人交代的时候,罪己诏就是唯一的出路,皇帝号称天子,天灾自然是对皇帝的不满,皇帝因此不得不对天灾负责。


尘子渝


既然是罪己诏,那就只能是皇室御用了,诏更是只有皇帝才能用的。

这是皇帝为了给天下一个交代,一般都是国家发生了各种天灾人祸,或者德不配位,不得已出一个罪己诏,在全国传播,以显示皇帝对自己的惩罚。

一般的人只能用罪己书,敢用诏那就是严重的大不敬了,所以现在很多电视剧里随便一个人都能写罪己诏,简直可笑不已。


以史知今


“罪己诏”是古代的帝王在朝廷出现问题、国家遭受天灾、政权处于安危时,自省或检讨自己过失、过错发生的一种口谕或文书。它通常是在三种情况下出现:一是君臣错位,二是天灾造成灾难,三是政权危难之时。用意都是自责,只是情节轻重有别。“罪己诏”,作为中国古代帝王对灾难和过错的反省、自检,有它的积极作用,一来表达了他们为了国家和人民,愿意把事情办好的愿望;二来笼络人心,造成一个团结一心的局面。

罪己诏分析

“罪己诏”中的“诏”字,《说文解字》的解释是:告也,从言从召。东汉的鸿儒郑玄为“诏”作注,谓之:“诏,告也”。告,告诉,对人说。这个人有上,也有下。《管子》一书中记载:齐桓公一次探望卧病的管仲时,征求管仲对日后政事的良谋:“仲父亦将何以诏寡人。”“仲父”(管仲)是臣,“寡人”(齐桓公)是君,意思是要臣“诏”(告诉)君。齐桓公并没有以“君”为是,而是把“诏”字放在上下君臣平等的位置。但是,自秦始皇宣告“命为‘制’,令为‘诏’”之后,“诏”的语权就变成皇帝的专利了。“罪己”,就是帝王责怪、自省自己的“口谕”,与“诏”字并用,就成了诏告天下的一种文书。

罪己诏事例:

一、汉明帝永平八年(公元65年)冬十月,日有食之。诏曰:”…永思厥咎,在予一人。群司勉修职事,极言无讳。”于是在位者皆上封事,直言得失。帝览章,深自引咎,乃以所上颁示百官,诏曰:“群僚所言,皆朕之过。人冤不能理,吏黠不能禁;而轻用人力,缮修宫宇,出入无节,喜怒过差……永览前戒,悚然兢惧。”

二、汉安帝永初三年(公元109年)三月,京师大饥,民相食。壬辰,公卿诣阙谢。诏曰:“朕以幼冲,奉承洪业,不能宣流风化,而感逆阴阳,至令百姓饥荒,更相啖食。永怀悼叹,若附渊水。咎在朕助不逮。”

三、元和七年(公元828年),唐宪宗轻信了庙堂官员御史关于淮浙水旱灾的不实汇报,对地方官的真实报灾表示怀疑。此事一经宰相李绛指出,他当即认错:“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

四、宋理宗于嘉熙四年(公元1240年)春正月庚辰下“罪己诏”曰:“朕德不类,不能上全三光之明,下遂群生

正在加载罪己诏。之后,变异频仍,咎证彰灼,夙夜祗惧,不遑宁康。乃正月辛未,有流星见于营室,太史占厥名曰彗,灾孰大焉。天道不远,谴告匪虚,万姓有过,在予一人。今朕痛自刻责,岂声利未远而谗谀乘间欤?举措未公而贤否杂进欤?赏罚失当而真伪无别欤?抑牧守非良而狱犴多兴欤?封人弛备而暴客肆志欤?道殣相望而流离无归欤?四方多警而朕不悟,郡黎有苦而朕不知,谪见上帝,象甚着明。爰避正殿,减常膳,以示侧身修行之意。”

五、汉武帝即位后穷兵黩武,又好神仙方士,大造宫室,挥霍无度,致使民力枯竭,寇盗并起,天下板荡。晚年,巫蛊狱兴,卫皇后和太子刘据俱死于此,株连甚广。不久,即察知太子无辜,乃建“思子宫”,以实际行动自责悔过,时在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明年,当群臣之面自责曰:“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还追悔曾屡受方士仙人欺骗往事,说:“向时愚惑,为方士所欺。天下岂有仙人,尽妖妄耳!节食服药,差可少病而已。”随后,他又驳回了大臣桑弘羊等人屯田轮台(今新疆轮台县)的奏请,决定“弃轮台之地,而下哀痛之诏”,这“诏”就是历史上所说的《轮台罪己诏》:

前有司奏,欲益民赋三十助边用,是重困老弱孤独也。而今又请遣卒田轮台……乃者贰师败(贰师将军李广利远征大宛惨败),军士死略离散,悲痛常在朕心。今请远田轮台,欲起亭隧,是扰劳天下,非所以优民也。今朕不忍闻……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修马复令(令百姓养马即可免除徭役),以补缺,毋乏武备而已。

适用范围

这样的“诏”主要是发现问题后自责。晋武帝时曾明令全国选美,有蔽匿者以不敬论,采择未毕,权禁天下婚嫁。“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帝王要尽享天下美色,谁也奈何不得。唐武宗会昌三年(公元843年),敕监军奉令到扬州选美女。监军要扬州节度使杜悰,也参与其事,杜悰以“不敢预闻”,拒绝了。为此,监军告了杜悰御状,并请皇上下令节度使选美。唐武宗由大臣的抵制省悟出此举不妥,曰:“敕藩方选倡女入宫,岂圣天子所为!杜悰不徇监军意,得大臣体,真宰相也。朕甚愧之!”

唐太宗时有一个叫党仁弘的大将,他在做广州都督时,贪污了大量钱财。这件事被告发后,主管司法的大理寺将其依法判处死刑;可是,因为唐太宗一直很重视党仁弘,认为他是一个非常难得的人才,舍不得杀;于是,便下了一道圣旨,取消大理寺的判决,改为撤销职务、流放边疆的处分。之后,唐太宗心里很不安,感到自己是出于个人感情,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很不应该。接着就把大臣们召来,心情沉重地向大臣检讨说:“国家的法律,皇帝应该带头执行,而不能出于私念,不受法律制约,失信于民。我袒护党仁弘,实在是以私心乱国法啊。”唐太宗也就写了一道“罪己诏”检讨说:“我在处理党仁弘这件事上,有三大过错:一是知人不明,错用了党仁弘;二是以私乱法,包庇了党仁弘;三是奖罚不明,处理得不公正。”

天灾造成灾难

像“禹、汤罪己”就是。再有,魏文帝的时候,因为发生日食而有人弹劾三公,魏文帝则在朝批时说:不能委过于丞相,而应该由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在元仁宗和顺治皇帝身上也发生过类似的事情:发生了灾祸都应该我来承担,这是上天对我的谴告,我必须真心诚意让上天知道,我愿意把事情做好,愿意对人民负责,也愿意对你们负责。

成汤革命,灭夏建商。始建国,逢大旱,心急如焚的汤,诚惶诚恐地向天帝祈祷求雨,说:有罪的人我不敢擅自赦免,您的臣仆的善恶我也不敢隐瞒,这些您心里早就清清楚楚。我本人若有罪,就不要牵连天下万方;天下万方若有罪,都让我一个人来承担。(《论语·尧》)《论语》同篇还记载了周武王的名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

汉文帝后元元年(公元前163年)曾下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所过欤?…将百官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欤?何其民食之寡乏也!”汉宣帝本始四年(公元前70年),夏四月郡国四十九地震,或山崩水出。诏曰:“盖灾异者,天地之戒也。朕承洪业,奉宗庙,托于士民之上,未能和群生。乃者地震北海、琅邪,毁坏宗庙,朕甚惧焉。”

政权危难之时

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曾几次和着眼泪“罪己”,因为情况紧急,也来不及摆谱颁诏称敕,是直接与百姓士兵面对面,当众认错,做自我批评。先是,一位勇于讲真话的草民代表郭从谨对皇上说了一席大实话:皇上昏昧,不听忠言,视反贼若宝贝,近臣阿谀,用假话讨得皇上欢心,今日之祸,完全是朝廷自食苦果。假如不是糟到这种地步,草民哪能和您老人家当面讲实话呀!唐玄宗也不得不承认:“此朕之不明,悔无所及!”处死杨国忠、杨贵妃后,随行军士声言要离开。唐玄宗以彩绫赏赐士兵,并亲自说服动员,公开承认自家老糊涂,用人失误,致有今日,“朕甚愧之”。

唐代在危难时刻发过“罪己诏”文本的,是唐德宗。此君即位不久,就先后有几个节度使反叛。建中四年(公元783年),长安失守,德宗仓皇逃亡,被叛军一路追杀至奉天城(今陕西干县)。次年春,他痛定思痛,颁《罪己大赦诏》,曰:立政兴化,必在推诚;忘己济人,不吝改过。朕嗣服丕构,君临万邦,失守宗祧,越在草莽。不念率德,诚莫追于既往;永言思咎,期有复于将来。明征其义,以示天下。小子惧德不嗣,罔敢怠荒。然以长于深宫之中,暗于经国之务,积习易溺,居安忘危。不知稼穑之艰难,不恤征戍之劳苦。致泽靡下究,情不上通,事既壅隔,人怀疑阻。犹昧省己,遂用兴戎,征师四方,转饷千里。赋车籍马,远近骚然;行赍居送,众庶劳止。力役不息,田莱多荒。暴令峻于诛求,疲民空于杼轴,转死沟壑,离去乡里,邑里丘墟,人烟断绝。天谴于上而朕不寤,人怨于下而朕不知。驯致乱阶,变起都邑,贼臣乘衅,肆逆滔天,曾莫愧畏,敢行凌逼。万品失序,九庙震惊,上累于祖宗,下负于蒸庶。痛心腼面,罪实在予,永言愧悼,若坠泉谷。赖天地降祐,人祇协谋,将相竭诚,爪牙宣力,群盗斯屏,皇维载张。将弘远图,必布新令。朕晨兴夕惕,惟省前非……

无奈性

“罪己诏”既然为“罪”,这罪自在帝王。可帝王们是“金口玉牙”、“奉天承运”、“君叫臣死臣不得不死”的最大的正确化身,是不会错的。因此,帝王们就是错了,除了少数帝王能检点自己外,大多数帝王是不会认错的,要是有大臣要求他们“罪己”,有的人会倒霉的。比如:明朝武宗时,有个自号“安贫子”的御史叫朱裳,他是顶了皇上的亲信钱宁牟盐利之求于前,辩前御史王相冤狱于后。待皇帝朱厚照从宣府游玩归来,朱裳径请下“罪己诏”,新庶政,以结人心。结果朱从厚不听。另一位御史陈察,因为武宗将亲征朱宸濠叛乱,请无行,就要这位皇帝下“罪己诏”,结果竟招来“夺俸一年”的处罚——这是不认错的;即便是认了错,也是说一套做一套,实不为凭。唐穆宗就这样的一个帝王。

据《唐史演义》记载:穆宗既葬宪宗,益事游畋,趁着秋凉天气,带了后宫佳丽,游鱼澡宫,浚池竞渡,赐与无节。且欲开重阳大宴,拾遗李珏,与同僚上疏道:“元朔未改,山陵尚新,虽陛下俯从人欲,以月易年,究竟三年心丧,礼不可紊,合宴内廷,究应从缓为宜。”穆宗不听。到了九月九日,宴集百官,格外丰腆,足足畅饮了一天,既而群臣入阁,谏议大夫郑覃崔郾等五人进言,略谓:“陛下宴乐过多,游幸无度,日夕与近习倡优,互相狎昵,究非正理。就是一切赏赐,亦当从节。金帛皆百姓膏血,非有功不可与,虽然内藏有馀,总望陛下爱惜,留备急需!”穆宗自践位后,久不闻阁中论事,此次忽闻阁议,便问宰相道:“此辈何人?”宰相等答是谏官。穆宗乃令宰相传语道:“当如卿言。”宰相传谕毕,相率称贺。哪知穆宗口是心非,不过表面敷衍,何曾肯实心改过?尝语给事中丁公着道:“闻外间人多宴乐,想是民和年丰,所以得此佳象,良慰朕怀。”公着道:“这非佳事,恐渐劳圣虑。”穆宗惊问何因?公着道:“自天宝以来,公卿大夫,竞为游宴,沈酣昼夜,猱杂子女,照此过去,百职皆废,陛下能无忧劳么?愿少加禁止,庶足为朝廷致福。”穆宗似信非信,迁延了事。

不久,已是仲冬,唐穆宗又要出幸华清宫。此时韩弘已罢,令狐楚亦因掊克免相,累贬至衡州刺史,另用御史中丞崔植同平章事。植与萧段文昌,率两省供奉官,诣延英门,三上表切谏,且言御驾出巡,臣等应设扈从,乞赐面对。穆宗并不御殿,也无复音。谏官等又俯伏门下,自午至暮,仍然没有音响,不得已陆续散归,约俟翌晨再谏。不料次日进谒,探得宫中消息,车驾已从复道出城,往华清宫,只公主驸马及中尉神策六军使,率禁兵千馀人,扈从而去,群臣统皆叹息。好容易待到日暮,方闻车驾已经还宫,大众才安心退回。

可见,“罪己”对相当一些帝王来说,也是不得已而为之,并非出自他们的本意,而是大臣们“逼迫”的结果;还有一些“罪己诏”,又多是在社会矛盾异常尖锐、国家岌岌可危之时不得不颁“诏”的。试举三例:

一、唐天宝十五年(公元756年),唐玄宗在狼狈逃亡途中发布的“面诏”就属于这样的;还有,北宋末的宣和七年(公元1125年)十一月,金兵大举进犯,兵临城下,东京危急。值此关头,惊慌失措的徽宗这才听从了大臣们的建议:“宜先下罪己诏,更革各种弊政,使人心悦,天意回。”宋徽宗这才发布“罪己诏”,诏书中罗列了自己的罪过:“言路蔽塞,谄谀日闻,佞幸专权,贪官得志。”“赋税竭生民之财,戍役困军伍之力。多作无益,侈靡成风。”“灾异迭见而朕不寤,众庶怨怼而朕不知。追思己过,悔之何及!”宋徽宗为何要下这样一道“罪己诏”呢?一是出于无奈:朝廷危在旦夕,众臣一再“建议”,不能不为;二是积疾难返,无药可救。宋徽宗是个捡来的皇帝,又常以女人和诗为重,不听劝阻,自在享乐,一意孤行,致使大宋江山,面对兵临城下。但不管如何,宋徽宗还是下了“罪己诏”的,不过,总有些“犹抱琵琶半遮面”,难免有些羞羞搭搭。

二、一九零零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逃亡途中,慈禧太后既感到由她秉政的政局,已经失控,迫于内外压力,她这才决定和八国联军谈判求和,并以光绪帝的名义发出了一道“罪己诏”。国家将亡,执政者没有责任,不执政的人却有“罪”!可见,一些当政帝王的“罪己”,完全是言不由衷的。

三、据史书记载:宋徽宗下发了“罪己诏”后,把皇位交给了他的儿子赵桓,开封存亡之时,他自己却带着一帮亲信人马去了江南,在镇江建造庭园,不但准备长期留居,而且扣留东南地区的物资和军队,不予北援,他要掌握东南地区的军政大权,继续他的皇帝生涯。

悲喜剧

古代帝王,虽为王,却也是人,是人,难免也会犯错误。“罪己诏”本来是帝王们知错改错的好机会,可相当多的帝王们,却拿了它来装点自己,或者只是应急,并不真的要改正,这一来,下“罪己诏”的次数越多,也就越是不把“罪己诏”当回事,“罪己诏”反而成了他们的挡箭牌,所以,越到后来,问题就越严重,以致到了国难不可收拾的地步。

朱由检就一个最好的实例。史书上说,明朝皇帝朱由检,在位十七年,“罪己诏”没有少下。《明史》中记有五次之多:“冬十月庚辰,下诏罪己,辟居武英殿,减膳撤乐,示与将士同甘苦。”“甲寅,诏天下停刑三年。”第三次,“闰月癸卯,下诏罪己,求直言。”“六月癸亥,诏免直省残破州县三饷及一切常赋二年。”“壬申,下诏罪己。”如明朝崇祯十年(1637)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就下了一道“罪己诏”,这道“诏”的内容不在自责,而在自曝官场腐

恶内幕:

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馀。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便乘机自润。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囊橐既富,则奸慝可容。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于京畿。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嗟此小民,谁能安枕!

这位崇祯皇帝朱由检,也不怕自家人说他是给自家脸上“抹黑”,更不怕“敌对势力”用来攻击大明的制度设计,而是口无遮拦,来了个“官场腐败大揭底”。

问题揭露出来了,但他改不了,却又助其发展,及至流贼犯皇陵,帝素服召对廷臣。陈子壮进言:“今日所急,在收人心。宜下罪己诏,激发忠义。”帝纳之。崇祯帝下了“收人心”的“罪己诏”外,仍然是变着花样吃、喝、玩、乐。到李自成进北京时发现,皇库扃钥如故,其“旧有镇库金积年不用者三千七百万锭,锭皆五百两,镌有‘永乐’字”。皇家究竟是超级巨富,国库恁多积蓄,如能早拿来助赈、助饷,尽可少下两次“罪己诏”;而一道又一道的“罪己诏”,最后积攒起来一个总的“罪己诏”,就是在煤山自缢前的遗诏,也算是最后一道“罪己诏”:

朕自登基十七年,逆贼直逼京师,虽朕谅德藐躬,上干天咎,然皆诸臣误朕。朕死无面目见祖宗于地下,去朕冠冕,以发复面,任贼分裂朕尸,勿死伤百姓一人。

明朝能走到灭亡的一天,实非朱由检一个之过,但是,他作为十七年之君也是难逃其咎的。但他却说:朕非亡国之君,而事事皆亡国之象。

中国古代帝王们的“罪己诏”,除了小范围的对面“口谕”而外,公布于天下的就是诏书了。这类诏书,皇帝本人是不会写的,真正出自皇帝之手称为“诏记”的其实极少,大多为有关阁臣代笔,以玺为信。唐德宗那篇有名的《大赦罪己诏》,是政论大手笔陆贽的杰作;宋徽宗痛骂自己的文字,则出自宇文虚之手。

“罪己诏”毕竟不同于一般诏书,草好了,皇帝赏你;出事了,唯你是问。因为起草“罪己诏”而受益的,明代有许彬。明朝太上皇英宗结束俘虏生涯即将返还,遣彬至宣府奉迎。从俘虏营放出来,毕竟不光彩,得找个台阶下,于是太上皇命许彬书“罪己诏”及谕群臣敕,遣祭土木阵亡官军,由此受到太上皇的赏识。英宗复辟后,便委许彬以重任,“累迁太常少卿,兼翰林待诏,提督四夷馆。”但代笔“罪己诏”并不都像许彬那样受宠,惹来祸端的,张钧算一个。据史书记载,皇统九年(公元1149年),雷电震坏寝殿,有火入上寝,金熙宗命翰林学士张钧代拟“罪己诏”,其中有历代帝皇在“罪己诏”中常用的套话:“顾兹寡昧,眇予小子”。金熙宗听信大臣谗言:“此汉人托文字以詈主上也。”立即将张钧残酷处死。

评价

中国历史上帝王们的“罪己诏”,不论是当时还是后来,都有两种评价:一种是推崇的,一种是批判的;而推崇的似乎比较多,但批判的却也十分致命。

推崇的大致有这样几个方面:

一、“罪己诏”是帝王们的“魅力型统治”。钱穆先生在他的《黄帝》和《国史新论》中提到“罪己诏”时认为,中国古代帝王发布“罪己诏”的做法,是与君权对举的。西方学者韦伯在《儒教和道教》中把中国帝王的“罪己诏”,跟西方的charisma(魅力)理论相比较后认为,如果一个皇帝不能对自己的政过进行反省的话,他的charisma就会流失掉。

二、“罪己诏”是帝王们的“自我批评”。有个叫李雪晴的,在他《寻找那棵树――甲申三百六十年祭》一文中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每天自省,合于古训;有过自责,也算常人修身应有之义。但是,帝王决非常人,而是“圣天子”,不惟“圣”,且高居天人之际,近乎“神”,“君权神授”嘛。“如此神圣的古代帝王,能自省其过,已殊非易事,若进而写成文告——《罪己诏》,颁示天下,就更加轰动舆情了。”

三、“罪己诏”是一种“兼听则明,偏听则暗”的具体操作。汉朝王符在他的《潜夫论·明闇》中说:“君之所以明者,兼听也;其所以闇者,偏信也。”唐朝的魏征把这句话归纳成八个字:“兼听则明,偏听则暗”。

对“罪己诏”的肯定,也表现在下面两点上:

一、唐德宗颁发《罪己大赦诏》后,据史书记载,“四方人心大悦”,“士卒皆感泣”,民心军心为之大振,不久,动乱即告平息;

二、诗人李白写的那首“乃知王者心,忧乐与众同”、“君以明为圣”的颂扬诗。正是因对“罪己诏”的这样肯定,有人也就对崇祯皇帝临死前的“罪己诏”,不乏赞美之词,说朱由检“毕竟还有爱民之心,宁愿以一人碎尸来保护百姓。”史家还认为,朱由检“十七年里励精图治,企图中兴振作,但终是无力回天。”因为,“从他登基第一天起,国家大厦将倾、分崩离析的事儿就接连不断”的发生,最后“崇祯只能手忙脚乱而又徒劳无功地一遍遍涂写‘罪己诏’”,说他这是“在为万历和天启两代皇帝充当亡国之君的替罪羊。”有个叫顾炎武的思想家认为,有亡国与亡天下之分:亡国只是君王姓氏的轮换和朝代的更替,而亡天下则是整个社会风尚的没落与沦丧。并得出结论:“明朝是先亡天下而后亡国的”。

这是对“罪己诏”的肯定;在对“罪己诏”的批判方面,人们普遍认为,中国古代帝王们的“罪己诏”,也有“欺骗性的一面”。比如:

一、“仅仅说错了几句话,也要自我检讨”。元和七年(公元843年),淮、浙发生了水旱灾害,庙堂官员御史调查后作了不实的灾情汇报,唐宪宗听罢心里有了底;后来,他又听地方官的灾情汇报,却和御史的汇报大不一样,唐宪宗就怀疑地方官汇报的灾情不实。宰相李绛指出来不该怀疑,唐宪宗想想也是,当即就认错:“国以人为本,闻有灾当亟救之,岂可尚复疑之邪!朕适者不思,失言耳。”就是说错了几句话,也是正常的事,自省反思是应当的,也正是古人倡导的“吾日三省吾身”,即是说几句“不思,失言”了,对皇帝来说,也是在经常见面的大臣跟前顺嘴的事,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当然,唐宪宗能做到这样,的确也“委实不易”;不过,倘若将此类事拔高成“自我检讨”、“罪己”,却有些“哗众取宠”以及有意“做秀”之嫌了。这自然是史家所为,看来,高兴的可能只有皇帝和这位史家了。

二、“爱民如此,令人叹服。”唐太宗贞观二年(公元628年),旱、蝗并至,李世民诏曰:“若使年谷丰稔,天下乂安,移灾朕身,以存万国,是所愿也,甘心无吝。”为了百姓有饭吃,宁愿上天把一切灾难都降在他一人身上,这似乎是古代帝王们经常要做的事。然而,这样的爱民之“诏”,很难让人恭维。因为,灾害有一定的地方性,它到来时,人只能想办法减轻、减少受灾的程度,却是没有办法选择的。所以,李世民舍己“使年谷丰稔”、“以存万国”,这不仅不现实,而且也不可能,不过是向天下人“诏”了一句空话而已;其目的是通过这类空话,得到一个“君与民同甘共苦”的好名声。

三、在“自我鉴定”中鉴定自己。在中国古代帝王中,到了最后关头(死与亡),有功摆的就摆功,没有功摆的就骂自己。这都是名垂青史之作。最不易的是后者。清朝顺治皇帝十四岁就亲政,在位十年就死了。在他亲政后,史书上说:“水旱累见,地震屡闻”,“冬雷春雪,陨石雨土”。他把这一切都归罪于自己,屡屡下诏“罪己”。临终之际,又留下了一道“罪己诏”,列举了自己的十四条罪状:没将国家治理好,老百姓没能过上安生日子,罪一;未能替母亲养老送终,罪二;父亲死时自己年幼,未能替父亲服三年之丧,罪三;未与祖父、父亲的子孙们常叙叔侄、兄弟之情,罪四;亲近汉族文士,疏远满族武将,罪五;对人要求过高,不能舍其短而用其长,埋没了人才,罪六;姑息养奸,明知有些大臣庸劣不称职,却不能及时罢斥,罪七;国用浩繁,兵饷不足,只知让群臣商议减少俸禄,却不裁撤宫中费用,厚己而薄人,益上而损下,罪八;营建宫室,极尽精巧,却不体恤百姓之艰辛,罪九;董鄂妃逝世,丧葬过于排场,罪十;不以明朝灭亡为戒,仍然任用宦官,致使其营私舞弊,罪十一;贪图安逸,接见群臣稀疏,致使上下情谊滞塞,罪十二;自恃聪明,不虚心纳谏,致使臣下沉默不言,罪十三;自知有错,却不能及时改正,致使过错越积越多,罪十四。有人认为,顺治检讨自己“触及灵魂,实属亘古第一人。”

清朝顺治皇帝是中国古代帝王中不断下“罪己诏”的一个人,此外,还有一个平均三年多点就下一道“罪己诏”的皇帝,他是明朝的崇祯皇帝朱由检。

史书上说,明朝崇祯十年(公元1637年)闰四月大旱,久祈不雨,朱由检就下了一道“罪己诏”,这道“诏”最大特点不在“罪己”,而在自曝官场腐恶内幕。就在这次自曝官场腐恶内幕七年后,即崇祯十七年(公元1644年),这位朱皇帝就自己吊死在煤山上,并带走了一个朝代。

顺治和崇祯这两个皇帝的死,尽管各有不同,有一点却是相似的:不断地下“罪己诏”,直到临死,也没有忘记下“罪己诏”。看来,“罪己诏”不管多么有“charisma(魅力)”,多么有“轰动舆情”;但对他们帮忙实在不大。有人认为:天灾,与帝王们关系不大,而人祸,则绝对是帝王们的“自作孽”。包括因了天灾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激起的饥民造反,以及统治集团内部的悍将叛乱,奸臣谋大位,皇族窝里斗,乃至于所谓“外患”等等,究其祸源,几乎都可追溯到帝王身上。比较而言,天灾不可抗拒,人祸却可以防范。防范之法说来简单:时刻保持警惕,留心苗头,杜于始萌;紧盯患源,防于未然。千里之堤溃于蚁穴,道理谁都明白,但是,实际行动起来,却往往任皇权若野马脱缰,恣意妄为。权力的自信过剩症必致拒谏饰非,一次又一次失去改过的机会,终于大祸酿成,大错铸成。大祸临头,帝业动摇,甚至危及帝王头颅时,帝王也会“罪己”的;不过,这样的“罪己”,除了警戒后人之外,对那个皇帝、对那个朝代,是一点作用也没有的。所以,有的学者认为,“罪己诏”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罕见的现象”。多少年来,尽管有人也谈起过“罪己诏”;“但是很显然,人们对‘罪己诏’这个问题已经变得非常陌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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