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19-076),公司股东张辛易先生、王卫红先生、潘凯先生、陆林才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具体如下表所示:

2019年11月7日及2019年11月2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1、2019-099)。

2020年2月19日,公司收到张辛易先生、王卫红先生、潘凯先生、陆林才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本次股份减持时间已届满,共计减持301.7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702%。依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9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截至2020年1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311,025,131股。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本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和比例、减持期间、减持方式、减持价格区间、前提条件等符合公司2019年7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19-076)。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张辛易先生、王卫红先生、潘凯先生、陆林才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华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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