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名状》原型“刺马案”,兄弟矛盾掩饰下的中央与地方博弈

放出去的权力如同放出去的魔鬼,再想收回难如登天。

从“刺马案”到《投名状》

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时任两江总督的马新贻,在结束校阅返回督府时,于督府侧门被刺客张汶祥以利刃刺入右胁,刺客张文祥当场被擒获,但两江总督马新贻也于第二日伤重不治。

此事一出,朝野震惊,清廷令江宁将军魁玉审理此案,又令漕运总督张之万会同魁玉查案,二人经过半月审理,得出结论:

刺客张汶祥曾经在浙江当过海盗,多次被时任浙江地方官的马新贻围剿,又因为妻子被强抢,马新贻处理结果不让他满意,自己开小典当行赚钱但被马新贻禁止三件事对马新贻恨之入骨,遂行刺杀之事。


《投名状》原型“刺马案”,兄弟矛盾掩饰下的中央与地方博弈


清廷对于结果不甚满意,又派遣前任两江总督曾国藩前往调查,曾国藩接到命令多次拒绝前往,在清廷一再下令催促后才动身前往,此后,清廷一度认定“此事断非张汶祥一人呈忿行凶”,并派刑部尚书郑敦谨前往调查,调查期间,曾国藩大部分时间都一言不发,因多次审理张汶祥口供始终如一,曾国藩才了了说了几句,大意是下定论要谨慎,要有理有据。其他官员立刻心领神会认定案件真相与之前结论相似,认为马新贻为朝廷忠臣,应给予优厚的抚恤,张汶祥是因私仇刺杀马新贻,判处张汶祥凌迟之刑,清廷对于这个结果表示接受,此案也就宣告结束。

这就是晚晴四大奇案之一的“刺马案”始末,显然,此案有太多不合理之处,各方人士欲言又止,这个判决结果更像是多方博弈下后的一种妥协。

既然官方给出的解释不能让人信服,那么就别怪民间人士的想象力丰富了,关于刺马案真相,除了官方给出的“携私报复说”,民间还给出了“渔色负友说”、“通回卖国说”、“丁日昌买凶刺马说”、“湘军买凶刺马说”和“反洋教者买凶刺马说”5种说法,由于第一种“渔色负友说”涉及到兄弟,通奸等艺术性很强的情节,故流传最关,电影《投名状》也取自该种说法。


《投名状》原型“刺马案”,兄弟矛盾掩饰下的中央与地方博弈


当年大火的电影《投名状》就是根据根据这5种假说中的“渔色负友说”,马新贻奉清廷之命曾经招募兵勇剿灭太平军与捻军,马新贻在与剿灭张汶祥、曹二虎、石锦标等人所在的捻军武装时被擒,张、曹、石三人认为马新贻日后能成大事,于是决定跟随马新贻,四人结为兄弟,马新贻也收编了三人领导的八百捻军,而后,马新贻以这八百人为老本,官越做越大,而马新贻又垂涎曹二虎的美妻,设计杀死曹二虎(也有说法是将这八百人一并杀死),张汶祥出于兄弟之情决定冒死刺杀马新贻。

“嫌弃人”湘军势力

而其他四种说法都又一个共同点:认为张汶祥杀人是受人指使,马新贻是死于政治斗争。而这四种说法中,有三种认定湘军或湘军相关人士是刺马案的幕后真凶,刺客张文祥已经被处死一个半世纪,他真正的杀人动机已经不得而知,但是,湘军势力至少有重大嫌疑。

湘军的起家史大家并不陌生,当时,无力面对太平军凌厉攻势的清廷只能拿出最后一根稻草——

放权,让地方官员自行募兵,自筹粮款抗击太平军,应该说,这一招颇为奏效,曾国藩的湘军,李鸿章的淮军,左宗棠的楚军,都在与太平军的战斗军越战越勇,越打越强,并且,最终消灭的太平军,为大清国续了一次命。


《投名状》原型“刺马案”,兄弟矛盾掩饰下的中央与地方博弈


上文提到湘军的军饷很多都要自己筹措,而这筹措之法,除了收取一定份额的税负,还有很多见不得光的方法,南京城破之后,曾国藩称城中太平天国的银库不知所终,但这种托辞恐怕连曾国藩自己也不会相信,那太平天国多年来积攒的金银大概率也变成曾国藩自行筹集的湘军军饷。

而且,作为消灭太平军的主力,湘军势力在战争结束后,一定会去寻求将自己的战功变现,变现成为财富不过是一种次要手段,拿到权力才是重中之重。而曾国藩起家的江西安徽一带,和其与太平军的主战场江苏一带就是湘军的主要势力范围(大多在两江总督辖区之内),于是,湘军势力的最好权力变现方式就是将其势力范围合法化,而这种合法化的最好方式就是让湘军中的实力派担当两江总督一职。

让湘军势力任两江总督是湘军势力与清廷的利益平衡点,这样一来,中央和地方的基本利益都能得到保障,双方各得所需就会彼此相安无事。但是,“外人”马新贻的到来就打破了这种平衡,面对到手的利益将被人拿走这样的局面,湘军势力的确有理由铤而走险

。而如果把刺马案放到一个大的时代背景下去看,你会发现,他反应出的是一种中央式微与地方获得实权的过程。

地方势力,战时救命良药,战后尾大不掉

在前现代社会,由于技术上的落后,中央对于地方的管理往往是低效的,于是,中央于地方的管理上会陷入一种悖论,如果权力分散于地方,则会造成地方各自为战的局面,集中全国力量干大事的举措便很难推行;但是,如果反过来如果权力集中于中央,则势必会影响决策效率,换句话说,影响地方的办事效率。

那么,中央是要集权还是要效率呢?大多数封建王朝的统治者选择是一致的:可以牺牲效率,但必须完成集权。但这种低效的政府,在平常尚能应付,但一旦遭遇战事,尤其是对自己不利的战事,这种低效的集权有时真会要命,于是,封建统治者在农民起义等对于自己极端不利的战事爆发时,又会作出另一个选择:对地方放权,想想汉末、唐末,是不是相似的景象,当然,也有死也不放权的,结果就是地方还有力量,但中央死了,对,就是大明。

在历朝历代统治者,在识时务方面,满清政府绝对是名列前茅的,所谓识时务,就是知道什么时候该干什么事,绝不认死理,虽然在一些不急要的事情可能会好大喜功爱面子,但是在生死存亡的大事上,清廷从来不在乎面子,而且几乎都能做到把便宜占到最大,把损失降到最小(当然,是政府的利益和损失,不是国家的),没有这点本事,怎么能从东北一隅以区区几十万之众问鼎天下,没有这点本事,如何能在天下离心,政令不出紫禁城的情况下依旧全身而退,若问哪一朝之政府最懂得如何生存,概中华上下五千年难有出于有清一朝之右者。

而在当时,清廷面临的局面是,太平军虽然剿灭,但是东南各省中,汉人重臣已经崛起,且财权,军权中的很大一部分都在这些汉人手中,这些汉人组建的湘军、淮军、楚军,可是能征善战,而且,这些他们与组建者关系甚为密切,如果处理不当,这些人立刻就能拥兵自重。清廷明白,现在得想法设法收回下方到地方的权力,清廷同样明白,康熙年间的暴力撤藩是绝行不通的,原因很简单,康熙时期,满清起家的老本:满蒙八旗是天下劲旅,而现在的八旗子弟提提鸟笼子斗斗蛐蛐倒是在行,让他们去打仗?还是算了吧。

慈禧的太极,一番博弈后双方重新找到利益平衡点

清廷实际掌权者慈禧太后面对做大的地方势力,她知道,事情还不至于太糟,因为这些地方上的汉人重臣并不是只有一伙,这样一来,事情就好办的多了,她要做的就是让这些势力的力量能够形成制衡,不让一方做大,于是,她先把实力最强的湘军势力的总头目曾国藩从老巢调离,再让一个比较安全的人去接替他,马新贻安全吗?安全,倒不是说他有多忠心,主要是因为他没有自己的班底。没有自己的班底,一切就必须依靠朝廷,就必然想朝廷之所想,急朝廷之所急。

但是,这样一个没有自己班底的人,能对付得了那些刀口上舔血的老家伙们吗?这的确是个问题。但慈禧并不在乎,马新贻的任两江总督在慈禧看来,更多是一种尝试,权力收回来了归朝廷,收不回来倒霉的是你一个人,没办法,谁让你没有班底的,没有班底你行使的一切权力就都是皇权,朝廷想收回来随时可以收回来。


《投名状》原型“刺马案”,兄弟矛盾掩饰下的中央与地方博弈


马新贻似乎也了解自己的处境,他在上任前曾经对自己的老家兄弟说:“我此去万分凶险,一旦遭遇不测,朝廷怎么判就怎么听,千万被提反对意见”。结果,他真的不幸言中,他真的遭遇不测,现在皮球踢回了清廷一方,不管马新贻是怎么死的,盘踞在此的湘军势力并没有收到任何削弱,这次收权运动是到此结束呢?还是继续进行呢?起初,慈禧太后还想挣扎一下,他派遣魁玉,张之万去调查此案,但有了马新贻的前车之鉴,这二人难道不会受到一些启示吗?如果调查结果是此事真与湘军势力有关,朝廷和湘军势力谁先倒霉不知道,但是最先倒霉的肯定是他们两个,于是,他们做出了对于他们最有利的调查结果:

张汶祥刺杀马新贻是个人行为。

事情到这一步,其实慈禧应该知道,自己不可能太顺利的收回所有权力了,但是慈禧就是慈禧,当现实情况没有按自己事先计划发展时,就要果断调整计划,绝不认死理,不要因为历史上慈禧的可笑举动就认为慈禧是个傻子,在一顿饭吃103个菜还是108个菜,过生日要多修一个园子还是两个园子这样的问题上,慈禧经常犯浑,但在事关清廷能否继续统治的问题上,慈禧精明的很。于是,慈禧以退为进,直接调曾国藩去调查此事,并对曾国藩说“此案甚奇”,这可是个烫手的山芋,刚刚在天津教案中替清廷背了黑锅的曾国藩一时有些摸不着头脑,这会不会是朝廷试探他是否有回到老巢拥兵自重之意的手段呢?于是,曾国藩找各种理由不去。而慈禧太后却一次次下令让曾国藩前往,这有些打消了曾国藩的疑虑,看来清廷是真的想让他去查案(其实就是想给此案一个了结)。在最后一次催促曾国藩前去查案时,慈禧太后提到“马新贻是朝廷的忠臣”,意思就是查案的结果不能对马新贻不利,官场老油条曾国藩当然明白其中含义,于是欣然前往,最终,案件很快“水落石出”,一切都是张汶祥一人所为,马新贻是好人,湘军势力是好人,当然,朝廷也是好人。

清廷接受这样的结果等于朝廷承认了湘军势力的存在,这样一来,清廷唯一合法政府的地位未受动摇,清廷依旧可以享受两江总督辖区内的法定税收,而湘军势力在该地区搞些小动作,靠些潜规则捞些好处清廷也就选择视而不见了。


《投名状》原型“刺马案”,兄弟矛盾掩饰下的中央与地方博弈


清廷与湘军势力的对抗与妥协也是整个晚清政治格局的缩影:所有地方势力承认清廷是唯一的,合法的中央政府,但清廷也给地方势力一定的实权。如果大清是个公司,那么原本这家公司只有一个百分之百控股的股东——爱新觉罗皇室,而此时,大清国的股东里面多了一些有实力的汉人大臣,当然,最大股东和董事长还是爱新觉罗皇室,但是大清的最后50年中,他们的持股比例不断被稀释,但即使这样,爱新觉罗皇室们在公司破产之前竟然还完成了高价套现离场,不得不说,是时也,运也,命也。

清廷在其统治的最后阶段,在其起家的班底满蒙八旗失去战斗力后,竟然还可以通过维持汉人重臣间的平衡来为自己整整续命半个世纪,不得不说,在玩弄政治手段方面,清廷无比高超。

有清一朝,将封建皇权推向最高峰,以至于朝堂之上,出现了大臣以称“奴才”为荣,称“臣”为耻的荒诞景象。太平天国之后,终于有些大臣依托手上的军队,重新获得做一个“臣”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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