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現在有的網民提出的強制康復患者獻血的言論?

崔中鶴


不能這樣強制獻血。

每個人的體質不一樣。這次疫情老年人比較多,身體本來也不算很好,生病過後更虛弱,強制獻血可能會引起各種不適症狀。

所以,康復的人需要看他身體狀況如何,自願獻血為好。


楚月之


強制獻血是不對的,獻血講的是自願。但作為康復者,我這裡指的是中青年康復者,你的病得到救治,國家付出了重大代價,醫務工作者冒著生命危險救治了你。從感恩這個角度講,義務獻點血漿也是應該的,體現了人人為我,我為人人的道德精神。對一些康復者不願獻血漿,也不能強制別人獻,不能道德去綁架別人。我估計大多康復者都會自願獻血漿的,不願獻的可能只是少數人。畢竟知恩圖報的人是多數的。


漢闕故人


我實話直說:“可以強制康復者獻血,而且須儘快通過快速立法作出強制規定”。

可能有人士立刻跳起來扣帽子:“限制自由,侵犯人權”。

我要說:“朋友,請稍安勿躁。法律是道德的底線,道德是法律的超然。生命健康權是基本人權。請聽我一一道來”

首先,須弄明白提這個問題的現實背景:

為了搶救新冠肺炎重症患者,專家嘗試了血漿療法,即用康復者的血漿輸入患者體內有助於清除體內新冠病毒,不僅理論可行,而且臨床實踐也證明有顯著療效;專家呼籲新冠肺炎康復者積極捐獻血漿,為搶救重症患者做出貢獻。

第二,強制獻血具有現實緊迫性。

如果以自願獻血方式獲得血漿,結果如何呢?

可以預見,有自願獻血者,但不會很多。為什麼?因為感染新冠的人員以老年人及有基礎疾病的人員居多,如果再以自願篩一下,你說還剩多少人?

須知,到目前重症患者有1萬多人,痊癒者有1萬多人,如果按年齡、健康、自願3個條件篩選,這個需求缺口有多大,可想而知。

儘管專家們在同時嘗試多種治療方法,也有一些效果但有限,儘管正在研製疫苗藥品,但需要時間,短則幾個月長則數年,但現在是救急!救急!既然血漿療法已證實可行有效,多一個辦法就多一分獲救希望,醫護人員正在同死神賽跑,從死神手中搶奪人命,目前僅重症存量就有1萬多,新增重症還會有,如此緊急,獻些血漿又不損害健康,有啥不可呢?!

可能不少人會說:“道理都懂,要看我是否自願,有沒有時間”。

血漿供應發生梗阻就會發生在“自願”“時間”4個字上。

我們都清楚,感染新冠的患者,確有部分是沒有違反防疫規定而不知不覺被感染的,是很無辜的。但有相當部分患者是不服管理、不配合居家隔離、故意隱瞞行蹤和接觸史、不聽招呼四處亂竄、惡意違反規定而導致染病的,個別退休官員已染病了卻拒絕隔離還要挑廳級病房。你想,這些人如此自私,還有的是反社會型人格,指望他們主動自願獻血嗎?除非太陽從西邊出來!

第三、強制獻血具有合法合理性

強制獻血是有法理依據的。任何國家的政府在本國遭遇重大災害時,都有權力緊急徵用有關財產物資和人員,可給予適當補償,拒絕配合或惡意逃避者將受到法律制裁。

強制獻血從情理上是說得通的。為了搶救病患,很多醫務人員冒著極大的風險同死神搏鬥,已有3000多名醫護人員被感染,有近十名醫護人員病故;在抗擊疫情中,有幾十位公職人員殉職。據說,救治一位患者需耗費約40萬元,都是由政府兜底報銷的,這些錢都是納稅人的錢,那些正等待救治的患者既是骨肉同胞,也是納稅人,無論感恩報恩都應積極響應號召,盡一份綿薄之力。如果康復者符合獻血條件,卻又拒絕或逃避獻血,那好,你不獻血也行,請你補繳救治費用。如果憑自願獻血,道德約束不了那些自私、不懂感恩報恩的人,這時候就需要依靠法律的力量。

如果說你可以自願獻血,那麼你為什麼要反對強制獻血呢?有的人口頭上說要自由要人權,會不會是為逃避獻血找藉口呢?

我們經常唱《愛的奉獻》《讓世界充滿愛》,但不是所有的人願意落實到行動上。

當人們普遍遵守道德規範的時候,法律可以鎖進抽屜裡;當道德準則已無法規範人們行為的時候,就需要法律來保障。

第四、強制獻血具有可操性。

由全國人大常委會針對當前疫情非常時期,專門制定臨時法規,由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執行。

設定必要的篩選條件:比如,新冠肺炎痊癒者,無傳染病,年齡18-65歲,健康體檢合格。

獻血者醫療檔案可供全國疾控部門共享,憑身份證到住所地疾控部門獻血。一般獻血量不超過200毫升,國家可給予適當營養補貼。

如果我是人大代表,我會提交《關於制定新冠肺炎痊癒者強制獻血臨時法規的提案》,但我不是人大代表,涉及時政,此處免議。


喜陽羊


我們國家這次所遇到的冠狀肺炎疫情是前所未有的。國家為抗擊瘟疫,動用了大量的財力,物力和人力。全國人民團結一致,齊心抗擊瘟疫。非常多的醫務人員等為抗擊瘟疫,搶救患者生命,捨身忘死,被感染了瘟疫,甚至獻出了生命。在現在沒有特效藥對付這場瘟疫的非常時期,如果有充分證據證明,康復患者的血液是救治患者非常良好的資源。那麼,符合條件的康復患者就應懷著感恩國家,配合國家,本著救死扶傷的大公精神,獻出自己非常寶貴的血液,用以挽救其他患者的生命。

是否能強制康復患者獻血,是個敏感話題。涉及到康復患者的人身權利,應當依法辦事。

我認為,在國家面臨抗擊瘟疫,又急需康復患者血液這一緊缺物資時的非常時期,特殊時期,國家應立即制訂:關於徵用康復患者血液的特別法規。就徵用血液的範圍,條件,補償,獎勵,責任等相關事項作出規定,依法行事。對拒不配合國家徵用者,依法懲處。

如對身體建康,符合獻血條件而又拒絕獻血的康復患者,自行承擔自己因治療寇狀肺炎而由國家支付的相關費用。讓每個公民清楚,享有權利的同時也應承擔義務。依法行事,就不存在道德梆架。


用戶肖天貴


這次疫情是空前的兇猛,之所以能造成這麼大的恐慌,就因它是一種新病毒,一時還沒有一種對付它的特效藥,可是患了這種病的人就會產生一種抗體,這種抗體從理論上說就可對付這種病毒。所以要拯救新的患者,這種抗體就是特效藥,而這種抗體就在患過這種病者的血中。讓他獻血就可救其他人。這個血他獻不獻是自己的自由,至於強制獻血肯定不可行!


用戶磚橋集


儘量不強制,要提倡自覺自願,這是博愛,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獻愛心活動。可以換位思考,國家那麼多醫療人員和專家,解放軍,還有好多捐助疫情的普通人,沒有這些大愛,沒有這些犧牲精神,怎能保證治好你的傳染病。所以,於情於理,為國,為家,為個人,為了感恩這些無私奉獻,甚至犧牲的英雄們,你都應該獻血。


紫龍


新冠病人康復後絕對不可以強制獻血,a首先法律規定獻血是自願,b有的人可能還有其他不宜獻血的病,c有的病後身體恢復還需要更長時間,他(她)的體質不足以達到獻血體能。但是為了挽救生命有獻血能力的康復者儘可能的發揚人道精神,用自己特殊的愛去支撐這個關愛的社會。


任我行152130049


中華人民共和國獻血法,採用獻血者志願的原則,在目前特殊時期,更應該依法辦事,政府及醫務工作者應該加大宣傳,講明含有特殊抗體的血漿對治療的意義,弘揚正能量。根據獻血者的身體情況,採用自願的原則,相信廣大康復者,都是我們的同胞,身體允許的話,他們會積極主動的為抗擊疫情作出自己的貢獻[祈禱][祈禱][祈禱]


豈曰無衣與子同裳zryh


須然這在次疫情中,被感染病毒人員是以政府及全國人民同心協力下,由其是在一線白衣天使的不懼感染,忘我工作,得以救治康復。

但是公民權力與義務,是人權及義務屬憲法規定,體現了法制社會國體。

據醫學相關臨論證,冠狀病毒感染者可使用冠狀病毒治癒康復者血漿免疫治療方案。

在我國幾千年文化史中也說明,我國民眾在大事大非面前,聚有較強義務及公德意識,在困難面前都會貢獻出個人屬能,相互幫助。

相信經一線醫務人員努力,感染者會逐漸治癒康復,在正能量的暢導下,康復者也會主動獻出免疫血漿,救治自己的同仁。

在全國人民眾志成城,同心協力下,必定很快會打贏這場抗疫阻擊戰。


論視角


獻不獻都是自願的!不要道德綁架!就比如做公交給老人讓座!他們不欠他什麼!我想讓就讓!在這個社會里每個人都是一樣的平等!不要總說漂亮話,誰都會說,如果事攤到自己的身上會怎麼辦?就比如做這次疫情明星捐款,捐與不捐,多與少那是人家的事,人家想捐就捐,不想捐就不捐!不要道德綁架!人家掙的錢是人家憑本事掙的錢!辛苦錢,就比如吳京捐款的事,人家捐了款,還說人家捐的太少了,你那麼多的錢!你還能讓人家把家底都捐了啊?人家當初缺錢拍戲的時候咋沒見有人借錢幫他呢!那時都把房子抵押了!如果那時不掙錢了,那他就什麼都沒有了!在拍第二次時腿還負了傷,那麼的嚴重!請問人家掙的錢容易嗎?那是人家拼了命掙的!反觀那些嫌少的!你們捐了多少?凡事要採取自願的選擇!我這個人軍人情節比較嚴重,如果國家遭到外敵入侵,國家如果需要我,我會毫不猶豫地去參戰!我死我優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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