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級檢察機關聯動 28小時提起公訴涉疫案件

2月19日,由鶴崗市南山區人民檢察院對卞某詐騙案提起公訴,該案從受案到提起公訴僅用了28小時。

泯滅良心,疫情期間以賣口罩騙取錢財

2020年2月初,被告人卞某利用疫情防控期間,急需口罩之機,在沒有口罩貨源的情況下,通過微信朋友圈發佈虛假銷售號口罩的信息,並通過微信多次收取多名被害人貨款合計231,167元之後失聯。卞某行為構成詐騙罪。

三級檢察機關聯動 28小時提起公訴涉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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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嚴從快,第一檢察部第一時間介入

卞某詐騙案是鶴崗地區第一起涉疫情刑事犯罪案件,三級檢察院聯動。案發後,市院第一檢察部給予高度重視,第一時間向分管領導彙報,市院黨組成員、臧曉明副檢察長作出重要指示,劉欣傑主任第一時間提前介入,通過電話、微信向偵查機關了解案情,對案件定性和處理提出指導意見,並指導南山區人民檢察院立刻介入案件,引導偵查取證,夯實案件事實證據。市院第一檢察部同時根據案件案情進展情況與省院第一檢察部進行溝通報備,省院隨時給予指導。

三級檢察機關聯動 28小時提起公訴涉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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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捕、快訴,加快案件辦理

市院第一檢察部指導南山區檢察院啟動涉疫情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機制,簡化辦案流程。對犯罪嫌疑人進行釋法說理,既保證案件快速辦理的同時,也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訴訟權利,促使其自願認罪認罰,簽署認罪具結書。市院第一檢察部與鶴崗市中級人民法院溝通庭審程序、判決方式等程序性問題。根據案件情況、涉案數額等對南山院提出量刑意見給予指導。南山院從2月18日11時受理案件到2月19日15時提起公訴,僅用時28小時。彰顯了三級檢察機關在疫情期間辦理案件的速度與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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