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那些要求復工早,隔離期間又不給工資的公司,該何去何從?

詩人周政


你好!我是雅塗生活錄。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一,可以和公司商量一下。二,可以舉報相關部門。拿回屬於我們的。謝謝。


雅塗生活錄


您現在是在這樣的公司工作嗎?如果是的話,建議等等。因為根據《傳染病防治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全國總工會 中國企業聯合會/中國企業家協會 全國工商聯 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係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對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勞動者,其在此期間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其工資。所以,從法理和政策上講,隔離期間必須發放工資。但是國家及各省的有關要求也不一樣。

深圳市人社部門解釋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員工,企業應當視同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員工,按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工資。

江蘇省人社廳解釋為: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包括勞務派遣工),企業應當視同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並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隔離期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採取其他緊急措施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患者,企業按照職工患病的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其待遇。

但是,國家和各地方也有不同的要求。比如深圳市要求:企業暫無工資支付能力的,經與工會或員工代表協商延期支付,減輕資金週轉壓力。

所以,可以等等看,如果疫情結束後仍然沒有支付工資,那就得去勞動仲裁部門反映了。如果有,也得問問當地的政策,因為有很多口徑,有的要求按照勞動合同約定,也有按照崗位工資等。


小狄狄看電視


公司憑什麼要給你工資?

你都沒有勞動,為什麼要給你工資呢?你就想著自己要活,不要想著公司嗎?你一個人一個月沒工作應該沒有問題吧?難道你家一點餘糧都沒有?如果沒有,那隻能說你自作自受。每個家庭都應該準備一份應急的錢財。

所以說你是活該。

但是公司你知道他們所承受的壓力嗎?他們可能會倒閉呀!雖然有的公司賺錢的時候那是特別能轉,賺得盆滿缽滿。你要想想他們虧錢的時候。那可能是虧了連內褲都沒有。可能會倒閉呀!公司都沒了,還有你媽。

這些天天想著要工資的人,那就是自私自利。只想著自己不為別人著想。

但是又說來,

你公司為什麼不發工資呢?你讓員工怎麼活?死心塌地的為你幹活。到頭來卻是一個這樣的下場。良心何在?你的公司?

最起碼發個基本的生活費吧。雖然說做多少事給多少錢?作為你的員工,你得去幫助他吧。


純粹吐槽


對這樣的公司就應該果斷放棄。因為常言說的好,患難見真情,在這非常時期人的生命可是第一位的,並不能一味地追求經濟利益而不顧員工的死活。現在非常時期在家裡隔離不給國家和社會舔亂就是一種貢獻和付出。單位理當要補發工資了,如果這點都做不到,呆在這樣的公司也不會有多大前途的!





真情港灣


這也是沒辦法,隔離時間到底算什麼怎麼算,政府又沒有一個說,特別是民營私營企業,你沒上班他不發工資或少發工資也在理;而國營事業單位是跟政府走,政府怎麼樣它們也怎麼樣,一條線沒話說;如果政府企業單位工資照發分文不少,那民私企業員工可能心裡的坎有點難過;所以隔離時間怎麼算算什麼應該有個說法。

各地方政府政策可能不一樣,現截錄一節如下:

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被採取隔離措施期間的工資如何支付?

答: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因被隔離治療、隔離觀察等隔離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支付勞動者在此期間的工資報酬。

隔離期結束後,對仍需停止工作進行治療的患者,企業按照勞動者患病的醫療期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勞動者在規定醫療期內,用人單位應當根據勞動合同或者集體合同的約定按月支付病假工資,但不得低於我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瀨河之水


本人從事建築業,按以往慣例,正月十五以後就要大幹建設了。今年的疫情打破常規,至目前為止歇業在家。通過網絡交流,業主單位催著開工,前提是要確保安全,無要疫情發生情形下。政府,主管部門,各方責任主體都相繼出臺了各類文件,措施及辦法。對我們建築業來說就是目前先少量上有社區、村委、單位開具的健康證明,本人14日內的生活軌跡地,在開工前進入工地體溫量測正常,人員方可進入現場。對市外人口進行隔離,無發熱情況可以工作。在隔離期間是否給予工資,我認為可以協商,畢竟這是不可抗力,按照風險分攤原則,用人單位及工作者本身都是利益受損者。

單位累積盈餘多的可給的多些,盈餘不足的少支付些,員工們還要養家餬口啊。雙方要互為理解,友好協商,但不支付工資的不可取,我認為是違背勞動保護法的規定的。


好哥128


面對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站在兩方面去看待這件事情。員工考慮的是生計,如果沒有工資,接下來的日子怎麼過,揹負的房貸,車貸及日常的生活開支怎麼辦?那公司考慮的是運營,追求的是利潤。某種意義上來講,員工與公司是對立的。員工想用最少的力掙最多的錢,而公司想用最少的成本獲取最多的利潤。回到問題本身,如果你現在因為隔離期不支付工資而離職,覺得合適嗎?首先,辭職後多長時間找到工作是未知,薪資又是一方面,新工作一定會按時發放嗎?其實現在的大環境都一樣,現在跳槽未必是好事


精彩片段呈現


角度不同選擇不同:作為企業也好老闆也罷!他們的行為是一個市場行為!追求的是利益和商業化的“誠信”體系(履行企業之間的合同關係——買賣合同)!在停工期間必然有損失(不可抗因素導致的合同無法履行、市場拓展、運營等)還要給予因疫情影響,無法上班的員工工資。自然是成本巨大的!

作為員工來說,工資不說是絕對收入,也是最主要的經濟來源!它維繫著整個家庭的正常運轉!由於疫情影響無法正常工作,本身就是影響了其運轉!加之老闆企業我之前提到的困難!無法給予工資!更是雪上加霜!但是我們應該更理性一些!個人企業的利益永遠不能凌駕於國家的政策和利益!

我的建議是:對於企業而言,砸鍋賣鐵也要發工資!這樣的企業是有擔當的!員工更因對有擔當的企業產生信賴關係、產生歸屬感、產生凝聚力!利大於弊!

對於個人而言,如知道公司不發工資,要麼提前做好換企業的準備!要麼找勞動仲裁及時維權(建議聯合多人去!否則有可能遭企業“打擊報復”)!


不為人師亦不為奴


今年這個年可以這麼說,大家都不好過,本來好好的春節,被疫情破壞了,影響了不少人,同時也影響工廠和旅遊業等。我們打工者更不用說,影響到了,所以來說,被疫情情影響了生活有那些。比如外出打工的,要在工廠裡上班。這個過程中,有的廠裡需要來務工的人員,要隔離14天,其中有的廠在這幾天多少會開工資,有的不會。不開工資的廠,就說人家怎麼不好,可能廠裡效益不好,或者還有其它因素,這些問題會存在心裡不舒服,我想信大家會理解,雙方問題慢慢來談,一切會過去的


用戶星空雲彩


很高興回答這個問題。
面對這個問題,首先我們要站在兩方面去看待這件事情。
員工考慮的是生計,如果沒有工資,接下來的日子怎麼過,揹負的房貸,車貸及日常的生活開支怎麼辦?
那公司考慮的是運營,追求的是利潤。
某種意義上來講,員工與公司是對立的。員工想用最少的力掙最多的錢,而公司想用最少的成本獲取最多的利潤。
回到問題本身,如果你現在因為隔離期不支付工資而離職,覺得合適嗎?
首先,辭職後多長時間找到工作是未知,薪資又是一方面,新工作一定會按時發放嗎?
其實現在的大環境都一樣,現在跳槽未必是好事。
希望這番話能給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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