閬中賓館酒店、餐飲(熟食)外賣店、理髮、洗車等行業有限有序復業,休閒娛樂、家政等行業暫緩經營


閬中賓館酒店、餐飲(熟食)外賣店、理髮、洗車等行業有限有序復業,休閒娛樂、家政等行業暫緩經營

閬中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業企業和商貿流通業復工復產指導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中省市關於做好當前疫情防控工作,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發展各項任務部署要求,切實抓好工業企業和商貿流通業有序復工復產,根據《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工業企業復工復產指導方案》《南充市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應急指揮部關於疫情防控期間實行復工復產企業備案制度的通知》《南充市商務局關於進一步做好商貿流通行業疫情防控有關工作的通知》等有關規定,綜合考慮經濟社會發展及群眾生產生活所需,研究制定本指導方案。

一、復工復產範圍

(一)市內工業企業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有序復工復產

(二)按照“正常經營類、有序復業類、暫緩經營類”分批分期推進市內商貿流通行業復工復業

1.正常經營類對農批農貿市場、超市、便利店、社區菜店、果蔬生鮮店、藥店、加油站、物流配送等行業,繼續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保持正常經營。

2.有序復業類。對賓館酒店、餐飲(熟食)外賣店、理髮、蛋糕店、洗染、汽車流通和二手車交易、洗車、家電維修等行業,在嚴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有限有序復業。

3.暫緩經營類。對商業綜合體(不含超市)、百貨商場(不含超市)、專業市場(不含農批農貿市場)、餐飲行業(不含外賣外送)、文化娛樂休閒場所(包括實體書店、圖書館、影院、網吧、歌舞廳、茶樓、棋牌室、農家樂等)、洗浴場所、拍賣、家政行業、人像攝影等行業暫緩營業。

二、“六個到位”要求

工業企業及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復產,必須嚴格按照“六個到位”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暫不具備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和商貿流通企業,要結合自身實際,嚴格對照“六個到位”要求,全力做好復工復產各項準備工作。

(一)責任落實到位。建立以企業法定代表人為組長,分管負責人為副組長,相關中層機構負責人為成員的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工作專班,分別明確組長、副組長、成員在企業復工復產期間疫情防控工作所承擔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宣傳教育、物資籌備、環境消毒、人員管理等責任,確保企業復工復產期間疫情防控各項責任落實到位。

(二)預案准備到位。制定復工復產工作方案,主要包括復工復產時間、返崗人員數量和來源、生產計劃、原料採購和產品銷售地、物流運輸等內容。制定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應急預案,主要包括組織領導、職責分工、預防措施、工作流程、應急處置、信息報送等內容。

(三)安全隱患排查到位。準備復工復產的工業企業及商貿流通業類市場主體,必須組織人員對所有生產經營場所進行全面消毒,並嚴格做好安全隱患排查整改,確保同步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無特殊生產需求的生產經營場所原則上關閉中央空調。

(四)員工排查到位。建立落實員工健康主動申報制度,建立返崗人員花名冊,重點摸清並如實記錄返崗員工至少14天活動軌跡、人員接觸情況。若有湖北、武漢等重點疫區旅行史、接觸史,或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人員有接觸史等,一律推遲上班,並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市外員工必須在嚴格審查旅行史、接觸史的前提下,在市定點留觀點集中隔離觀察14天,體檢合格後方可上班。

(五)培訓學習到位。強化對企業管理人員感染常識、疫情防控、應急處置、緊急信息上報等知識的培訓教育,切實提升管理人員疫情應對處置綜合能力。結合職業健康培訓教育、警示告知等制度,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新冠肺炎防控知識培訓和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員工自我防護意識和能力。

(六)物資儲備到位。復產復工企業及商貿流通企業嚴格按照員工數量和防控需求,購置必須的消毒液、口罩及紅外體溫檢測儀等疫情防控物資。必須設置臨時隔離場所,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相對獨立的房間作為隔離場所,不具備條件的小微企業,按照轄區街道社區的統一安排,確定具體隔離觀察地點。

三、“五個強化”要求

復工復產監管工業企業及限上商貿流通企業復工復產過程中,要嚴格按照“五個強化”要求,做好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限下商貿流通類企業、小微市場主體等不具備相關生產經營條件的,要結合自身生產經營實際,嚴格對照“五個強化”要求,全力做好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一)強化人員管理。生產期間實行單一通道進出(有安全應急需要的,可不實行),所有員工、外來人員進入企業前必須接受體溫監測,並詳細記錄姓名、身份證、居住地、電話、近期是否去過湖北省等信息。每天早、晚至少兩次檢測員工體溫,並據實詳實記錄。實行自主巡查制度,嚴查在崗員工口罩佩帶情況,嚴控員工扎堆行為,嚴控會議頻次和規模。定期不定期加強對企業員工疫情防控知識宣傳培訓,做到應知應會。

(二)強化用餐管理。堅持分散用餐、錯時用餐,使用一次性餐具或員工固有餐具用餐,嚴格對廚具、餐具進行消毒管理,嚴禁面對面用餐、扎堆用餐。

(三)強化殺菌消毒。生產經營期間必須每天早晚對生產經營區、辦公區、食堂、宿舍、電梯間、樓梯間、廁所、生活垃圾堆放處等地進行消毒。定期對工作服、工作帽、座椅套等紡織物進行洗滌、消毒,並保持清潔。時刻保持生產經營區、生活區、辦公區的通風良好。

(四)強化應急值守。嚴格落實企業負責人帶班、員工24小時值班值守制度,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設立隔離觀察室,對體溫監測超過37.3攝氏度的人員,立即就地隔離觀察並歸口上報,對有發熱、咳嗽、乏力、腹瀉等症狀的員工,第一時間送市人民醫院發熱門診診治並歸口上報。

(五)強化安全環保。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設置防護物資專用儲存區,設置醫療廢物專用處置垃圾桶,及時收集清運口罩等廢棄防護物資物品。

四、復工復產備案

(一)企業自評。復工復產工業企業及商貿流通業必須嚴格按照復工復產條件開展自查自評。

(二)復工備案。自主評估達到復工復產條件的工業企業及限上商貿流通企業,須提前2個自然日將復工復產相關資料提交市應急指揮部備案管理。限下商貿流通企業、小微市場主體,須提前2個工作日將復工復產相關資料提交行業主管部門備案管理;行業主管部門不明確的,報市市場監管局備案。

五、復工復產服務

(一)強化監督管理。商經局、經開區管委會聯合組成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督導組,負責監管園區工業企業疫情防控工作;商經局、屬地鄉鎮(街道)聯合組成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督導組,負責監管屬地規上工業企業及限上商貿流通企業疫情防控工作;自規、市監、農業、公安、交運等行業主管部門、屬地鄉鎮(街道)聯合組成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督導組,負責監管各責任範圍內的規下工業企業及限下商貿流通企業、小微市場主體疫情防控工作。

(二)強化服務保障。按照《市級領導聯繫重點工業企業制度》(閬委辦〔2019〕2號)文件精神,實行市級領導“一對一”聯繫指導工業企業復工復產工作。各疫情防控監督管理責任主體,負責各自監管責任範圍內的工業企業及商貿流通業類市場主體復工復產疫情防控的服務指導工作。

(三)強化規範執行。不符合本細則所規定復工復產範圍和條件的各類市場主體,一律不得私自復工復產。已復工復產的工業企業及商貿流通業類市場主體,在動態監督檢查過程中,若發現有存在疫情防控措施落實不到位,存在安全生產隱患的,由負有監督責任單位責令其停止生產經營活動。對隱匿、瞞報、懈怠等主觀惡意行為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依法依規追究其法律責任。

(四)強化責任落實。復工復產工業企業及商貿流通業市場主體,應切實落實好疫情防控主體責任,確保安全生產。各行業監管部門、屬地鄉鎮(街道),應切實履行好監管責任,切實保障好、服務好、監督好各類市場主體疫情防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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