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大田、明溪、清流发布通告,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大田县

<strong>大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关于有序恢复生活消费秩序的通告

按照中央、省、市、县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研究,决定 从2020年2月21日起,全面有序恢复生活消费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辖区内各类餐饮服务单位可正常经营,大中型宴席暂缓举办;大排档、临时占道市场恢复经营。所有经营场所应严格做到环境 卫生消杀,从业人员无身体不适症状并做好戴口罩、测体温等防 护措施方可上岗。消费者进店需佩戴口罩,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不得进店消费。其他娱乐消费,如足浴(含 推拿按摩)、KTV(含夜总会)、电影院、酒吧、网吧、游戏厅、 游乐场、棋牌室(含麻将馆)、健身馆(含养生、护理店等)及各类线下培训机构仍暂缓开业,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大田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2020年2月21日

明溪县

<strong>明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稳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全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1日起,稳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解除村民小组、小区、楼幢等村(居)临时管控点,所有村(居)民应做好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目前居家医学观察尚未结束的村(居)民和其他人员继续实施居家医学观察。

2. 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房屋防控管理,对县外前来务工或租住的人员,从湖北地区、其他省外高风险区及省内重点乡镇(街道)来明的(含与上述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其他地区来明的,经监督性医学观察后,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可上岗或租住。相关用人单位、用工企业和出租屋房东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3. 辖区内革命纪念园、御帘、肖家山等景区、景点,以及城市绿道、河滨路等群众公共休闲场所实行全面开放。各经营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成立服务劝导队,在景区、景点及公共休闲场所进行劝导,广大市民要自觉佩戴口罩,不要集聚,减少在封闭空间停留。

4. 稳步全面恢复生活消费秩序,辖区内各类餐饮店(含酒店餐饮)除大宗宴席、流动酒席外,可正常经营;茶叶店、临时小市场点恢复经营,所有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消杀、佩戴口罩、个人防护等健康防护措施。其他娱乐消费,如足浴(含推拿按摩)、KTV(含夜总会)、电影院、酒吧、网吧、游戏厅、游乐场、棋牌室(含麻将馆)、健身馆(含养生、护理店等)、室内体育馆、各类线下培训机构等仍暂缓开业,具体开业时间另行通知。

5.取消明溪、明溪南高速互通口查验站(点)。

特此通告。

明溪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清流县

<strong>清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积极稳妥全面恢复生产生活秩序的通告

按照全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要求,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实际,经县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20年2月21日起,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稳妥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村民小组、小区、楼幢等村(居)要继续做好健康管理工作,所有村(居)民应做好家庭和个人自我防护。目前居家隔离尚未结束的村(居)民和其他人员继续实施居家隔离。

2、做好外来务工人员、出租房屋防控管理,对县外前来务工或租住的人员,实施精准化健康管理,从湖北地区、省外重点疫区及省内疫情重点县(市、区)或重点乡镇(街道)来清的(含与上述地区人员密切接触的),实施居家医学观察14天;从省外其他地区来清的,实施7天居家自我观察管理和医学随访;从确定为无疫情区、零星散发疫情区的县(市、区)或乡镇(街道)来清的,经监督性医学观察后,无发热、乏力、咳嗽、腹泻、结膜充血等不适症状的即可正常工作生活。相关用工企业和出租屋房东要落实防控主体责任。

3、辖区内天芳悦潭、赖坊樱花小镇、林畲桂花园等景区、景点,以及铜锣山绿道等群众公共休闲场所实行全面开放。

各景区、景点和公共休闲场所要成立服务劝导队,广大市民要自觉佩戴口罩,不要集聚,减少在封闭空间停留。

4、积极稳妥全面恢复生活消费秩序,辖区内各类餐饮店(含酒店餐饮)除大宗宴席外,可正常经营;大排档、茶叶店、临时占道市场恢复经营,所有经营者和消费者要严格落实环境卫生消杀、佩戴口罩、个人防护等健康防护措施。其他容易产生人员聚集情况的服务业(场所),如足浴(含推拿按摩)、音乐会所(KTV)、电影院、酒吧、网吧、游戏厅、游乐场、棋牌室(含麻将馆)、健身馆(含养生、护理店等)、各类线下培训及托管机构、活禽交易宰杀市场等仍暂缓恢复营业,具体恢复营业时间另行通知。

5、撤销清流城关、嵩口高速出口查验点。

6、指挥部之前通告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特此通告。

清流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1日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