慄利九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介紹賄賂罪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移交興業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近日,玉林市機動車檢測服務中心原汽車駕駛員(工勤人員)慄利九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介紹賄賂罪一案,由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移交興業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慄利九涉嫌利用影響力受賄、介紹賄賂罪一案由玉林市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於2020年1月13日移送玉林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1月19日,玉林市人民檢察院以利用影響力受賄、介紹賄賂罪對慄利九決定逮捕。2月19日,玉林市人民檢察院將該案移交興業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目前,該案還在審查起訴之中。
普法小知識
什麼是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國家工作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該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通過該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或者利用該國家工作人員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託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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