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互聯網醫院就診取藥可醫保報銷

2月19日,江蘇省醫療保障局、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聯合下發《關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開展“互聯網+”部分醫療服務的通知》,明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醫保定點醫院中經衛生行業主管部門批准的互聯網醫院,可以為在本設區市參保的常見病、慢性病複診病人提供“互聯網+”門診醫療服務,向醫保部門備案後,患者就診和取藥可以臨時納入醫保支付範圍。

記者瞭解到,定點醫療機構提供“互聯網+”醫療服務,按照現行價格執行,不得重複收費。線上、線下醫療服務實行同等的支付政策,執行相同的目錄、醫保支付類別和支付標準。公立醫療機構開展互聯網複診,醫保支付標準均按普通門診診察類項目支付。信息系統能實現相關功能的互聯網醫院,“互聯網+”醫療服務發生的醫療費用,將由定點醫療機構上傳醫保經辦機構。應由個人負擔的費用,在患者本人個人賬戶中扣除或通過關聯的銀行卡等途徑支付;由統籌基金支付的費用,各地醫保經辦機構按有關規定統一結算。

記者登錄“我的南京”APP後發現,已經標上“醫保支付”小標籤的醫院有16家。江蘇省人民醫院副院長佔伊揚告訴記者,以高血壓疾病就診為例,南京市醫保患者在江蘇省人民醫院互聯網門診就診後,由醫生為其開立高血壓病相關藥品處方,患者通過“我的南京”APP線上操作,即可完成南京市醫保普通、門統待遇的在線支付,支付成功後,藥品可直接配送至患者家中。

通訊員 吳倪娜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楊甜子 楊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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