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了个人原因离职,现在在劳动仲裁,应该怎么补救?

牛桂森


事实上题主是被公司裁员的,但是离职证明却写成是个人原因离职,那么现在题主申请劳动仲裁,想知道应该如何补救呢?

01.离职证明是否有签字确认,这是进行劳动仲裁的关键内容。

既然题主已经写明准备仲裁,那么公司就不摆着是不愿意通过正常的方式赔偿题主,而且在离职证明资料上已做了手脚。这时只能寄希望于题主是否有在离职证明上签字确认了。

  • 如果题主已在离职证明上签字确认,那么就会视同题主已经认可了公司所写明的因”个人原因“离职。那么公司就不会给予题主任何赔偿,哪怕你仲裁也几乎无用。

  • 如果题主没有在离职证明上签字确认,只是发现了这样问题,那题主就要小心并千万不要在离职证明上签字同意,不然你的仲裁就真的没有任何希望了。

02.公司领导等与自己协商,说明题主已被辞退的聊天记录。

题主除离职证明外,是否有公司领导与自己沟通,说明公司准备辞退题主的聊天记录,这也可以作为公司有辞退自己的意愿,也可以做一定的旁证。

03.离职资料是公司填写还是个人写的离职申请书。

按正常公司辞退员工的操作流程来讲,如果公司准备辞退某员工,一般情况会由公司领导或者人事部门填写辞退单,然后由公司各级领导签字确认,然后最终于自己签字认同被公司辞退的事实,如果有这份资料在手,那么也可以证明公司的辞退事实。

当然如果公司是准备辞退题主,但是为了规避劳资风险,要求题主自己写离职申请书,然后由公司各层领导签字最后办理离职手续,同时再开具因个人原因的离职证明,那题主这个仲裁就几乎没有戏了,也得不到仲裁机构的支持。

延伸阅读:

  • 如果正如我所言,原来是公司辞退题主,为此现由公司要求题主写的离职申请书,然后由各级领导签字确认后,通知题主办理离职手续,并为题主开具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证明,那么题主想申请仲裁的希望就几乎为零,题主也不要白费力气了,只能自己吃一堑长一智,自己长个教训。

  • 如果是公司有领导通过微信、QQ向题主沟通被辞退的事情,然后由公司开据辞退书,有各级领导签字确认的辞退书,那么就算题主误签因”个人原因“离职的离职证明,也是可以向仲裁委申请一下的,毕竟自己误签”离职证明“,被公司算计也是情有可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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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在此也给我们各位劳动者敲响警钟,在办理离职时,请注意一些公司为了避免赔偿,可能会设计劳动者,为此不要随意签署各类资料,或者看清楚后再签字确认,不然自己可能会因此丧失很多权利。

作者简介:阿良姜-专注于职场领域的优质创作者,通过自己的视角观看职场,分享职场快乐。有兴趣朋友可以【关注】我,我将持续为大家提供最新职场资讯。

阿良姜


19年9月份我公司裁人,理论上赔偿的n+1,其实到手没有那么多,少了十来天工资,人事找你谈的时候找你签字,如果不同意的话,离职证明上会写裁员,对找下一家工作非常不利,所以被裁名单所有的都签字了。其实被裁员并不是坏事,留下来的员工工作量加大并且到年底并没有发年终奖,传闻4月份才发,而且年终奖少,也没涨工资,肿么回事呢还不如被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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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因为你的一笔之差,就给自己申请劳动仲裁设置了一些障碍,但也能仲裁,我来帮你。

离职证明是单位在你离职的时候,依照劳动法给你开具一张证明而已,方便你接着找工作,或者办理失业金时用到,如果这个上面写了个人原因离职,那么你是领不到失业金了,但不影响你劳动仲裁和获得单位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离职申请的话,则会影响到你劳动仲裁,因为这个事关你是被辞退还是个人辞职,如果你在离职申请上写的是公司辞退,并且各个部门已经签字存档了,那么离职证明怎么写没什么影响了,也不影响你劳动仲裁,一般离职证明都是单位给开具的,为了顾及员工再找工作的颜面问题,通常会写个人原因离职,不会写被公司辞退。

如果你的离职申请上写的也是个人原因离职,那么你申请劳动仲裁就比较麻烦了,你需要再找一些其他的被辞退的证据,比如说领导辞退前的谈话,让你签的一些字据等,这个要你好好回想了,回想不到有力的证据,仲裁还是无望的,因为离职申请是个人原因,你也签了字的,白纸黑字,就是证据,口说公司辞退你那是没人会认的。

我说的很清楚了吧?每种情况都有列举,照着做就好了,劳动仲裁是一定讲求证据的,有力的证据非常重要!


笔记簿杏豆


这个问题基本上是无解的。

特别是你们现在都已经开始仲裁了。估计是单位单据不全,员工比较急躁,双方一言不合就上了庭。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下次碰到这种情况,在闹到仲裁之前,有几个方法,活马当成死马医你可以试一下:

第一,联系一下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关系的同事,跟他说自己的离职证明开错了,目前影响到了自己后续政府待遇的领取,希望可以获得单位的帮助,我猜测你离职的时间可能不很长,那抓紧时间办理,让茶不要在你走后凉透,可能还会有那么一丝一毫的情分在。

第二,看你的问题,你是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正常情况下,单位应当会给你出具相应证明,比如《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违规违纪的应该有《违规违纪处罚通知书》等相应材料,你拿着这些材料,其实是可以比较严肃的跟单位交涉,表明虽然自己当时一时没有看出来,但是显然开了问题单据并且没有自我检查的工作人员错误更大,这样可以有理有据的请求公司开具这样的单据。

第三,所有的单据留好,任何让你签署的材料,你都要求两份,你一份,单位一份。只要是正规的单位,都会同意的,因为它们做事内心无所畏惧。

不过再说回这个题目。

我有一个特别阴暗的想法——您是因为违规违纪被开除了,但是又想拿经济补偿金?

真没有。


离儿的日剧与职场絮语


实话说,没得补救!

既然是被裁员的,为什么离职证明上写个人原因?

裁员就是裁员,离职证明就是裁员最好的证据,现在离职证明写的是个人原因,去申请裁员的仲裁,根本不会被受理。


一般裁员了离职证明写个人原因离职就两种可能


一种就是自己觉得裁员不好听,可能影响之后就业,所以与公司协商写了个人原因,但是既然这么写了,就别想着再申请仲裁了,只能说自作自受了。


还有一种就是公司不愿意写裁员,那么目的很可能就是为了避免之后可能发生的劳动纠纷,那么题主居然自己接受了这种写法,只能说明太粗心了。


无论是正常离职还是被裁员,一定要注意留下痕迹。

无论是离职证明,收入证明等证明还是未付清的工资、奖金、年终奖等应该属于自己的收入,又或是其他需要交割清楚的物品或文件。都应该用书面的形式留有痕迹,并要求公司签字盖章,以示有效。


像题主目前这种状况,最好的办法只能是去公司协商,但公司会一如既往的非常强硬,因为他们知道你的离职证明上写的是个人原因离职。如果谈判技巧好,没准能够得到一定的补偿,但如果公司硬是什么都不管,其实毫无办法。


未泯双瞳


只能看离职证明上有没有你的签字或是你的笔记,如果没有知识全部电子版的离职证明,加盖了单位的公章,如下图。

你可以称自己未收到离职证明,公司并没有出具给你离职证明,因为在审判实践中,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以及开具离职证明是单位的责任与义务,发生纠纷时,单位要举证证明其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以及出具过书面的离职证明。如果公司在开具离职证明的程序上有问题,没有保留相关记录,那么就需要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如果离职证明上面有你的笔记或者你的签字,就只能从其他方向入手了,比如公司裁员时的通告、工作群记录、工作邮箱记录或是证人证言等等证据,来证明公司属于裁员而不是因个人原因离职。


东友律师团


如果写的个人原因离职,又没有其他任何可以证明自己是被迫离职的证据,那么,这个补救不了。苦果只能自己吞。

但企业在运作上,存在漏斗的情况下,可以仲裁其他方面,给自己讨一份公道。

01

劳动关系的解除,因为个人原因的,企业一律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对员工离职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一条的前提就是,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

劳动法律关系,不禁止劳动者随时提出劳动合同解除的权利。

所以,只要是劳动者自己提出离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通知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离职手续,程序就完全合法合规。

现在劳动者写明“因自己原因离职”,那从程序上来说,就没什么问题。

因为“自己提出离职”,反过来告企业违法解除,在法律上来说,站不住脚。这一点根本就没有“告赢”的可能。

02

在程序合法的情况下,想要翻案,只可能是存在其他的证据证明

自己提出离职,这一点是改变不了,但是有没有其他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是被“胁迫”或者“手误”造成的呢。

比如自己在和企业的沟通中,不论是电话录音、电信微信,亦或是邮箱、通知等任何形式,存在过“领导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据,那么,就可以翻盘。

这就需要自己努力去寻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了。

如果整个过程中,都找不到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那劝你还是趁早打住,不要再浪费额外的精力和时间了。不值得。

自己种的苦果,就要学会自己买单。

03

如果企业存在其他违规行为,到是可以另外提起仲裁

虽然这件事,很难翻盘,但不代表自己完全没有“打赢”的可能。只是这个可能,并不在这一点上。

劳动合同法有如下规定: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按照该条的规定,如果劳动者能够拿出任何一条证据,符合上面的某一条,那么,就可以就此提出劳动仲裁。

这个时候的仲裁,证据在手,一告一个准。

比如,企业未按照法律规定,如实缴纳社保,那么就可以提供社保缴纳证明。

不说让公司赔多少钱,至少得把差额的社保部分给自己补齐,出一口气。

所以,原本的问题或许很难解决,但我们可以从其他方面寻求突破。打工,总不是那么顺风顺水的。不如意的时候,懂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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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等大叔


具你所说事实是你被公司裁员的,你在劳动仲裁时,可以分阶段如下处理:

《离职证明》而不是《辞职申请》或《辞工书》,不能证明你是个人原因离职

一、证人、语言(书面)

你说公司裁员,你应该是其中之一个被裁员的员工。同时,企业正常裁员需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才可以裁减人员。仲裁书上必须把事实说清楚,并找相关证人证言一起提交。

二、劳动仲裁庭审时,应如下质证。

(一)《离职证明》质证

1、《离职证明》若是公司出具给你的,《离职证明》更不能证明你是个人原因离职。

2、《离职证明》若是你写给企业的,你可说企业裁员要求你们写的离职证明(加上证人证言)。从常理上讲,劳动者辞职提交的应是《辞职申请》,而不是《离职证明》。

从法律上讲,劳动者提交《辞职申请》或《辞工书》,以及用人单位书面出具《解雇通知书》或口头解雇,属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和法律行为,办理离职手续与出具《离职证明》只是解除劳动合同之后的事实行为。无论劳动者辞职或者用人单位解雇,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均可出具《离职证明》。仅凭《离职证明》不能证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到底属于辞职还是解雇。若双方均无法对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提供充分的证据给予证明,可视为用人单位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从发放工资结算日期来反证。

《离职证明》上的日期是否与公司结清你所有工资为同一天或差一、两天?从常理说,员工向公司提出辞职按劳动合同法规定必须提前30天通知,就算按公司规定辞职,我想也至少要1个星期。故《离职证明》日期不可能跟结算工资为同一天或者差一、两天。

(三)从该公司员工辞职的程序质证

该公司员工辞职或离职,离职员工是否需要向公司提交辞工书?众多公司都会要求员工提交辞工书或辞职书,那为何你公司未能提供你的辞工书或辞职书。

综合上述,若你公司裁员按正常程序,劳动行政部门一定有报备。若劳动行政部门没报备,你可以从上面几点在庭审时进行质证。双方均无法对劳动关系解除的原因提供充分的证据给予证明,可视为你公司提出且经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和谐劳动关系


你怎么那么大意啊,既然是被公司裁掉的,那么公司给你出具的离职证明上面就绝对不能写成个人原因离职,这等于是你自己主动离职的,而不是公司方面把你裁掉的,你拿这样的离职证明去申请劳动仲裁,我告诉你,人家仲裁委根本不会受理的,你也别想拿到任何补偿。

你必须明白一点,劳动维权必须讲究证据,是按证据来判定的,你现在手上的那个离职证明只能证明是你自己走人的,绝对无法证明是公司裁员把你裁掉的。即使你实际上确实是被裁员了,你真的被冤枉了,但你口说无凭啊,仲裁委认可的就是白纸黑字的离职证明。所以我说你怎么那么大意呢,当初为啥不拒绝签收呢?

为今之计,你如果还想申请劳动仲裁,补救是不大可能的了,但如果你满足下面两个条件,一是你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导致离职,二是你这个离职证明上面没有你个人的签字或手印

。那么你还可以放手一搏,你完全可以无视公司给你开具的离职证明,用其他的证据去申请劳动仲裁,即便公司到时候拿出留存的一份离职证明,你也可以否认的。因为你的离职单上面写的离职原因是公司裁员,而离职单可是经过公司领导层层审批确认的,所以最有法律效力;再者没有你签字的离职证明,单位随时都可以制作一份,所以几乎没有作用。

如果你当初办理离职的时候,离职单上面的离职原因写的也是个人方面的原因,那么你已经没有任何希望了,是不可能得到仲裁受理的,更别提什么补偿了,只能自认倒霉。

最后,不管这件事最终如何,希望此事能让你“吃一堑长一智”,以后如果遇到这类裁员的事情,一定要注意公司开具的任何文件内容是否属实,如果不属实,就坚决不要接受,这样你维权才会被受理并有胜诉的可能。

以上就是我的一些个人看法,希望对你有用。


Sir聊HR


这是很多公司惯用套路,为的就是在辞退员工时不用承担责任,也不用对员工进行补偿!

语音内容:

根据劳动法规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只有在法定情形下才能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员工

一、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过错解除动合同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很明显,劳动法对相关的辞退补偿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可是很多单位为了避免补偿都是绞尽脑汁,先是与员工沟通劝退,沟通不成,就调岗,调到离家远的部门或分公司上班,不愿意出差或不方便出差的让你出差,不愿意或不方便加班的让你加班,降岗降薪,或者把你调到你完全不适应的岗位上去,总之想尽办法逼迫你自动离职。

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但是,劳动者应该学习一下劳动法,其实在劳动法里对这些情形已经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进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必须对工作岗位,薪酬,工作时间及地点做出明确约定,并以文字形式记录,如果需要变更工作岗位、薪酬、工作时间、地点需要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变更劳动合同也必须通过书面形式,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想调岗,调薪,调整工作地点,必须经员工同意才可以调整,否则员工可以拒绝调整。

劳动法极大限度的保证了员工的利益!可惜,很多人都不看不学不懂!

题中,很明显,在可以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你没有使用这个权利,现在为时已晚,去仲裁也很难证明你是被辞退了,或者,你可以找到流程中的漏洞,或者用人单位明显过失或许还有机会!离职证明上的离职原因要看是公司方写的,还是你自己写的,这点很重要!如果是你自己写的,那就洗洗睡吧,如果是公司方写的,你可以提出异议,但是最好你有极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是被辞退,或者可以联合其他被辞退员工一起,如果没有证据也没有其他员工,这极有可能变成扯皮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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