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說三月份星期六上班不算加班,說補二月份沒上班的日子,合法嗎?

真愛永恆167422953


不合法,但合情。就看二月份工資你們怎麼發的。如果沒有全額髮放就不合適了。一句話,協商解決。不行就換個工作。人生很多無奈,但都不是消沉的理由。突如其來的疫情,理解國家,理解企業,相信都會好起來的。


臣木水


從政策層面看,這是不合法的。戰“疫”期間,省市政府都出臺了防疫文件,明確要求居家隔離丶減少交叉感染,有效控制疫情,延長假期的時間也作出了規定。這些規定是大家都必須遵守的,具有普遍適用性。

從企業實際情況看,有其合情合理之處,尤其是中、小丶微企業。這些企業,本身抗風險能力差,停業時間久了,財務壓力很大。能復工投入正常運作已經很不錯了。我所瞭解的賓館丶旅遊丶餐飲等,一直競爭激烈,本來在春節期間是旺季,能企盼賺一點平衡淡季的效益的,但受疫情影響,收益成斷崖式下滑,而房租丶員工工資丶貸款利息丶日常維護成本都要開支,換位思考,你會覺得他們也很累丶很難。如果在提出三份的星期六調休,適當補2月工作時間的不足,從企業生存丶發展的長遠角度看,可以諒解。同舟共濟,共渡時艱。

當然,你也可選擇從維權角度考量,星期六是法定休息日,業主不應該無償地佔用。這樣會僵化你和業主的關係。如果在這企業中,你不是在必不可少的關鍵崗位,你將面臨解聘的風險。

權衡利弊,你會作出正確的判斷的。






雨後平山


第一,從全國人社的意見看,在政府給予復工後企業仍然不能開工的,可以通過調休等方式與職工解決不能上班的困惑。第二,從企業復產角度,企業也是需要大家眾志成城的,企業破產了你想週日上班都沒有機會了。第三,從公平角度,二月份員工休爽了,三月開工也該讓企業爽一爽(這是開玩笑的話),雙方互相體諒度過難關。

我是勞動法律師,兼職勞動仲裁員,平均一年審理一百多個勞動案件,希望能幫到你。


晉科律師談法


這個主要還是根據二點判定:1.2月份疫情期間休假正常發工資.2.2月份沒有正常發工資,如果第一種情況那我個人覺得加班算調休是正常合法的。反之不合情理


行走的物流人VLOG


從法律角度講是不合法的,明確確定疫情期間在家辦公需要企業同樣支付相應的薪水,所以如果企業以二月沒去工地上班來抵消三月加班時間顯然是不合法的。


但是我們也要看到絕大多數企業在陸續復工,實際上很多企業整個二月都是沒有營收或者營收斷崖式下跌,那麼肯定需要通過未來加快生產運營來彌補之前的損失。
如果你個人不希望企業因為經營不善倒閉或者發生裁員,那麼在這個時候員工體諒一下企業,或者說做一些奉獻,讓企業先回到正軌,那麼老闆未來也會記得你的好給予你相應的補償。
疫情看清了很多事情,不要太計較,,未來都會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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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藍色的蘋果


應該是合法。之前春節,國慶,五一等大節日,很多公司為了方便大家的出行與安排,提前放假或延遲上班,也是利用星期六補回的。但是這隻適用於白領階層,22天工作月薪制。因為他們星期六本身是正常休息時間,那麼3月份星期六上班用來補二月份是合法的。

像我們普通工人都是領時薪,上一天班得一天工資,星期六上班也是有工資計算的,所以也沒有補班這一說法,沒上班就直接不計算工資。


明月崩滴崩


我可以理解企業的難處,但並不代表我可以犧牲自己的權益,合情合理的要求工人也是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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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傑爸


你好,我是蘭心未改,很高興能回答你的問題,下面是我對你的問題的看法,希望能幫助到你並被你採納,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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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心未改


公司明顯在騙你。法律明文規定,週末加班是平時工資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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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經緯


遇見這種情況。可以向當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二月份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上班,屬於不可抗力因素,正常上班之後應該嚴格按照國家勞動法規定,週六週日上班屬於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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