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媳喪偶帶孫改嫁,孫子創業成家,可以向孫子要贍養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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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面說的話,可能不太好聽,但確實都是肺腑之言,希望大家勿噴,謝謝!

我認為,這事兒,完全看老人當初的做法。

如果兒媳喪偶的時候,老人沒有刻薄兒媳和孫子,那麼,完全不需要老人同孫子去討要贍養費,孫子創業成家,有經濟能力了,完全會記得爺爺奶奶當年的恩情,替父親盡孝的。

但是,如果當初兒媳喪偶,爺爺奶奶刻薄了兒媳婦,那麼,現在,自己有臉跟孫子要贍養費嗎?

我曾經在電視上看到這麼一個故事,和題主問題差不多,分享出來給大家:

老人的兒子,當初下井,發生塌方而沒了。當時,兒媳婦不到三十歲,而孫子孫女也還小。

老人的做法,完全就是不可思議。從礦主老伴哪裡拿走了全部的賠償金,然後把兒媳婦和孫子孫女全趕出去家門了。

當時,兒媳婦跪在地上求老人,給她們母子幾個一條生路,即使要趕她們走,也得給她們留點錢,讓她們日後能過日子啊。要不然,她一個女人,帶著兩個孩子,如何過日子啊?

當時,很多人都說老人心太狠了。這是兒子用命換來的錢,他們可以拿一部分,但是,全部拿走,太沒人性了。這筆錢,應該給兒媳婦和兩個孫子孫女一部分的。

但是,不管別人如何求情,不管兒媳婦和兩個孫子孫女如何哭著求他們,他們都無動於衷,堅持把她們母子三個趕出去了。賠償金也沒給她們一分。

當時,兒媳婦完全就是哭著走的,說了一句這樣的話:“今日你這樣對我,以後我跟你們家老死不相見,從此以後,不再有任何瓜葛。”

從哪之後,果真,兒媳婦帶著兩個孩子在外面過日子,哪怕日子過得再艱難,也沒再向他們求過一次。

對於她們母子三人來說,過去的日子,是相當艱難的。但是,兩個孩子在媽媽的不斷鼓勵下,發誓一定要出人頭地。不管日子過得再艱難,都沒落下學業,一直都是學霸型的。因為他們知道,唯有學習,才能富有。

果真,兩個孩子長大之後,大的創業成功,成為一個企業家,心地善良,口碑極佳。小的出國留學,就在國外生活定居了,把她媽媽也接過去了。

這個兒媳婦,苦盡甘來,終於熬出頭了。

可就在這時候,當年把他們掃地出門的爺爺奶奶,竟然到處打聽孫子孫女的下落,說孫子孫女沒良心,不管爺爺奶奶死活,到處找他們要贍養費。

後來,孫子實在是無法忍受爺爺奶奶四處詆譭他和妹妹,便提出每個月給他們一千的生活費。

這錢,其實對於兩個在農村的老人來說,完全是夠用了。可他們還是不知足,嫌少,還說什麼孫子賺這麼多錢,就給親爺爺奶奶這麼點錢,打發叫花子......

說的話,要有多難聽,有多難聽。

後來,有知情的人,對他們說:“你孫子願意給你一千,已經是相當不錯了!你們也不想想,自己當初做的也多絕情。兒子的賠償金,一分不給人家母子三,還把人家趕出去了,這完全就是斷人家生路的做法啊。要我是你孫子,我一分都不給你,你竟然還嫌少?太貪心了吧!”

真的,做人,一定不能太過於無情,也千萬不能把事情做的太絕情了。要知道,你能做得了初一,別人就能做得了十五!更何況,這人,是你的親兒媳婦,親孫子孫女。千萬不要在別人最難過的時候,再去傷口撒鹽!


幸福魚兒


我表妹26歲那年,有一個男孩,她的男人出車禍去世了。她公公婆婆就那一個獨生子,悲傷自不必說,但是天災人禍誰也沒辦法改變。公公婆婆慢慢想開了,還是像過去一樣,主動幫表妹帶孩子。一家人和睦地過著日子。

一年後,公公婆婆勸表妹再婚。他們說表妹年齡那麼小,孩子也不能沒爹。公公婆婆把表妹當作女兒。表妹跟單位一個未婚大學生結婚,孃家在外地,婚禮就是公公婆婆給操辦的。

後來,表妹又生了一個男孩。表妹的孃家和新結婚的婆家都在外地,她原來的公公婆婆繼續幫忙帶小兒子。週末表妹和愛人常回家和原來的公婆相聚。這麼多年來,從來沒聽說他們鬧矛盾。

當然,表妹的第一任公婆都有工作,公公還是縣級幹部,他們的見識廣,家境也好。早早就在省城和我們當地給我表妹的大兒子買好房子。表妹兩口子事業心強,工作好,公公婆婆一直認可。

我們這個地方小,表妹和公公婆婆的事被人們傳誦。都說遇到明事理的公公婆婆是表妹不幸中的萬幸。我想,題目中的問題,表妹家應該不會有的。

如果當年兒子不幸離開後,能理性對待兒媳和孫子,讓他們孤兒寡母得到溫暖,現在孫子創業成功,不用您開口,他會主動回報的。如果當年沒有關心他們,或者為了兒子的撫卹金和財產分配鬧得雞飛狗跳,現在最好不要去找沒趣。去了等於揭傷疤。

人心換人心。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歡迎大家討論。


驛夫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就想問問這位奶奶,你兒媳婦帶著孩子改嫁的這些年裡您對孫子盡過撫養責任嗎?如果這麼些年你給孫子掏心掏肺的對待,從錢上和人力上都盡心盡力了,哪怕法律上孫子對您沒有贍養義務,他都會主動的給您養老。反過來,這麼多年您純欣賞了,現在孩子自己小有成就了,您就靠上去了,您覺得您的良心不疼嗎?養大一個孩子不容易,人家後爹做的可能都比您這個親奶奶多,您就別去添亂了,真想老了天倫之樂,就在人家未成年時多投資。享現成的摘桃子,別把別人都當傻子,血緣關係也不能是你貪得無厭的依仗。反正我的觀點就是,都別道德綁架,也別提什麼應該不應該的,有因有果,沒付出就別圖報,世界上沒有那麼多應該的事。


融融


我們村裡,有個老人,他兒子開貨車的。一天兒子在夜裡不幸車和貨翻下山,人走了,留下老婆和兒子。當時兒子大概15歲左右。

當時兒子走了,老人很傷心。

大家都覺得老人老無所依。

但是,老人在兒子走後,善待兒媳,規勸兒媳找下家,撫養孫子。

2年後,兒媳找了個上門的。住在以前他兒子的自建房裡。兒媳沒有再生,老人也經常幫兒媳幹活。

兒媳現在自學裁縫,幫人改褲子,修拉鍊什麼的。賺生活費。兒子讀書費用老人和繼父出。

他們一家現在生活其樂融融,媳婦對老人孝敬有加。

老人家裡還有個老母親,今年98歲了,現在都是孫媳婦在照顧。

你說,這樣的兒媳,以後不會給老人養老嗎?肯定會的,連奶奶都照顧了。

其實,老人喪失兒子是不幸,但善待媳婦,或許會有意想不到的收穫。

其實說白了,很多時候,沒有血緣了,沒有法律義務了,更多的就是人心換人心。


三個兒子一個媽


我表妹26歲那年,有一個男孩,她的男人出車禍去世了。她公公婆婆就那一個獨生子,悲傷自不必說,但是天災人禍誰也沒辦法改變。公公婆婆慢慢想開了,還是像過去一樣,主動幫表妹帶孩子。一家人和睦地過著日子。

一年後,公公婆婆勸表妹再婚。他們說表妹年齡那麼小,孩子也不能沒爹。公公婆婆把表妹當作女兒。表妹跟單位一個未婚大學生結婚,孃家在外地,婚禮就是公公婆婆給操辦的。

後來,表妹又生了一個男孩。表妹的孃家和新結婚的婆家都在外地,她原來的公公婆婆繼續幫忙帶小兒子。週末表妹和愛人常回家和原來的公婆相聚。這麼多年來,從來沒聽說他們鬧矛盾。

當然,表妹的第一任公婆都有工作,公公還是縣級幹部,他們的見識廣,家境也好。早早就在省城和我們當地給我表妹的大兒子買好房子。表妹兩口子事業心強,工作好,公公婆婆一直認可。

我們這個地方小,表妹和公公婆婆的事被人們傳誦。都說遇到明事理的公公婆婆是表妹不幸中的萬幸。我想,題目中的問題,表妹家應該不會有的。

如果當年兒子不幸離開後,能理性對待兒媳和孫子,讓他們孤兒寡母得到溫暖,現在孫子創業成功,不用您開口,他會主動回報的。如果當年沒有關心他們,或者為了兒子的撫卹金和財產分配鬧得雞飛狗跳,現在最好不要去找沒趣。去了等於揭傷疤。

人心換人心。當然,這只是我的一家之言。歡迎大家討論。


遊戲人超超


兒子死亡,兒媳帶著孫子改嫁, 孫子創業成功,可以向孫子要贍養費嗎?首先我答覆你,要向孫子要贍養費,那我就問你,在孫子小的時候你撫養過孫子嗎,要是在經濟上沒有撫養過孫子,就沒有法律依據要孫子贍養,孫子就沒有贍養祖父母的義務。只要孫子自願贍養,法律非常支持,還會受到表彰,成為社會楷模。

依據贍養法的規定,祖父母撫養過的人,就是指所有的子女,也包括自願撫養孫子輩,只要他們在未成年的時候,老人在經濟上進行過撫養幫助,就都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和責任。贍養關係和撫養關係是相輔相成緊密相連的關係,它是建立在誰受益誰付出的原則上的,只要老人在孫子輩上有經濟上的付出和幫扶過孫子,孫子就有贍養祖父母的義務。法律可不是一概而論的說,孫子就沒有贍養祖父母的責任和義務。

退一萬步來說,中華民族的優秀傳統就是愛護小孩,撫養小孩,幫扶老人和贍養老人的。孫兒有能力並且主動承擔了贍養自己的祖父母,( 老人可是自己嫡系血脈致親的人 ) 就彰顯了孝子賢孫這一說詞。如果有能力不贍養自己的爺爺奶奶,把自己的爺爺奶奶看成了陌生人,這就成了太不講親情,太冷漠的冷血動物了。

在中國有句古話叫做,父債子還,天經地義。它不僅是指在經濟上的欠帳,其中,也就包括了兒子替父親盡孝的含義。雖然不符合現行的法律,與現行的法律有牴觸的地方,但非常有親情的味道。我再說下去,就變成了拿道德來綁架孫子啦,我還是閉上嘴吧。


老蔣閒言


給你講個我們身邊的例子吧!

我認識一個小姑娘,稱之為小林。她在一歲左右,她父親不幸遭遇車禍去世了,當時賠償了六萬。那是二十年前了。因為是公事,所以,單位還有撫卹金,給孩子撫養費到18歲。

當時的公婆就說了,這些錢都給孫女用。他們一分也不要。

後來在整個長大過程中,公婆還不停地給孩子買東西,姑姑叔叔還不停的給錢。為的就是能時不時看看孩子。那個孩子越長越大,越可愛,一家人就感覺心酸可憐。後來,在孩子上大學時,公公病逝,留下的遺囑就是他的房子,將來給這個孩子。

這項決定,姑姑叔叔都贊同。

現在就剩下婆婆一個人了,那個小孩子跟奶奶很親,經常來看望奶奶。有時候孩子要給奶奶買東西,奶奶都是制止,不讓。

孩子媽媽改嫁過,過得不好,就又單身了。她也鼓勵孩子回來看奶奶。

這種事情,聯繫起來就靠親情和血緣了,要是赤裸裸談起錢來,談起贍養費來,更容易走向“感情破裂”啊!再說了,人心換人心,孩子小時候你對他好,他不會忘啊!


Longsuixinyuan


《婚姻法》中關於祖父母與孫子女之間的撫養關係是這麼規定的,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撫養及贍養的這個義務原則上還是在於父母與子女之間,即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祖父母的贍養責任人原則上應當是祖父母的子女。

孫子女對於祖父母的撫養義務是有條件。首先,孫子女具備贍養的經濟條件,其次是祖父母的子女已經死亡或無力承擔贍養義務。

從問題來看,孫子創業成家,應當是具備負擔能力,但是否需要承擔贍養義務,則需要看祖父母是否還有其他子女或其他子女是否具有贍養能力。當然,這個是法層面的規定。一旦到實際中,介於親情關係的原因,只要是祖父母開口要求贍養費,並且是在孫子女的負擔能力範圍之內,我想,出現反對的情況應當可能性還是較小!


葉律師


先說法律吧,我是婚姻家庭律師,必須先講法,再說理。

我國婚姻法第二十八條 規定: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的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或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即:如果你沒有其他子女,或者雖有其他子女,但其他子女沒有贍養你的能力,你可以要求孫子贍養你。這個,不因為他從小被媽帶走改嫁就無需履行法定義務。即便你從小並沒有照顧他,即便他對你並沒有感情。

但是,從你的問題裡,我看到的是濃濃的醋意和不平之氣。似乎要求孫子贍養的理由並不是因為你沒有生活來源,而是孫子創業成家、創業成家,即,孫子成人了,有錢了,發財了,為什麼就不能給爺爺奶奶一部分?

這就值得玩味了。

你得先想想這孫子創業成家與你有什麼關係。你從小教導他了還是資助他創業了,題目上沒有看出來。反而是他媽早年喪偶,帶子改嫁,把孩子培養成人,實話說,你這孫子,對他繼父倒可能有贍養義務,對你,可能還真沒有。

這就是生恩沒有養恩重,他繼父和他媽一起把他培育成人,他會感恩,會回報,但是,對你,沒有。

你不平,你癢癢,你長草,你問天問地問鬼神,得不到你想要的答案。

哎,怎麼說你,愛是向下流動的,祖輩對孫輩的愛和付出,一般是不求回報的,你這沒有付出就想回報,也真是讓人開眼。


潘衛霞律師


我姑父的弟弟就是如此,他年輕的時候,出了車禍,留下了一個媳婦和兩個小孩,後來媳婦帶著兩個小孩回到了山東老家,也沒有改嫁,但也沒有回過這邊,那個阿姨一個人操持著兩個孩子,還都是男孩,好像是在那邊賣水餃吧,現在兩個孩子都成家立業了,但基本上沒有回過這邊,他的爺爺呢,也沒有說問他們要過贍養費什麼的,講真的,你要真的過去要,說不定能被村裡人,或者那邊的人,罵的狗血淋頭,小孩成長過程中,你沒有給予幫助,現在小孩大了,你想要錢,怎麼可能呢?

不過,作為孫子的,我覺得逢年過節的,還是過去看看老人家的,尤其是他親生爸爸還是獨苗的時候,就那麼一個兒子,完後老人無依無靠,怎麼說也有點可憐,作為孫子,你也是他們這一脈傳下來的,不求給多錢,但過年的時候,來給自己父親上個墳,順便看看老人家,這還是可以做的,如果人好點,再給爺爺奶奶丟個幾百塊錢,這樣的話,在本地的口碑還是很不錯的。

最後,不強求這個孫兒怎麼做,但是老人一定不能先開口,不能問別人要,別人主動給你,和你開口問別人索要,這是有很大很大區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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