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中世紀獵巫行動殘害了多少女性?

歷史漫談君


在漫長的歷史中,西方的中世紀是最黑暗的時期之一。

受當時科學水平的限制,人民十分迷信,普遍相信神靈和魔鬼的存在,每當發生災禍時,便認為是邪惡力量在作祟。

一些人被指為“異端”或者“巫師”,慘死在火刑之下。發生在十五世紀末至十七世紀的“獵巫運動”中,有無數“巫師”特別是“女巫”葬身火海。


數萬無辜女性被判定為“女巫”慘遭毒手。

一五一七年歐洲宗教改革後,天主教與基督新教對抗激烈,社會控制比過去更加嚴格,經常發生因宗教見解不同而喪命的事情。

獵巫運動明顯跟宗教有關係。教派不同人們的互相指責對方是“巫師”,開始一場人類之間的迫害。

當時歐洲的自然災害、各種災亂不斷,從英法百年戰爭到十四世紀的大饑荒和黑死病,這些自然災害和戰爭的原因都歸咎為魔鬼及巫師所為,這也是“獵巫行動”開展的一個重要原因。

獵巫運動中獨居、年老的女性最容易成為被迫害的對象,這些處在社會底層的弱勢的女性會首先成為被控告的對象,尤其當瘟疫或是自然災害爆發時,她們成為社會群眾發洩的“管道”。


1484年,羅馬教皇頒佈敕令:

“(女巫們)絕不可被饒恕,她們十惡不赦、荒淫無恥。”

隨後所有的神職人員都參與了鎮壓女巫的行動。

修道士海因裡奇·克拉莫和傑科布·斯普蘭格共同出版了《巫婆之錘》一書,提供瞭如何識別女巫、如何檢舉她們等各種詳盡的辦法,該書成了追捕女巫的“聖經”,而書中記載的關於女巫的流言都被盲目的人們當成事實。

在1480到1520 年間發生第一次大規模的“獵巫運動”中,將女巫分為兩類,一類只為人卜卦、解難,其罪較輕;另一類則背棄天主,侍奉魔鬼,不但危害人類,還建立了魔鬼的事業,犯了嚴重的宗教罪。

對這些女巫直接判處火刑,若其有懺悔之意,則先絞死或吊死女巫,再施以火刑。


1580 至1670 年,鎮壓更為嚴厲, 法蘭西王國、日爾曼帝國的追獵行動最為猛烈。僅1575 至1590 年間,法國洛林省就燒死了900多名“女巫”。

自稱為“女巫搜尋長”的馬特蘇·霍普金斯在英格蘭玩弄各種識別女巫的伎倆,包括使用可以自由伸縮的彈簧刀,在14個月內,他就把大約400人送上絞刑架,而自己卻因此獲取了高額的報酬,可謂名利雙收,風光無限!

但是,他那捕風捉影的手段最終得以曝光,此後,他不得不回到他的家鄉埃塞克斯郡的曼丁垂鎮,最終孤寂地死去。

這些女巫經宗教裁判所裁判,宗教裁判有逮捕、審問、懲罰異端並沒收其財產的責任,西班牙宗教裁判所在三百五十年間懲罰了三十四萬人,其中有三萬二千人被活活燒死,其目的就是打擊“異端邪教”。


不論是宗教法庭或世俗法庭,為了使女巫認罪,不惜嚴刑拷打這些可憐的女人。

同時當時法庭還有一套奇特的“女巫判斷準則”,來判斷一個人是否為女巫。

到了十七世紀,出現了反對鎮壓巫術的人士,德國的史派神父撰寫了《論審案的謹慎性或對女巫的起訴》一書,得到廣大人民的回應,大眾輿論對女巫、巫術是否存在提出質疑。

1657年,在教皇亞歷山大七世的制止下,獵巫運動漸漸被廢止。

十八世紀後,隨著自然科學的發展,“獵巫運動”終告結束,而成為歷史上血腥的一頁。

歪眼小史工作室


剛日讀史


在中國古代,受著封建禮教思想的束縛,古代女性遵循三從四德,從一而終,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在中世紀的歐洲,也是由於當時科學水平低下,人們普遍相信神靈魔鬼,作為那一特定時期的一種職業女性(女巫)成為了當時的熱門職業,很多人依靠女巫的通靈和先人交流,也有依靠女巫的神力來占卜未來...,突然有一天,這一神話中的職業女性(女巫)被冠以了邪惡的“標籤”,這些女巫的形象一下子一落千丈,她們被冠以邪惡,裝神弄鬼,巫術在人們的心中根深蒂固,歐洲人對她們實施了慘無人道的獵巫行動。


第一,歐洲中世紀的職業女性(女巫)

在中世紀的歐洲,存在著這樣的一批職業女性(女巫),她們是一群能與神和鬼溝通、使用巫毒、占星術,並且聲稱能鬼神附身並以此謀生的女性,她們藉助大自然的神力或神靈附體的力量,替人祈禱驅邪治病,通靈與先人交流,依靠神力來占卜未來。中世紀的歐洲普遍對女巫的形象描述是:“紫色尖頂帽、爬滿皺紋蒼白的臉、長長的鷹鉤鼻、一口爛牙,還有瘮得慌的笑聲......”

第二,為什麼會突然開展獵巫行動呢

1.隨著時間的推移,在一些鬼神學家們的過渡渲染下,人們對巫魔勾結的邪教場景深信不疑,以至於人們普遍相信:“女巫們會在夜間騎物飛行,參加巫魔會,與魔鬼簽訂契約、弒嬰......這一神話中的職業女性(女巫)在人們的心目中的形象一落千丈,人們普遍認為,這些會騎拖把,會巫術的女性,犯下了最下流、最可憎的暴行”為什麼人們會突然對女巫的態度發生如此大的轉變呢,原來源於《女巫之錘》這本書。

2.一直以來,歐洲教會對於職業女巫都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雙方沒有利益衝突,怎麼會突然把髒水全部潑到了女巫的身上呢,原因是,當時的歐洲,連年戰事不斷,黑死病病菌肆意流行,好吧,戰爭,病菌,使得大量的人們流離失所甚至死亡,總得拖一個罪魁禍首替罪羊來平息事端吧,歐洲教會想到了職業女巫,哦對!就是女巫,用巫術和魔鬼結合,製造殺戮。

3.一個叫“海因裡希·克雷默”,一個叫“約翰·斯普倫傑”,這兩位教士,成功撰寫了一本名為《女巫之錘》的書:“他們把女巫寫成一個魔鬼,她們會和魔鬼一起吃人的心肝,歌舞昇平縱慾享樂,整本書都在惡意的描寫女巫們的不堪,需要嚴懲,以此達到維護上帝的使命。”

《女巫之錘》詳細的向宗教審判官和修道士們闡述了女巫崇魔的六大罪狀:

(1)與魔鬼訂立契約並背叛基督教

(2)與魔鬼發生關係

(3)巫被賦予空中飛行的能力

(4)參加由魔鬼主持的巫魔會、新入會者訂立契約、聚眾搗亂等

(5)行惡巫術害人

(6)弒嬰

隨著時間的推移,越來越多的人開始相信,女巫是邪惡的代表,是魔鬼的化身,必須交由上帝來審判,這種呼聲越來越高,偏偏在這個時候發生的一件事,坐實了女巫的罪行:洛桑地區有1個不幸的女人被指控是“女巫”,僅僅2天后,不僅承認有誘拐兒童的行徑,而且還同魔鬼勾結,還犯下呼風喚雨、屠殺孩童等罪行。(好吧,自己認罪了,呼風喚雨,和魔鬼勾結,誘拐兒童,屠殺兒童,所有的惡事似乎都是女巫乾的)。

第三,找到藉口的終於向女巫們開刀,1484年,教皇英諾森八世發佈敕令,認為獵殺女巫符合基督教的教義,標誌著歐洲“獵巫運動”正式開啟。

1.這是一場針對女性的浩劫,女性的苦難就此開始,在長達三百年的行動中,聲勢浩大的獵巫和女巫審判開始了,當時的女性只要被指說是女巫,就會被逮捕,無論真假,都會被嚴刑逼供,肆虐暴打,非常的殘忍,有些女性承受不住殘酷的暴行死去,有些沒死去的就會被當眾燒死。

2.問題是,這次浩劫中,大多數的女性是無辜的,一些孤寡婦女,老年婦女,甚至一些農民,手工業作坊主都被他們冠名成了危害世人的女巫,最為誇張的是,有些漂亮的婦女,由於漂亮被人嫉妒而遭人舉報為女巫,她們成了歐洲戰亂,瘟疫的“替罪羊”。

根據從歐洲各地保留下來的獵巫檔案中去考究:被送上火刑架的“女巫”大多數是貧窮的中老年婦女(50歲左右的佔了一半),通常是佃農的妻子或寡婦,她們處於社會的底層,貧困無知、無依無靠。

(看看,什麼女巫,可以說絕大部分都是平民女性,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3.這些被誣指為女巫的女性,她們遭受的是慘無人道的嚴刑逼供,除非得到了想要的認罪供詞,否則,酷刑是不會停止的。

引用修道士弗里德里希·什佩仔在1631年寫的一篇文章所說:

如果被告過著不道德的生活,那麼這當然證明她同魔鬼有來往;而如果她虔誠而舉止端莊,那麼她顯然是在偽裝;
如果她在審問時顯得害怕,那麼她顯然是有罪的:良心使她露出馬腳;如果她相信自己無罪,保持鎮靜,那麼她無疑是有罪的,因為法官認為,巫女慣於恬不知恥地撒謊;

如果她對向她提出的控告辯白,這證明她有罪;如果她由於對她提出的誣告極端可怕而恐懼絕望,垂頭喪氣,緘默不語,這已經是她有罪的直接證據;
如果她發現有力量挺得住酷刑,這意味著魔鬼使她支撐得住,因此必須更嚴厲地折磨她;如果她忍受不住,在刑罰下斷了氣,則意味著魔鬼讓她死去,以示使她不招認,不洩露秘密。

在這三百年中,被屠戮的女性“女巫”達十萬之眾,這絕對是人類歷史上的一場浩劫,大量的“女巫”慘死在火刑或其他酷刑之下,中世紀的歐洲,可謂是人類歷史上最為黑暗的一段時間!



分享到:


相關文章: